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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早在200多年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根据他们所处的时代就提出了效率与公平的治税原则。当今世界各国经济学家为了追求理想税制提出了种种治税原则。最有影响的并取得公认的原则,就是效率与公平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在总结我国的税收立法实践,吸取当今世界先进国家的税收立法原则的时候,发现效率与公平原则并不是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产物,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也存  相似文献   

2.
论合同显失公平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显失公平原则立法,对我国现行的显失公平原则立法的现状与缺陷进行了评析,并对完善公平原则立法提出了若干设想。作者认为,显失公平的判断标准应相对明确,显失公平应是程序的显失公平和实质的显失公平的统一;在显失公平的效力上,明确规定变更为第一效力,撤销为第二效力;对显失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给予适当的限制,严格控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3.
徐雅丽 《行政与法》2003,(11):42-44
公平与效率是法律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又是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的。政府立法需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而体现公平与效率这两个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市场领域的政府立法应当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非市场领域的政府立法应当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从微观上看,教育公平体现为受教育权的三个子权利的公平;从宏观上看,教育公平则体现为社会群体在教育资源竞争中的公平。就我国教育法制现状而言,需要建立教育公平立法的多元导向机制。在基础教育中,教育公平以机会公平为价值追求,立法应坚持严格平等原则;在基础后学历教育中,教育公平以程序公平为价值追求,立法原则以必要差别原则为指导;在非学历教育中,教育公平以结果公平为价值追求,立法应坚持弱势补偿原则。  相似文献   

5.
论立法公平     
论立法公平邵诚,杨凤婷立法公平是当前法学理论界一个挑战性的课题。特别是在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和迫切。市场经济要求在市场交易中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在税制上要体现公平税负,在分配上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  相似文献   

6.
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农地使用权流转是不动产物权制度的重要问题,现无基本法予以规范。现行的由家庭联产承包制初期延续下来的流转规则,存在封闭性、债权式等非市场化特征,其立法价值取向上具有向公平过度倾斜、牺牲效率的种种弊端,其所依存的是特定历史条件和经济、法律基础,市场经济条件下,应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开放的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坚持登记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有偿原则,并对农地流转进行必要限制,以体现不动产物权社会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异同及其对我国民商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赵万一 《法学论坛》2003,18(6):12-21
民法和商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其区分依据除了要考虑法律的调整对象之外,立法价值取向的差异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民法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公平,立法上采取的是公平优先原则;而商法的最高价值取向则是效益,立法上采取的是效益优先原则。正确认识民法和商法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无论对于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在现代社会,行政权力事关社会公平的起点、过程和结果,是影响社会公平的最重要力量.行政给付作为政府配置资源的手段,应立足于弥补市场效率机制的缺陷;作为社会财富再分配机制,应立足于对市场分配机制进行纠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政府"均贫富"的意愿.行政给付遵循社会公平原则,有关行政给付的立法、执法等行政给付行为应以实现社会公平为首要目的.在法律保留原则之下,政府制定的社会政策以及财政政策应以社会公平为导向,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应将公平贯穿于行政给付决定作出的全过程.  相似文献   

9.
区域协调发展,需要法律的有效保障。在区域立法协调活动中,必须确立立法协调的基本原则,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立法提供依据和根本准则。本文在指出区域立法协调基本原则内涵和重要地位基础上,探讨了区域立法协调应遵循法制统一与地方立法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利益平衡和共赢相结合以及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四个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6,(1):5-10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规范体系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的时代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价值追求上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协调发展;在立法模式上,在相当长时期内应当实行分散立法,集中立法只是未来立法的一种理想;在立法层级上,实行中央立法为主,地方立法为辅,允许地方就区域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主立法,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当地的现实需要,进行适度的先行性立法。同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法应该遵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差序性实现原则和政府供给与管理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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