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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狭义的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 ;广义的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在《若干解释》中 ,当事人的含义不统一 ,有的地方指原告和被告 ,有的地方还包括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诉讼参加人和诉讼参与人不同。诉讼参与人是指参与诉讼过程的人 ,范围比诉讼参加人广 ,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加人 ,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等。在行政诉讼中 ,证人、鉴定人、勘…  相似文献   

2.
辅助参加人是大陆法系中第三人的一个概念。通过对辅助参加人与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制度的比较研究,可以看出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制度存在诸多的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采用大陆法系国家的辅助参加人制度,赋予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辅助参加人的诉讼地位。  相似文献   

3.
正确认识和运用第三人制度,确立好经济纠纷案件中的第三人,对于正确处理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人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经济审判实践中,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确定往往比较困难。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而案件的处理结果又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诉讼参加人。其参加诉讼必须具备以下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不同的诉讼参加人有不同的诉讼地位,诉讼地位不同,诉讼权利也就不一样。而诉讼权利又是保护实体权利的手段,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而且涉及到国家赋予人民法院的审  相似文献   

5.
刘尊知 《山东审判》2006,22(4):57-61
一、当事人概念的]变我国民事诉讼理论认为,当事人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一般来说,狭义当事人是指民事诉讼程序中起诉和应诉的人,起诉的人为原告,被诉的人为被告。广义当事人不仅包括原告、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①笔者认为,共同诉讼人不过是原告或被告的一种复数形式,而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被要求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是当事人的特殊形式,本质上与狭义当事人概念一致。未被要求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属于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范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事人。因此,将当事人的概念从广…  相似文献   

6.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忠 《行政与法》2002,(4):60-61
本文认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主要在于对抗被参加人的不当诉讼行为。即:利益受本诉判决主文影响的第三人可以对被参加人的不当诉讼行为主张撤销或代位;利益受本诉讼判决理由中的事实认定影响的第三人可主张自已不受被参加人不当诉讼行为之效果的约束。  相似文献   

7.
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诉讼,进行诉讼活动的人。也就是指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和相似当事人的人。当事人中包括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中的第三人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似当事人的人是诉讼代理人。不同的诉讼参加人,虽然参加诉讼的原因各式各样,诉讼上的权利义务、诉讼地位也彼此有别,但他们皆有诉讼主体或相似诉讼主体的资格,基于这个共同点,而统称为诉讼参加人。  相似文献   

8.
沈毅 《法制与社会》2010,(10):42-43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没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却要承担民事责任,违背了程序公正的原则,而其根本成因是忽视了被告型第三人的存在,应该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区分为被告型第三人和辅助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因为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应该赋予完整的当事人地位,在被告型第三人制度的设计上,在坚持程序公正,意思自治和诉讼经济的原则下,可以参考美国的第三人引入制度及大陆法系的相关规定,构建一个公正合理的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法(试行)关于诉讼参加人中规定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制度,其中当事人包括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中的第三人。这些诉讼制度对于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搞活形势的发展,我认为现在的民事诉讼法(试行)关于诉讼参加人的规  相似文献   

