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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犯罪论体系是刑法学中的关键问题之一,也一直是刑法学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我国刑法学理论通说一般不使用犯罪论体系一词,多使用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在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以下简称四要件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刑法立法与刑事司  相似文献   

2.
犯罪构成论:从四要件到三阶层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 犯罪构成是刑法学的核心问题,它是犯罪论的基础,亦是刑罚论的前提,甚至是刑事诉讼法的前置性问题.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一如我国刑法学所遭受的坎坷命运.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刑法知识苏俄化的背景下,引入了苏俄刑法学中的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摆脱这一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止过.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德日刑法学中的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越来越多地介绍到我国,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作为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的替代物,更多地受到我国学者的青睐.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与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之争,正在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学术热点问题.本文采用知识考古的方式,对我国刑法学界从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逐渐嬗变为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的轨迹加以勾勒,并对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略作置评.  相似文献   

3.
违法性是否为犯罪论体系的一个要件或阶层,是判断四要件与三阶层这两种不同犯罪论体系的最大差别所在。违法性作为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一个阶层,为认定犯罪提供实质标准;而在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中,社会危害性才是认定犯罪的实质标准,但社会危害性又不是犯罪构成四要件之一,因此,缺乏违法性阶层是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结构缺陷之一。从社会危害性到违法性的话语转变,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为基础对违法性论进行研究,将促进刑法学理论的发展。在违法性本质问题上的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之争,有助于我国违法性论的重塑。  相似文献   

4.
借鉴德日犯罪论体系对我国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进行改造或者直接移植用以替代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实际上否定了刑事责任的独立性,从而推翻了现行的"罪—责—刑"中国刑法学体系。坚持刑事责任的独立性有利于刑事归责体系的构建和充分发挥刑事归责的功能,能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从而证成中国刑法学体系的合理性。提升刑事责任的地位,应在刑法典中单独规定"刑事责任",以彻底地明晰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并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展示刑事归责的动态过程,现实地体现刑事责任的"调节器"功能和立法与司法的互动,从而真正造就出"定罪—归责—量刑"的思维链条和实务范式。  相似文献   

5.
犯罪体系论无疑是刑法学的基石。在完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尝试过程中,张明楷教授的犯罪体系论在悄然间经历着渐进的变革:在《刑法学(第二版)》将犯罪客体排除出构成要件之后,《刑法学(第三版)》又在实质层面将犯罪主体要件进行了分解,进而,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的关系问题便得以妥当处理。  相似文献   

6.
刘峰  张飞 《法制与社会》2013,(32):240-243
新古典主义刑法学和目的行为论中的构成要件中,规范性要素和主观要素成为构成要件的内容,而故惠和过失不再是单纯的责任要素,三阶层体系本身不稳定。犯罪构成是认定成立犯罪的理论模型,根据犯罪发展过程的传统四要件排序,实质是在犯罪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犯罪构成的叙述性的有罪印证。在遵循四要件理论的哲学依据下,我国的犯罪构成应依次由犯罪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主体——客体四要件构成顺序较为恰当,并且充足犯罪客体的要素。  相似文献   

