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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现代财政分配关系的财政法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任际 《法治研究》2010,(10):9-14
财政法研究的深入,可以使得研究者对财政关系进行不同角度的切入,实际上由于学科研究的多元性,针对财政分配关系的研究也有不同的理论方法。即使是以法学分析财政关系,也可以产生不同方法,财政法分析只是其中的一种基本研究。财政法可以从调整对象的特征性出发,对于财政关系的具体内容主导财政分配关系的社会关系进行归结。最重要的是,就方法表现,财政法对财政分配保证具有直接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2.
隋飞 《法制与社会》2010,(3):254-256
我国改革开放经历了30年,自1994年确立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可以说发生了质的飞跃,社会法制也在不断完善。在此基础上,我国的财政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财政基本法的制定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基本法的内容越来越广泛,包含了预算、审计等方面,不仅制定和颁布了大量的财政法律法规,已经通过审批的财政法律和与财政法律有关的政策就有10多部,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财政管理有关文件就有180多件,已经初步形成了财政法体系。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法制建设不够完善,在财政法体系的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缺陷,所以一定要解决其中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完善国家的财政法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3.
从财政法(学)的演进论其独立性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朱大旗 《法学家》2006,1(5):92-100
财政法是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财政法学是不是一门相对独立的法律分支学科?这是我们从事财政法学教学和研究首先必须正视并需加以解决的问题.笔者通过对财政、财政理论、财政法的历史演进进行考察得出的结论认为由现代财政问题、现代财政关系(公共经济关系)的无处不在性所决定的现代财政法的调整对象的独立性和重要性,使得财政法日益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财政法学日益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重要的法律分支学科.  相似文献   

4.
财政法基本原则论纲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熊伟 《中国法学》2004,(4):99-108
财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财政法中体现法的根本精神、对财政行为具有一般指导意义和普遍约束力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包括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主义等四项。财政民主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民主参与,财政法定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形式规范,财政健全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安全稳健,财政平等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公平合理。以财政法治的视角衡量,财政法定是财政法治的形式要素,财政健全是财政法治的功能目标,财政平等是财政法治的价值追求,而财政民主则是上述三者有机结合的制度保障。可以说,它们紧密统一于财政法治的理论和实践。  相似文献   

5.
自新中国成立成立以来,尤其是我国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有关财政法体系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从实际情况深入分析,我国财政立法仍然存在不足。本文试图从财政法法律体系的角度,分析财政立法之缺陷,并据此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财政法和财政政策都是国家管理财政经济活动的两种相互独立的调整机制。二者具有不同的价值、调节功能和特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必须充分认识财政法的社会和谐与公平价值,消除财政法和财政政策的对立,发挥二者所具有的特殊调节功能,使财政法与财政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耦合起来。  相似文献   

7.
财政是权利的保障。为精算权利的成本,应建立权力人与权利人共商的议价机制,财政法研究亦应突破传统权力视域,植入财政权利的思维。财政权利的理论渊源,根植于国家与人民之间的财政信托关系,并立足公共财产本身的控制权能与受益权能,可凝炼为防御性和受益性的财政权利体系。类型化解构上,财政权利可考究为以选择性与利益性为深层次要件的价值体系、以排他性与衡量性为建构性解释的规范体系,这是形成财政权利体系的法理基础。结合转型期中国财政法治实践状况,防御性财政权利的现实化构造应加快落定财政法定主义、财政议定主义的客观防御,并准确施加财政知情权、财政参与权、财政监督权的主观防御;受益性财政权利的现实化构造应推进达成财政民生主义、财政公平主义的受益屏障,并从立法、行政与司法方面全面落实受益权利的保障义务。  相似文献   

8.
任际  曹荠 《北方法学》2013,(3):56-62
公共财政由于具有积极分配财政资源的特殊属性,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等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随着我国总体经济方式的调整,财政实践中已基本形成公共财政的思路与目标,财政方式也已随之发生改变,财政干预的活动方式也发生改变。财政法作为主要调整公共财政关系的法律,对保障公共财政具有重要作用。由于财政法理论的特殊性,它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或借用经济学上的一般分析,财政法视角下的公共财政的界定是财政法首要的问题。财政法理论需要尽快或更多注意公共财政的建设目标与进程,并作为财政法基础理论建构的内容。  相似文献   

9.
财政法的正义价值判断与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财政法的价值判断应当关注财政分配本身正义问题与财政分配过程正义问题,国家对财政对象的占有、使用、分配以及国家对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的正义问题。财政法正义对国计民生深刻的社会意义,要求财政法理论应将财政法正义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研究范畴。目前财政法理论的不足使其更具有研究的迫切性。  相似文献   

10.
<正> 财政法律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法律部门,它是随着社会经济制度和国家政权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在由奴隶制国家向封建制国家、再向资本主义国家以及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化中,财政法律也逐渐变得更加丰富和完善。在现代社会中,财政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显著,财政法律与宪法、行政法、金融法等外部结构之间的关系;与预算法、税法、成本法、  相似文献   

