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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从非形式逻辑角度看法律推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推理不仅是法律逻辑研究的核心概念,而且是法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本文从概念上把法律推理区分为法理层面和逻辑层面,分析了法律逻辑学家困惑的根源所在,认为“实质法律推理”概念的提出并没有给形式法律推理之不足提供一个逻辑上的补缺,进而提出了非单调推理是法律推理逻辑基础的思想。最后,我们得出结论:只要引入非形式逻辑理论,就能比较令人满意地解决目前法律逻辑学家的困惑以及法学家们的质疑。  相似文献   

2.
论法律推理的含义与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通过对法律推理的含义及性质的分析和考察,探讨了法律推理的主要特征,即法律推理的总体思维模式属于“演绎论证模式”,法律推理的思维功能是辩护性论证,法律推理的逻辑结构是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推理之综合运用。并从法律推理的实践功能特别是实现“法治”功能角度,提出了法律推理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3.
溯因推理具有显著的特征:或然性(假设性)、逆向性、非单调性、语用性和创新性.溯因推理研究的新进路在于,其发生了语用学的转向以及语用论证(论辩)的转向.在法律方法(法律适用)和法律逻辑的视域,溯因推理的研究及其运用,长期困固于刑事侦查领域中,对于其在司法判决(审判阶段中)作为一种法律论证方法以解决疑难案件的论证则少有使用.以法律论证为视角,用一例只有被害人陈述为直接证据的强奸案件为例,通过对传统证据链模式的分析,提出印证式证据链模式和排除式证据链模式,建立溯因推理的正向溯因推理模式和反向溯因推理模式,并在案件证据所呈现的情境下建构法律语境,展现溯因推理在具体案件中的法律论证,以期能为我国司法判决实现合理性和正当性,提供一种新的论证模式或方法.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学界对司法三段论的批评声日益高涨,甚至有人主张要放弃这一法律方法,转而倡导法律论证、等置理论等非逻辑方法。在形形色色的批评中,实际上存在着对逻辑与经验、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之关系的误解。批评者们所倡导的类比推理、等置理论以及法律论证,离开了三段论的基本框架均难以自足,替代性方案在某种程度上失败了。形式逻辑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必须重新地得到捍卫,否则告别司法三段论只会走向恣意化的司法裁判。  相似文献   

5.
邱昭继 《法律科学》2005,23(4):29-37
法律中的可辩驳推理是法律方法研究中的一个新课题。可辩驳推理作为一种独立的推理模式而在各个领域发生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种理论的支持:其一,哲学的“语用学转向”;其二,人工智能研究的深入;其三,单一性法律推理向非单一性法律推理的转向。法律中的可辩驳推理可以分为三个维度:推定的可辩驳性;过程的可辩驳性和理论的可辩驳性。可辩驳推理对法律方法、法律论证与民主法治等重大的法律理论问题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实用主义思想对二十世纪的美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以皮尔士、詹姆士、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在社会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深厚的烙印。我国的各学术领域包括法学领域也存在着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子,但在法律推理研究方面,尚未引起足够的注意。本文旨在探讨实用主义之于法律推理研究的洽合性与可行性,以为法律推理的研究困境提供新的思维进路。  相似文献   

7.
张月满 《政法论丛》2007,1(3):64-69
刑事证明中法律推理的客观性不仅应体现在事实领域内,也应体现在价值领域内。它对于练就司法人员的理性思维、培养尊重程序意识、实现法治等有重要作用。刑事证明中法律推理的客观性的建构依赖于刑事证明法律推理自身的客观性、遵循逻辑基本规律及推理主体正确的价值观。而“天然逻辑学”对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律推理的客观性具有指导及释明作用,可为其科学建构提供逻辑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建构法律推理的新视角:以语用学合作原则为切入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建构大小前提,关系到法律推理能否取得有效性,以往对于建构大小前提的研究偏向于抽象的理论探讨,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方法。在语用学视域中,法律推理不仅是逻辑推理也是行动推理,构建大小前提的过程体现为言语行为活动,而语用学合作原则是理解言语行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能够在建构大小前提中发挥重要作用,为研究法律推理提供了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9.
法律推理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法律推理的内涵界定关于法律推理的内涵 ,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界定 ,一般来说有两种观点 :一种也是广为流行的、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即 :“法律推理主要是对法律命题的一般逻辑推理。在不同情况下 ,可使用各种推理。”① 也就是说 ,法律推理是逻辑学中的推理理论在法学中的运用 ,它属于法律应用逻辑的范畴。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推理不再属于法律应用逻辑范畴 ,而是属于法律哲学中的一个问题。正像霍姆斯著名格言所说的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 ,而在于经验。”虽然司法判决过程中的表面特点表现为逻辑方法和逻辑形式 ,但这种过程的真正特…  相似文献   

10.
法律推理的学说从“逻辑推理说”与“经验推理说”的完全对立,逐步走向两者的相互融合,这在佩(雷)尔曼的实践推理理论、波斯纳的新经验推理说、麦考密克的实践推理说中都有所体现.博登海默将法律推理方法划分为分析推理与辩证推理.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法官、律师,都不只用单一的方法进行推理,逻辑方法与经验方法,分析思维与辩证思维经常交织在一起.  相似文献   

11.
再论推导作为诉讼证明的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导作为演绎和归纳之外的一种可废止和情境化的第三种类型的非形式逻辑推理是由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斯提出的所谓"科学发现的逻辑"。其与传统演绎、归纳等形式逻辑的最本质区别在于推导是认识新事物、产生新知识的"逻辑"方法。皮尔斯之后的研究者着力于将"背景知识"的作用引入推导推理,从而促进了推导推理形式的发展完善,这一发展,也使其作为诉讼证明的逻辑更具说服力,更契合诉讼证明与事实认定的实践运行状态。在法学中引入推导推理这一认识逻辑的新范式将引起我们在法律事实、证据、证明及诉讼等领域的一系列重要观念转换。  相似文献   