7.
杜涛 《法制与社会》2013,(11):277-278,280
犯罪论体系作为刑法中的一个理论体系,是刑法学理论的基石,是衡量一个具体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标准。在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司法界都出于通说地位,然而,在刑法学变得越来越精妙的今天,特别是随着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把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的目的之一的情形下,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体系开始陷入困境:在理论上存在很多难以自圆其说的缺陷,在司法实务上又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错案,无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我国现在所面临的窘境,本文借鉴德日刑法理论,并兼顾我国传统的四要件说,对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了修正,勾勒出了完善后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8.
犯罪构成在刑法学属于核心问题,是定罪量刑的基础和前提。目前,犯罪构成的定义在我国已有定论,但是关于犯罪构成的争议却仍喧嚣至上。争议主要体现在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同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之争。本文通过对构成要件的沿革、四要件的批判分析、构成要件的本质属性分析以及犯罪构成的重构四个方面对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重构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并最终得出"两阶层"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9.
黄明儒 《法商研究》2021,38(6):129-142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准据",其具体类型主要有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阶层犯罪构成理论的划分,前者在我国本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但伴随刑法学知识的转型而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以共犯论为视角,通过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认定犯罪时的理念和方法的双重厘清,可以发现该理论其实并不像批判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无是处,反而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优势.完善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认定共犯方面不足的对策,是按照司法认知的过程对四个要件的排列顺序进行微调,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者(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与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共同侵害(或威胁)法益的特殊案件类型,可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以单一正犯体系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0.
论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法关于构成犯罪在情节上的要求至今未能在我国刑法学体系中获得一个恰当的理论定位。近年来 ,关于“定罪情节”的理论探讨 ,将重心定位在作为事实范畴的“情节”上 ,并将“情节”同作为法律标准范畴的“情节要求”混为一谈 ,加之“定罪情节”含义宽泛、功能模糊 ,导致了对相关理论问题在认识上的混乱。因此 ,需要调整方向 ,重新厘定概念 ,将“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纳入刑法学理论范畴。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是认定犯罪能否成立的法定标准之一 ,具有区分罪与非罪的功能 ,应当将其纳入犯罪构成体系 ,作为犯罪构成的内容之一。但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不同于犯罪构成要件 ,不能把它作为一个构成要件与其他要件相提并论。在犯罪构成体系中 ,构成要件与情节要求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 ,是犯罪构成这一犯罪符合性评价体系中两个不同层次的评价标准 ,从不同的角度共同承担着犯罪符合性评价功能。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作为犯罪构成的内容之一 ,具有普遍适用性 ,各种犯罪的犯罪构成都包含情节要求。  相似文献   

11.
中德(日)犯罪成立体系比较分析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我国刑法界目前正在进行"犯罪构成体系重构或者完善"的讨论。"重构说"强调应以德国及日本的犯罪成立体系为参照,对源自前苏联的我国通说性犯罪构成体系进行全面改造,而"完善说"对通说体系的态度则以调适修补为基调。因而,站在解说中国问题的立场对德日体系之利弊得失作出评析,便尽显必要。  相似文献   

12.
谢根成  魏林 《河北法学》2005,23(3):12-20
对于犯罪构成理论的整体性把握,应以犯罪构成具体要件的确定为切口,从犯罪构成的概念入手,在犯罪构成理 论的历史形成、体系的中外比较、现实的运用状况、指向的哲学反思四个方面对其进行整体性把握。在这一整体 视野下,可以探视到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之一部分即犯罪客体理论之体系结构的繁冗、功能发挥的混淆和 作用产生的空置等诸多方面的缺陷、矛盾与不足,从而明确改造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方向之一即传统犯罪客体理 论。对于犯罪客体理论的改造,则从其定义入手,将其重新定义为法益,并置挪到犯罪概念下去研究,使其重归原 位;同时,将犯罪主体要件与犯罪主观要件相合并,从而将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改造成为二要件说,以进化完 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以法益作为犯罪客体的实质内容,则有消除体系混乱、统合刑法作用、指示理论方向、符 合时代精神等诸多"社会关系"说所不可比拟的优越处。  相似文献   

13.
犯罪构造理论在刑法学历史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标志着现代刑法的诞生,自此犯罪被牢牢地与刑法法规连在一起,罪刑法定原则亦从宣言走向实践。可以说,作为刑法学支柱的犯罪构造理论,其重要性体现在对刑法学知识体系的正当性建基。回顾刑法学的发展沿革,从古典犯罪论体系到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目的主义犯罪论体系再到目的理性主义犯罪体系,犯罪构造理论走出了一条从纯粹的事实到不断融入规范因素的轨迹,而对于犯罪构造理论中事实概念与规范概念的廓清在当下刑法学界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4.
魏宏斌 《河北法学》2011,29(12):138-143
一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应当与该国刑法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形成动态的符合关系。无论维持、改良还是重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都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视域。比较我国与德国、瑞典、芬兰刑法规范犯罪成立要件,具体免责事由的缺失是我国刑法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最大的不足。完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应当从发展我国刑法免责理论、完善刑法免责立法开始。  相似文献   

