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传统的法学方法论范式,被学界概括和界定为归类(或包摄和涵摄)、推论、等置和评价——这四种范式。但归类或包摄和涵摄均可再归属于形式主义的推论范式,于是传统四范式最少可化归为推论、等置和评价——这三范式;其中的等置范式试图借助于具有实践理性的类推法、比较法和归纳法,实现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关系的等置或者对称性,但其重心依然倚重于逻辑理性;而评价范式不仅离开了“客观化”的逻辑框架,而且也因脱离价值评价的主体及其特定语境,而成为无法实施的一厢情愿。最后认定,唯有具有主体间性(交往理性)、综观性、动态性的语用范式,才可以克服和超越传统三范式的缺陷,经由交往理性而实现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统一,从而最终实现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关系的对称性。  相似文献   

2.
法律推理与司法裁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裁判活动离不开法律推理.推理是法官裁判的基本思维方法.在具体案件的处理时,法官可以结合案情实际情况运用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来进行裁判.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法官在审判实务中不注重法律推理,不重视裁判理由的证成和裁判结论的说理.因此,我们要强化法律推理在司法裁判活动中的地位,正确认识其功效.  相似文献   

3.
法律推理的涵义、性质及其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推理是特定法律工作者利用法律理由权威性地推导和论证司法判决的证成过程和证成手段。它既是一种法律思维活动,又是一种应受法律调整的法律行为,是特定法律工作者的一项法定义务。正是法律推理使司法裁判与神明裁判、主观擅断区别开来,法治由此生成.现代社会强调法律推理的使用、研究将有助于司法的合理化,有助于法学的科学化,更有助于社会合意的普遍化。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法律规范对需判决案件作出处理结论,这是一个推理过程。在这一推理过程中,法律规范选择推理相对于形式推理在一些复杂案件中起到了重要的弥补作用。本文指出对法律规范选择推理的研究可以加强司法工作者在法律实践中的推理、论证能力,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学界对司法三段论的批评声日益高涨,甚至有人主张要放弃这一法律方法,转而倡导法律论证、等置理论等非逻辑方法。在形形色色的批评中,实际上存在着对逻辑与经验、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之关系的误解。批评者们所倡导的类比推理、等置理论以及法律论证,离开了三段论的基本框架均难以自足,替代性方案在某种程度上失败了。形式逻辑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必须重新地得到捍卫,否则告别司法三段论只会走向恣意化的司法裁判。  相似文献   

6.
法律推理与法律适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法制推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就是一个从已查证属实的事实和已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定出发推论出判决或裁定的过程.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的组成部分,没有法律推理,就没有法律适用.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通常采用的是形式推理,而这恰恰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一些疑难案件中已不再适合,必须代之以高层次的实质推理.  相似文献   

7.
彭中礼 《北方法学》2013,7(1):102-110
法律形式与法律渊源的关系比较复杂,但是我国学者一般将之作为等同的概念使用。这种观点导致了某些学术上的混乱,也导致法律形式和法律渊源各自的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正确界定法律渊源和法律形式,是实现二者区分的逻辑起点。法律形式是法律文本的表现方式;法律渊源是裁判规范的集合体,法官从中发现裁决案件所需要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由此可以得出二者之区分:从实践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指司法之法,法律形式之法是指立法之法;从内容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规则体系,而法律形式则是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规则体系;从路径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在司法适用过程发现和寻找的,法律形式之法是立法中形成的。司法适用之法完全局限于制定法之时,二者会出现种属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涵依然有着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8.
演绎推论是刑事裁判的基本思维模式,裁判者藉由演绎规则通过刑法规范对案件事实的涵摄来获取正当的个案裁判,以维护罪刑法定原则和法治理念.但是,由于刑法规范的不明确性,刑法规范对案件事实之涵摄关系的认定在实践中成为演绎推论的根本难题.作为演绎推论的辅助手段,法律解释技术的运用不可或缺,而其间的经验判断和价值判断是最为根本性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学》2014,(4):35-48
基于后果评价的法律适用是司法裁判的必要形式和具体方法,其逻辑机制在于裁决后果逆向地影响裁判依据的选择。确需改变按照既定规则的法律推理及论证结构是基于后果评价的法律适用方法应用的条件,其旨在为疑难案件司法确立正当的裁判规范。司法裁决的抽象后果或称"规范性后果"是法律适用通过后果评价而为合理裁判的可依赖后果。既定法秩序内的根据是法律适用后果评价实质衡量中具有优先性的理由,而既定法秩序外的根据以其属性和功能对后果评价的实质衡量发挥着特殊作用。  相似文献   

