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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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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渤 《中国司法》2007,(11):52-54
《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作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目前民事关系的调整和财产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物权变动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我国现有的物权登记制度又存在诸多缺陷,加之多数公民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因此,在物权变动登记过程中引入公证法律制度有其必然性。一、在不动产登记中设置公证前置程序(一)我国当前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纵观整部《物权法》,不难看出,立法者希望能对登记机构、登记办法进行统一。实际上,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主管房地产权属的建设部和主管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2.
《中国司法》2007,(6):52-52
5月22日,围绕“发挥公证制度对实施《物权法》的重要保证作用,在物权变动、登记等环节发挥公证的职能优势”主题,“中德物权与公证比较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德法学专家、全国人大法工委、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人、法学界学者、高级公证员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物权变动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的登记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文通过对我国《物权法》关于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的系统梳理,在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制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初步论述了我国在不动产登记规则方面的立法取舍。  相似文献   

4.
物权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之一,是我国新《物权法》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本文探讨了物权登记制度的设立意义和主要内容,重点分析了登记的性质、效力等。  相似文献   

5.
法言 《中国司法》2005,(9):49-50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公证制度引入物权立法,是完善我国物权登记制度的趋势所向。一、物权立法明确物权变动中的公证效力和责任,具有理论与实践依据首先,是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物权变动合法、规范、有序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随着公证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公证工作已逐步剥离行政色彩,公证权不再是行政管理权的演变和衍生;公证机构作为法律证明机构,也不再是行政机关的派生物。有的学者认为,公证的首要职能是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重大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法律文书进行证明,引导…  相似文献   

6.
蒋轲 《中国公证》2010,(5):40-42
大陆法系国家大都把公证规定为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前置程序。公证以其特有的职能和效力.使不动产物权变动顺利进行.把可能发生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我国物权法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一样.把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但近年来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纠纷居高不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动产登记程序中的实质审查环节存在严重缺陷.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第二章规定了物权所有权变动以登记要件主义为原则,以登记对抗主义为补充的模式,而物权变动模式究竟应该采取登记要件主义还是登记对抗主义一直都是学界争论的焦点。文章将对两种物权变动模式做简要地分析和对比,寻找更符合我国国情的物权变动模式,并对我国现有的物权变动原则提出改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2005年《公证法》颁布,使有关公证地位以及对于法定公证的争论尘埃落定;2007年《物权法》施行,而在整部《物权法》中,找不到关于公证的只言片语,业内对于公证介入不动产物权登记的企盼再次落空。这两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于公证制度的发展无疑将产生深远影响.从而对公证理论研究也起了方向性的导向作用.  相似文献   

9.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范畴,且与《物权法》、《继承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成为房屋登记主管部门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的依据。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的出台,规定了以登记要件主义为确认登记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效力,并辅之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这对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有重大的意义,但这一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尽快制定配套法律制度来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显得极为迫切。  相似文献   

11.
车昱 《中国司法》2005,(12):51-54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已经颁布,根据该法第十条的规定,法定公证制度在我国已经确立。与此同时与《公证法》内在关联性最强的《物权法》目前我国也正在抓紧制定,然而从已发布的《物权法(草案)》的情况看,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对公证制度在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中应有的作用认识不足,对不动产物权变动过程中引入法定公证制度采取了不应有的漠视和回避态度,而这一切正成为实现我国物权制度立法目标的重大隐患,笔者由此试对建立我国不动物权变动法定公证制度相关应然性问题作如下分析。一、法定公证制度是不动产物权变动过程的内在需要物权…  相似文献   

12.
张淳 《法学论坛》2013,(1):61-70
《物权法》第24条的创新性质,体现为此条是具有统一适用性质的一般规定,且其系将未经登记的登记动产物权变动所不能对抗的第三人限定为"善意第三人";对此条中的"善意第三人"应当将其中的"第三人"确定为仅限于"在某一项登记动产物权变动完成后与登记物权人进行了关于同一项登记动产的另一项物权变动并由此取得了该项动产的另一项物权的第三人",对该第三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应当同时着眼于其对有关登记簿的信赖与其对登记动产占有状况的查看来认定。  相似文献   

13.
自2007年10月1号《物权法》正式实施以后,《物权法》对物权的变动做了很多新的和具体的规定。在物权变动领域。公证业务的开展和进行必须以新的法律作为指导和依据,适应法律的变化,调整工作重心。这就需要每一个公证人员认真学习《物权法》,理解其具体内容和法律的内在精神。使得公证工作更加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纵观《物权法》,其中对公证业务有较大影响的法条。可以简略归纳成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所有权归属的明确;二是不动产的登记和流通制度:三是动产物权的设立和登记,以及能否对抗第三人的问题:四是抵押和质押合同中的新的变化。  相似文献   

14.
鲁嘉微 《中国司法》2009,(4):110-110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和《公证法》,保障房屋登记机构及时、准确、合法、有效地实施房屋登记,维护登记的公信力,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司法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房屋登记管理中进一步发挥公证效力的联合通知》。其中明确,房屋登记中涉及的委托书等6类证明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不动产物权纠纷大幅增加,有关不动产行政登记案件也随之增多。而我国有关不动产登记规定散见于各项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各种规定之间也不尽一致。如何审理不动产行政登记案件,合理处置不动产行政登记涉及的民事争议,是目前行政审判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不动产行政登记案件出现较多的房屋行政登记案件,结合颁布的《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针对房屋登记在司法审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司法》2008,(11):111-111
近日,云南省建设厅与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房屋登记活动中充分发挥公证的法定证明效力的通知》。《通知》从更好地贯彻实施《物权法》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保障登记行为及时、准确、合法、有效的目的出发,要求在房屋登记活动中充分运用公证的法定证明效力,进一步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并作出七条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我国《物权法》确定了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生效主义为原则,登记对抗主义为例外的物权变动模式,该法第二十四条是准不动产物权采登记对抗主义的规定,是采登记对抗主义的典型。本文对该条文中涉及船舶、航空器、机动车及善意第三人的含义进行界定,并就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的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及机动车的物权登记应采登记对抗主义作一出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18.
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因此物权的变动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公示来让社会知晓,从而让不特定的第三人承担不侵害的义务。登记则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最主要的公示方法,而一些特殊动产的权利变动也需要经过公示才具有对抗效力,可见,登记对确定权利的归属、维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物权法》中涉及登记的条文按照物的种类和登记的效力进行梳理,进一步指出目前我国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实行法定公证的必要性 我国<物权法(草案)>确立的是实质主义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模式,由公证机构对变动的过程进行实质审查具有更多的优势和正面效应.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的出台,规定了以登记要件主义为确认登记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效力,并辅之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这对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有重大的意义。但这一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尽快制定配套的法律制度来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显得极为迫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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