15.
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比较论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大体相当的法律结构基础上,因文化的差异,德日、英美和中俄三个不同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显著不同。三者的外在形态、逻辑结构和文化特点差异颇大,但其基本功能大体相当,各有其道理。我国的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经过长期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检验,具有相对的合理性。我国不宜全盘移植德日三阶层要件模式或英美双层次要件模式。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犯罪构成四要件模式的内在理论结构,是我国当前相关理论争议的合理出路。推进我国刑事法治,有必要注重刑法机制之刑事一体化理论知识形态。  相似文献   

16.
中国通论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评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洁 《法律科学》2008,26(2):72-79
如果将犯罪构成理论理解为解释法律的理论体系,那么理论体系的设定就应当遵循安全性、可操作性两个价值前提。依据这两个价值前提评价我国通论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的一次性评价的体系设计,出罪通道的不畅通,导致刑法运行安全方面的保障欠缺;将一个总体的犯罪评价对象即犯罪行为,拆分为四个方面的理论体系思路,难于符合人的一般思维习惯;具有可操作性方面的问题。因此,通论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不具有选择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王莹 《法学研究》2012,(3):126-145
在我国刑法定性加定量犯罪定义模式下,如何对刑法分则中的情节和数额要求即所谓定量因素进行教义学解释,明确其在犯罪论中的体系性地位,继而确定其与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关系,是当代中国刑法学上难解的"理论之结"。通过剖析构成要件的不法类型本质与诠释学特征以及我国学界关于构成要件质与量关系的见解,可以看到被司法解释补充与修改的我国犯罪构成所具有的特性它不仅是德日刑法理论意义上的为行为不法与结果不法划定预设空间的不法类型,也是一个包含了基本构成要件、加重结果、客观处罚条件以及其他刑事政策因素的"类构成要件复合体"。由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不法和结果不法组成的"构成要件基本不法量域",为界定我国刑法中情节和数额要求的犯罪论体系性地位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工具。  相似文献   

18.
犯罪认定是一个动态的价值判断过程,司法三段论是这一判断过程的逻辑体现,在寻找大前提、确定小前提以及大小前提涵摄判断的过程中,犯罪构成理论并不能发挥实际的作用,因为犯罪的认定与犯罪构成理论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关联性,采取何种犯罪论体系也不会影响犯罪认定的结果。犯罪构成理论只是针对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进行理论解读和体系建构的结果,作为解释结论它被解释对象和解释主体的前见所决定,在解释对象即刑法规定不变的前提下,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只是不同解释主体从不同逻辑前提出发所作的不同解释选择。  相似文献   

19.
基于对中外犯罪构成理论的考究与分析,揭示并遵循犯罪构成理论的必要规则,正视中国大陆刑法的实然规定与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现实,应当建构我国双层模式的犯罪构成理论。犯罪成立必须具备本体构成符合与严重危害充足二个阶层要件;本体构成符合为第一层次,描述犯罪的基本轮廓,严重危害充足为第二层次,限定犯罪的实质底线。犯罪成立是本体构成与严重危害两者缩限评价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刑法法典化和刑法法典成熟化是刑事立法现代化的一种趋势;对犯罪概念应坚持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的结合与统一;刑法上主要有两种犯罪分类方法,一是根据犯罪的性质,一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构成可以分为法定的犯罪构成与现实的犯罪构成;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法人犯罪主体时,应当对其内涵予以正确界定;犯罪客体是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它既是犯罪的组成部分,又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应在刑法上规定罪过的概念并坚持“无罪过不为罪,也不受刑罚”的罪过原则,罪过不仅指故意与过失,而且还包括其他因素,罪过不仅有存在与否的区别,还有程度的差别;“持有”作为犯罪行为的形式,通常表现为作为,但有时也表现为不作为,甚至表现为两者的交叉,因此把它视为犯罪行为的第三种形式亦未尝不可;国家对犯罪人及其犯罪行为的评价和判断,属于刑事责任的内容;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质变,由组成要素的性质、数量、结合方式三个因素决定,研究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质变与部分质变,可以以此来构建刑法分则理论新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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