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对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对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思考盛杰民目前世界各国多注重对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并形成了由民法、工业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组成的多层面的保护机制。本文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中心,论述企业名称权的性质及我国对企业名称权保护的法律问题。一、企业名称的法律...  相似文献   

2.
张怀印 《人民司法》2023,(16):26-33
近年来企业数据竞争纠纷案件频出,虽然学界和实务界对数据权益保护有赋权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竞争法模式之争,但是司法实践中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主。法院审理数据竞争纠纷通常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秘密条款、互联网专条和一般条款来解决,但适用这些条款时存在商业秘密范围有限、互联网专条解释难以及一般条款论证不充分的问题,导致企业数据竞争行为缺乏明确的规则指引。企业数据具有财产性和企业对其数据的事实控制情况,有法律保护的必要。企业数据的法律定位并非财产权利,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一种财产性利益,我国应当在司法上明确一般条款的具体适用规则,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设规制企业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条款。  相似文献   

3.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涉及对商业言论的限制,鉴于言论自由是宪法明文规定的基本权利,因此需要考虑宪法权利规范对于该条款的影响。宪法权利规范通过两条路径,其一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般条款,其二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之构成要件,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解释、适用发生流贯性的作用。在前者,其影响"诚实信用"、"公认的商业道德"等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界定;在后者,其影响"引人误解"中的"人"的选定,"人"的认识水平的假定以及误解可能性的认定。  相似文献   

4.
试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蓉 《政治与法律》2006,1(6):66-73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针对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的规定的范围较小,无法规范非经营主体从事的针对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缺少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性条款及相应法律责任,未确立高度权威的执法机构等弊端。为了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增加规定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禁止针对未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有包装和装潢、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裁判要旨】外文企业名称中文译名中的字号如果具有对应性、唯一性及固定性,在我国境内经过商业使用,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可以视为企业名称受到保护。这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符合权利人以及消费者的利益保护诉求。在使用人的使用行为具有主观恶意,并且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擅自使用外文企业名称中文译名中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相似文献   

6.
【裁判摘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据此,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具备以下要素:使用者与被使用者一般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一些缺陷日益凸显,一些应定性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没有法律依据。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若不能在市场中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就会大大降低法律的实效。虽然实践中通过其他方法,比如扩大解释、变通解释等来扩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但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因此,必须通过完善立法来解决《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一些缺陷。  相似文献   

8.
2016年2月公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5条对现法做出了比较大的修改.要准确理解该规定,发现其积极价值和不足之处,需要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该如何保护商标这个基本问题进行梳理.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只有一个基本宗旨:防止公众误认,或者说反仿冒,也可称之为反假冒.并以此区别于授予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商标法.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一些缺陷日益凸显,一些应定性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没有法律依据。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若不能在市场中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就会大大降低法律的实效。虽然实践中通过其他方法,比如扩大解释、变通解释等来扩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但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因此,必须通过完善立法来解决《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一些缺陷。  相似文献   

10.
【裁判摘要】在审查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字号企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和企业名称权.主张禁止同业竞争者使用其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时,需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量老字号企业的历史沿革以及现有社会影响力的范围、同业竞争者及其商品知名度的范围以及其是否具有攀附老字号企业现有商誉的主观故意等因素予以确定。即使法院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认定同业竞争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字号企业。同时促进同业竞争者正当权益的进一步发展.法院也可以要求双方当事人各自诚实经营,各自规范使用其商品名称和商标.以防止市场主体的混淆和冲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正当的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