11.
第七讲财政法律制度一、财政法的概念(一)财政法的调整对象财政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而凭借政权力量,直接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凡国家向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征纳税收或提取利润等国库收入形式筹集国家资金的活动、以财政拨款等国库支出形式供应国家资金的活动,以及国家对国家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活动,均属于财政法所指称的财政的范畴。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建立起一个完整、完善的法律体系的要求已经变得越发迫切,而具体反映在财政税收领域,伴随着公共财政、依法治税和税制改革的发展,制定一部规范税收基本问题的税法通则法更是提上了立法议程,而税收通则法专家稿的起草也早已启动。从宏观上来看,税收通则法  相似文献   

13.
我国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目前处于一种失范、失衡、失控的状态。此种格局的存在使得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法治化成为一个非常紧迫的时代课题。区域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条块分割"的权力体制以及民主发展的相对滞后是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治化的三大障碍。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治化的基本方略:一是行政区划与政府层级的重构;二是事权明晰划分与分税制的全面建立;三是财政资源整合机制与府际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而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治化在实现途径上有维持现状方案、法律改革方案与宪法改革方案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相似文献   

14.
在当下的司法改革中,省统管地方法院财政已成为重要方向。毫无疑义,充分、有效的财政支持是法院正常运作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受到国家财政能力和财政结构、中央对地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定位的影响,中国基层法院的财政收入在经费来源上呈现以同级财政负担为主的地方性色彩;在收入性质上,从社会主体直接汲取的诉讼费、罚没收入等预算外收入成为法院经费的组成部分;在财政保障水平上,曾长期呈现一种保基本、保运转的吃饭型状态;在财政保障体制上,地方党政机构对基层法院的经费预算和支出具有控制权。尽管这些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特征有其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但对司法公正高效、法制统一目标实现带来的弊端不可忽视。有鉴于此,当下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应当以实现法院财政的充分化、非外部化为基本目标,关照和解决这些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5.
郑建国 《政府法制》2008,(11):28-30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新时期我们党确立的一个基本方略。政府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依法行政的主体工程,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做好财政法制工作,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对于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理财效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熊伟 《政法论丛》2021,(1):14-22
在党领导一切和依宪治国相统一的背景下,规范化、法治化的党政关系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从财政法治建设的视角检视,尽管党的政治领导已经有较为成熟模式,但在具体事务上的党政分工并不清晰。基于我国政治现实,党务财政已经成为财政体系的组成部分。但执政党的自身政治定位决定了,其对财政事务的领导适宜规划、引导和督促,而非直接介入具体事务的规范与执行。预算法的运行实践已经证明,党务财政可由国家法律统一调整,党内法规从政策层面宏观把控即可。基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立场,就收入维度而言,党规不能作为财税课征的法源依据;在支出与监管维度,党规适合党费监管、党纪监督等内部问题,无需直接介入国家财政事务。至于改革指引、重大决策等,可以借助党内政策性文件。党规与国法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功能适配,可擎动规范党政关系的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17.
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虽然取得了提升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及初步明确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等制度性进步的成绩,但从宪政的视角反思尚存在明显不足:在宪政的制度层面上,分税制改革缺乏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在宪政的价值层面上,缺乏民主基础的分税制改革难以真正承担起保障和促进人权的神圣使命;在宪政的实践运行层面上,缺乏制约机制的分税制改革难以做到财政权力的理性运行。当下,深化分税制改革必须与我国已经开启的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建设结合起来,需要将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关系进行宪法确认,遵循税收法定和预算法定原则,逐步完成适度的财政分权。  相似文献   

18.
要全面客观地评价十月革命,首先必须搞清:十月革命解决了哪些问题,遗留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解决.十月革命解决了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实践、东方落后国家的现代化和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解放的道路问题,遗留下了社会主义的模式建设、世界发展、政党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基本问题.十月革命启示我们:社会主义必须首先和着重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社会主义必须进行模式创新,走出自己的特色;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各种能力;社会主义必须是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有机统一,走向人类大同.在中国,包括民主社会主义在内的任何"模式"都不能取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自己探索出的符合自己特点的真正成功之路.  相似文献   

19.
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经济法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必将带来财政职能的调整和转换 ,表现在政府财政退出“越位” ,弥补“缺位” ,财政应理性地退出私人商品生产领域 ,而转向为公众提供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实质上是对政府财政职能的定位 ,直接引起我国政府经济行为的变革 ,必将推进财政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设。作为规范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当然是建构公共财政的框架的指导理论 ,同时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也必将促进我国现行财政法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正> 我国社会主义法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人民意志、依靠人民民主专政强制力贯彻执行的行为规则(规范)的总和.民族法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的一个重要的新兴法律部门.它具备了一个部门法赖以形成的一切必要条件,有特殊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有自己的法律渊源和相对独立的体系. 法律部门的形成不取决于法学家和立法者的主观随意性,而是由现存社会关系客观必要性决定,亦即取决于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一定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特殊需要.法律部门的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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