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业务,公证的证明力及其预防纠纷的作用在遗嘱的订立和执行上得到了明显的反映。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对其个人拥有的财产预先作出的处分,并在其死亡后生效。订立遗嘱后,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一部或全部,也可由非法定继承人受赠一部或全部。遗嘱制度是财产所有权人行使物权的一种方式,早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产生的古罗马《十二铜表法》里已有相关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杨楠 《中国公证》2011,(10):50-54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允许的方式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物.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变更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用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相似文献   

3.
王京 《中国公证》2009,(9):45-47
[背景介绍] 2009年3月4日,朱某(女)为继承台湾财产之需,向我处申请办理确认代书遗嘱生效的公证.公证员受理后,找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做了核实,确认了遗嘱设立事实的真实性.又查找了被继承人的档案,发现被继承人生前未婚、无子女、父母去世,即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立遗嘱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大陆仅弟弟朱仲一人,与朱仲核实了其对遗嘱的意见后,出具了遗嘱效力公证书.(内容附后)  相似文献   

4.
怎样立遗嘱     
遗嘱是财产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财产而待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任何智力正常的成年公民都可以立遗嘱决定自己身后财产的处置。公民立遗嘱时必须注意下述问题: 首先,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例如: 第一,遗嘱不能侵犯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实践中,属以下三种情况的特别需要强调不得遗嘱处分:(一)城市公房。城市公  相似文献   

5.
王金萍 《法制与社会》2013,(14):241+244
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后,依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生前所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死者为被继承人,死者遗留的财产为遗产,取得死者遗产的人是继承人。依法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叫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只能是自然人。本文主要探讨遗嘱继承公证中的遗嘱生效确认程序。  相似文献   

6.
(一)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事务,并在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形式。但自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为的,于其死后生效的处分其遗产的单方法律行为。以遗嘱人的死亡为生效的时间要件;以遗嘱人选择自书、代书、录音、口头或公证遗嘱五种形式为遗嘱的形式要件;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遗嘱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所处分的财产系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合法并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为遗嘱的实质要件。…  相似文献   

7.
共同遗嘱公证实务中值得探讨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浩 《中国公证》2010,(2):39-41
共同遗嘱是遗嘱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联合遗嘱,或合立遗嘱、共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共同遗嘱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在目前公证实务中最常见的共同遗嘱形式是夫妻双方共同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其他事务做出处分和安排.通常是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相似文献   

8.
(26) 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它与遗赠有什么区别? 所谓遗嘱,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个人财产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按照遗嘱的内容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给指定的人所有,就叫做遗嘱继承。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叫遗嘱人,接受遗嘱继承的人叫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一、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遗嘱人作出用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并符合法定条件,其所立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得到遗嘱继承人和其他任何人的同意。同时,遗嘱既是单方的法律行为,所以遗嘱人生前任何时候都有权变更或者撤销遗  相似文献   

9.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处分自己财产及安排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自己书写遗嘱,也可以请别人代为书写,即代书遗嘱。为了确保代书遗嘱的真实性,法律对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审判实务中,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由于缺乏对遗嘱方面法律知识的了解,导致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  相似文献   

10.
一、案情介绍遗嘱继承公证近来多被投诉,现将几例案子的投诉点简介如下:案例一:一美籍华人在美国立有公证遗嘱,将其在京房产遗留给其诸子女中的一人继承。遗嘱继承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持该遗嘱到公证处办理了相关房产的继承公证。不久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提出投诉,认为上述遗嘱没有先在美国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进行生效确认,不能引做办理遗嘱继承的依据,要求撤证。经查当事人投诉属实,故公证处按照规定要求遗嘱继承人在美国补办了确认遗嘱生效的法律文件。案例二:一当事人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遗嘱申办继承,公证员以发函方式将正在办理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11.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在此,提出了“遗嘱执行人”这一概念。然而,对于什么是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性质、法律地位如何等问题,还需作一些探讨。什么是遗嘱执行人?依照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谓遗嘱执行人,是指基于遗嘱人或法院的指定,有权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管理和分配遗产,处理有关遗嘱事务之人。遗嘱执行人的法律特征是:  相似文献   

12.
论公民的遗嘱权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遗嘱继承是我国财产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具有在效力上的优先性。然而,在继承实务中,真正的遗嘱继承却极少。其根本原因在于公民的遗嘱意识极为淡薄。而遗嘱继承的核心是立遗嘱人的权利问题。为此,我们有必要探讨遗嘱权利的含义、性质,遗嘱权利的功能与价值,确认遗嘱权利包含的内容,立遗嘱人行使权利受到的限制等。以达到强化公民遗嘱权利意识的目的,使遗嘱继承制度更有效地发挥其法律功能与价值。一、遗嘱权利概说遗嘱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在生存期间订立遗嘱以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自由权利。遗嘱权利人按其自由意志指定继承人…  相似文献   

13.
在当今的中国,随着资产私有化的日趋积累,公民个人享有所有权抑或处分权的财产及权利也随着增多。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安排好死亡后的财产及权利的归属,大多数个人采取立遗嘱的形式,对其所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及权利,予以预先安排。持遗嘱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在现实中也不在少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此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而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  相似文献   

14.
<正>【裁判要旨】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房屋给继承人后,又同意拆迁房屋并获得补偿款,应被视为其在立遗嘱后又以行为作出了与立遗嘱时相反的意思表示,并导致了房屋的灭失。遗嘱人遗嘱中所涉标的物被拆迁后所获得的补偿金与原标的物为不同的物,该补偿金属于遗嘱人立遗嘱后新获得的财产。遗嘱人未明确表示房屋拆迁的对价及补偿金的处分意愿,不能将补偿金作为遗嘱标的物的变更而进行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15.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死亡后,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则为遗嘱继承。具有涉外因素的遗嘱继承即为涉外遗嘱继承。关于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尚无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只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即:“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一规定并没有涉及遗嘱继承。而继承法的规定比较笼统,没有明确区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  相似文献   

16.
<正> 继承这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被继承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引起的,立遗嘱人一死亡,其遗嘱便告生效,继承马上开始。通常,这对于一个人立的遗嘱是毫无问题的,但对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人立的遗嘱应何时生效的认定,往往会出现分  相似文献   

1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财产的增多和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生前用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理身后的遗产。这真是“身前看透身后事,立下遗嘱分遗产,自己意愿能实现,也为家人省麻烦。”我国《继承法》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5种遗嘱形式。  相似文献   

18.
高雪蕾 《法制与社会》2011,(21):256+258-256,258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由于有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遗嘱最具证明力,这也是公证遗嘱价值的体现。然而公证遗嘱相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具有效力优先性,与遗嘱立法的目的不相符以及公证遗嘱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性,是公证遗嘱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9.
本文将以公证遗嘱为基础.集中论述公证遗嘱登记备案查询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所述的公证遗嘱登记备案查询制度.是指将经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在特定网络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相关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及职能机关(包括公证机构、司法机关及其他部门)通过申请并经审核后.  相似文献   

20.
遗嘱继承是我国财产继承的基本方式之一。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在其死后处理遗产的方式,这种方式基于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一定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其死后遗产而立下的遗嘱。由于每一个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都有行使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遗嘱做为所有人最后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的意愿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