10.
类比法律推理是依普通法审判时采用的基本法律推理方法。类比法律推理是一种弱式推理,裁判结论的得出与推理前提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联,而是高度依赖于法官对类比基准点、已决法律点与问题案件之间事实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以及相同点和不同点哪个更为重要的把握。这种法律推理方式不能限制情感、偏好、前见等个性化因素对法官裁判活动的影响。基于此,“法”的发现以及法官裁量权的控制就成为普通法审判实现司法公正所面临的基本命题。先例拘束原则、陪审制、对抗式审判方式、裁判公开等司法裁判程序制度通过使当事人、社会积极参与法官的裁判活动,为普通法审判实现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法律推理中的法律理由和正当理由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律推理具有逻辑方法和审判制度的双重属性,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前者向后者的演进过程。法律推理是一个综合运用法律理由和正当理由的法庭决策过程。法律解释作为该过程的一个环节,是以正当理由阐释法律理由而获得法律推理大前提的手段。  相似文献   

12.
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背景下,转型时期凸显利益多元化特征,而和谐社会的司法建构,应当在保证争讼主体机会平等的基础上,以整体性观念衡量利益纷争.对话的法律论证模式从程序上保证了多元主体参与法律决定、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权利.但是,只有平等的对话与协商难以有效解决纠纷,法律决定是在对话式法律论证的基础上,依据融贯的司法信念进行整体衡量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刘翀 《法律科学》2009,(5):13-21
法律形式主义曾是美国法学的正统,现实主义法学则从概念、逻辑、规则等多个角度对法律形式主义进行了批判,并以预测模式为中心,提出了个殊主义、目的性司法和对司法过程进行经验主义探究等改革主张,对美国法理学的未来走向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14.
朱永红 《河北法学》2007,25(10):151-153
法官自由裁量客观存在于法律推理过程中;审判三段论的大前提和小前提分别蕴涵着法官对适用法律和案件事实的自由裁量;在实质法律推理中法官通过价值判断进行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15.
亚历山大·佩策尼克一生的研究重点在于法律论证理论和认识论,特别是法律与正义上的融贯理论,在《作为合理性的理性:论法律证成》一书中提出了一套独特的法律转化与法律证成理论。在他看来,法学结论、司法裁决等既可以在法律语境之中充分证成,也可以在它之外加以证成。前者为"法律语境内充分证成",其建立在既有的法律传统之上;后者为"深度证成",它们作为商谈之最佳化条件下尽可能根本的证成而被法律人视为正当的前提提供某种支持或者批判。他成功地将法律解释的分析与我们这个时代最为核心的哲学、道德和文化问题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6.
蔡琳 《法律科学》2008,(3):63-73
法律领域一般有三种融贯论:法律论证中的融贯论、法律体系内的融贯论、法律融贯主义。结合此三种理论可以很好地分析法官审判实践中的论证标准。融贯论的运用必须区分叙述性融贯和规范性融贯。叙述性融贯保持认识论的基本原则,规范性融贯则是与法官的实践理性相关。叙述性融贯中基础融贯论为法官认定事实提供了形式标准;而在规范性融贯中,解释的融贯论揭示了法官的基本立场以及价值取向,它不是庸俗化的实用主义,而是一种有效地实现关于法律命题完整集合的方法。在这两个层面上,法官的论证可以趋向认识上的合理性以及价值判断上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法律事实是指在法定的程序空间内,由多方诉讼主体依据既定的规则建构起来的一幅案件事实图景,它是某种法律裁决据以作出的事实依据。正当程序是法律事实之正当性的保障:正当程序能够为法律事实提供独立的建构空间;能够保证法律事实的建构以理性化的方式进行;能够促进事实建构过程中的人权保障;能够凸显法律事实建构的民主性特点。所以,法律事实的正当性只能通过正当程序来实现。  相似文献   

18.
法律发现——司法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法律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传统法学研究方法中,阶级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演绎推理等方法是经常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法学方法论研究的深入,法律逻辑分析、法律推理等方法已越来越广泛的被人们所采纳。然而,在司法过程中被人们经常运用的法律发现方法却很少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在传统的司法过程中,人们往往比较注重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方法,而对法律发现方法却被人们所忽视。实际上在司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法律发现方法,它不仅是法律方法之一,而且在司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法定证据之一.由于司法会计技术人员一般都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司法会计鉴定与查帐报告和审计结论有质的区别,司法会计技术人员对案件过程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对案件性质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因此,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对法律问题不应当采取一概回避或一律排斥的态度.又由于司法会计技术人员不具备对案件定性的权力,司法鉴定在本质上是一种科学研究活动,决定了它只能有限制地回答部分与鉴定要求有关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20.
基于法律原则的裁判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基于法律原则的裁判需依次解决以下三个问题:如何识别与个案相关的法律原则;如何处理原则与规则的适用关系,或者说在何种情况下,允许裁判者依据法律原则得出判决;如何解决原则之间的冲突问题,亦即能否籍由原则权衡获取法律上的“唯一正解”。现有的裁判理论对这三个问题作了不同回应,但欠缺可靠的操作程式。究其根源,是因为原则裁判的实质,是裁判者在规则穷尽之际,选择并依据法律体系内的价值判断为个案判决提供合理化论证;然而一旦涉及到价值判断,裁判就有主观、恣意和片面的可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