12.
从逻辑学的角度看,法律推理具有非单调性。人工智能时代更清晰地凸显出了与这一特性相应的可废止推理模式的必要性。可废止推理虽未必一定用可废止逻辑来刻画,但这一做法在人工智能的环境下更加合乎目的。法律推理的可废止性源于法律规则的可废止性,法律规则的逻辑形式化要求将其构成要件表征为"有待证明的要素"(P要素)与"未被驳倒的要素"(NR要素)两部分,后者的引入恰当地处理了规则与例外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引入三类"废止者",即反驳型废止者、截断型废止者和削弱型废止者,来建构可废止法律推理的基本模型。但这同时也显现出了可废止法律推理的智能化限度,核心在于它无法进行司法裁判中必不可少的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3.
《北方法学》2019,(4):139-150
既有的严格主义法律推理采行三段论演绎方法,简洁、直观地将法律推理呈现为一个实质蕴涵的过程,确保了法律推理的可判定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基于构建公理性法律体系是不可能的,法律推理并不能实现无矛盾和无缝对接,法律推理所使用的语言并非是单义性的,法律推理前提集的一致是不可能的判断前提,故严格主义法律推理并不能真实地刻画现实的法律推理活动。可废止性法律推理具有非分析性、实践性、可辩驳性及双向性等特征,其在评价标准、对待推理前提的态度和推理过程方面同严格主义法律推理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可废止性法律推理的理解离不开语境,因而并不是不确定的法律推理。可废止性法律推理整体上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完整的法律适用的逻辑框架,以此为出发点,我们能够很好地理解日常实践中法律运作的逻辑结构。  相似文献   

14.
法律推理是逻辑推理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其具体使用的推理形式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法律推理的基本类型既包括严格援引法律条款的形式推理,也包括涉及价值判断的实质推理。  相似文献   

15.
义务冲突问题的存在,使法律规范推理的应用功能受到限制,让其成为规范逻辑研究中必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对义务的具体语境进行分析,提出结合义务的时态因素建立法律规范推理系统TDWL’0的新主张,这不但可以有效处理义务冲突问题,并且有利于增强规范逻辑在法律实践领域中的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16.
人们在实际的推理过程中常违反形式逻辑标准,出现各种偏差现象,表现出非理性,原有理论无法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双重加工理论能更好地解释人们实际推理和标准推理(normative reasoning)之间的不一致,认为人类存在着两个完全不同的认知系统:系统1--执行快速、平行、自动化和启发式加工;系统2--执行需要意志努力和认知资源的、控制和分析式加工.当系统1占优势时,人们会违反逻辑形式标准,出现偏差,表现出非理性;而当系统2占主导地位时,人们的推理会符合逻辑形式标准.  相似文献   

17.
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黄明耀 《现代法学》2003,25(2):38-44
法律推理是民法适用的一种重要方法。笔者在对法律推理进行一般性描述的基础上 ,对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三种推理方式在民法适用中的具体运用展开讨论。笔者不仅对三种推理形式在民法实务中若干值得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而且通过民法实务中对三种逻辑工具的运用在观念上的变迁 ,揭示出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的发展脉络。  相似文献   

18.
推导作为诉讼证明的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胡学军 《法学研究》2011,(6):173-190
关于证据与证明的传统哲学与逻辑理论存在着实践缺陷,形式逻辑中的演绎和归纳推理不能合理解释依证据进行的事实认定。证据的作用不可能是回复案件真相,而只是为特定假设提供支持。推导作为一种可废止和情境化的第三种类型的推理是契合诉讼事实认定的逻辑形式,这种内容求真的推理与形式逻辑上的演绎及归纳推理有着本质的区别。推导理论的提出会对传统证据法理论形成冲击,从这一角度我们会对证明标准与证明责任、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表见证明与摸索证明、事实推定与经验法则等概念与问题形成新的认识。理解案件事实认定过程的推导本质,并对其缺陷有足够的认识,才能在实践中谨慎论证与比较各种假设,以全面的信息检验假设以避免最终的误认。  相似文献   

19.
齐建英 《法学论坛》2016,(2):130-137
一般会话含义推理是推出说话者的一般会话含义,促进对话者之间达成理解的推理.它的前提和基础是对合作原则的遵循.正是因为合作原则在法律推理中的适用,一般会话含义推理才作为一种法律推理方法存在.相对于关于前提和结论的演绎、归纳等推导方法,一般法律会话含义推理是将推导融入对话过程的理解方法,是实现个案正义的必要方法.一般法律会话含义推理的有效性以逻辑有效性为基础,以程序有效性为核心,以语言有效性为前提.  相似文献   

20.
当前学界对司法推理的研究大多为静态研究,即对司法推理模式的介绍和类型化分析等知识论和宏观结构分析的层面,对司法推理的过程与规则缺乏研究.司法推理的过程与规则应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宏观过程与规则,即不同种类推理模式运用的逻辑顺序和适用情形.包括法律规范的选择,演绎推理、解释推理、类推适用、辩证推理的适用情形和相互之间的逻辑顺序;二是微观过程与规则,即规范选择、演绎推理、解释推理、类推适用、辩证推理等各种推理模式具体运用的步骤和条件,以及如何与逻辑学、语义学、社会学等分析方法的结合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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