10.
第三人是行政诉讼制度中一个颇具争议且比较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何对第三人的种类进行科学的划分,进而确定他们各自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摆在行政法学界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通过把行政诉讼第三人与原告、被告的权利义务进行比较,以行政诉讼第三人有无行使或参与行使行政权为标准,把行政诉讼第三人分为类似原告诉讼地位的第三人和类似被告诉讼地位的第三人。在此基础上详细探讨了类似被告诉讼地位的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中对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虽然在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应司法解释中都有涉及,但是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程序方面,均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不仅给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带来一定的困难,也成为许多行政案件案结事未了,甚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信访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诉讼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体系,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未获准,应当赋予其上诉权;没有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遗漏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案件,二审法院并非一律发回重审;应赋予被遗漏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提起再审之诉的权利;应当赋予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管辖异议权;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在终审前都可以参与诉讼程序;参照原被告举证责任完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制度;强化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执行中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2.
在复议改变之诉中,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机关应当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当下制度设计已为复议被申请人作为第三人留有空间,符合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目的与价值取向,可为行政权限争议解决提供新路径,行政隶属关系并不排斥复议被申请人的诉讼第三人身份,符合“有利益就有参与”的基本法则,复议被申请人与复议改变之间有利害关系.利用制度空间和既成之诉“一并审查”、“附带解决”相关问题已成诉讼经济原则的基本要求和各国诉讼制度实践的普遍做法,我国应逐步确认和拓展法院在行政权限争议诉讼调处中的能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宋史超 《法学》2022,(1):112-127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48号的裁判要点指出,对于公司与相对人之间的生效裁判,股东无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股东是否为公司对外诉讼的第三人,取决于股东就公司对外法律关系是否有一定的实体法地位。公司对外行为可能有越权、不当关联交易、恶意串通等瑕疵。只有在公司行为构成恶意串通无效时,股东在实体上才有权攻击公司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应地在程序上成为公司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若效力瑕疵在实体上仅能由公司主张,则股东因欠缺实体法权限而非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亦不能基于"代位"而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认股东的原告资格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制度机理,且与公司的法人独立人格不矛盾,因为在恶意串通时不存在法人独立人格所保护的法益。股东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效果亦非公司内部救济所能代替。未来应修正该指导案例的裁判规则,承认特定情形下股东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14.
论仲裁第三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纠纷的复杂性导致多方当事人争议在仲裁实践中遭遇尴尬。仲裁协议相对性的现实障碍,催生了学者们对“仲裁第三人”制度的设想。作者首先澄清了理论界某些对“仲裁第三人”认识上的误区,总结并深刻评析了正反两个方面的观点,结合对国外立法和仲裁规则的解读,实证地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仲裁制度的优越性并得出结论:仲裁中不宜设立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15.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到第三人的案件大量存在。但是现行行政处罚法中并没有明确地设定第三人制度,这对案件的处理带来诸多障碍。设立第三人制度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有利于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处罚决定的接受和执行。第三人的设立符合法律公平正义原则和行政法基本原理,可以降低执法成本及节约社会资源。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法律应赋予第三人具有参与权和救济权等权利,这样便于第三人积极参与行政处罚程序,保证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吴泽勇 《法学研究》2014,36(3):148-167
考察我国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实践可以发现,我国法院并不接受判决效力相对性原则,不能以此为据反对引入第三人撤销之诉,更不能以此作为分析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适格的出发点。尽管立法者希望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但从制度自身的机理出发,将该制度的目的界定为"为受生效裁判不利影响的第三人提供实体救济"更妥当。以此为基点,在对待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适格问题上,应以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的必备要件为重点,对于第1、2款规定的前提性要件,则采相对宽容的审查标准。对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将原告适格的标准界定为"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实体权利的人";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采相对宽松的一般标准,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的限制性规定。考虑到理论的周延性,必要共同诉讼人不宜作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原告。至于受生效裁判不利影响的一般债权人,较稳健的做法是诉诸实体法,通过援引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或者合同法第74条,赋予相关债权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适格。  相似文献   

17.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内部冲突与制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 ,表现在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实体责任之间的冲突 ;第三人参诉方式与司法的被动性的冲突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诉理由的模糊等。文章在比较大陆法系辅助参加人制度与普通法系追加第三人制度的基础上 ,认为我国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的改革 ,应选择大陆法系辅助参加人的制度模式。在第三人辅助参加的理由方面 ,我们认为应限定为 :基于同一标的物、同一事件或同一事项对当事人一方有义务性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8.
赵万一  赵信会 《现代法学》2007,29(3):139-147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权基础是共益权,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适格必须结合股东代表诉讼判决的对世效力一并予以考虑。在当事人适格方面,决定原告资格的惟一条件是股东的公正性和代表性;被告的适格问题必须与公司的诉讼地位一并考虑,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处于共同诉讼的参加人。由于股东代表诉讼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且代表公司行使诉权的管理人员可能与公司有利益上的冲突,因此,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应当适当地限制当事人主义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崔玲玲 《河北法学》2012,(4):154-159
民事诉讼程序本身的特征于第三人利益而言变成了缺陷,审判程序的相对性和封闭性以及执行程序中审查的形式性成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先天性缺陷。民事诉讼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第三人参加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的设置,实现了第三人利益保护的系统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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