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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司法的特质与理念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于晓青 《现代法学》2003,25(2):181-187
通过语义分析和道德分析 ,认清司法的含义包括实体法律的适用和程序法律的适用两个方面 ,前者确认权利 ,后者救济权利 ;司法的特质正在于公正 ,包括程序法适用上的公平 ,即公平地对待所有的权利主体 ,实体法适用上的正义 ,即将义务作为其权利的手段 ,视权利保障为司法的最高追求。司法理念作为司法人员对法律本体、法律价值等的理性认知 ,是司法公正的主观基础 ,公正的司法要求司法人员必须以权利为主导 ,正确处理各种法律价值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合同法中的公平理念不仅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还包括合同中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平等。论文在对合同法中公平理念相关概念介绍的基础上,通过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提出合同中有失公平的规定的法律救济的正义,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观及其实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分别属于近代和现代法律分配权利和义务的价值观念。形式正义是按照绝对平等和自由的原则分配权利和义务,而实质正义则是根据主体身份特征进行倾斜式分配。实质正义不但促进了民法的社会化,而且催生了经济法和社会法的诞生。实质正义首先通过立法环节转化为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及法律责任,其次通过行政和司法机关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主义法正义观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制度是否公正与正义,要看法所保护的社会制度是否公正和正义;正义和正义观都受到一定经济基础的制约,并最终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正义思想作为人类文化的精华,具有客观的历史延续性。就本质而言,社会主义法是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最高类型的法,它吸收了以往法律文化的一切合理因素,包括正义思想的法。社会主义正义对法的基本要求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法律面提人人平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社会主义正义与现实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现实中的法是评价人们行为合法与不合法的标准,但不是评价人们行为正义与不正义的全部标准。社会主义正义要求在法的创造和执行过程中,充分遵循反映社会主义正义的各种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虽然赋予诉讼第三人较多诉讼权利,但并不完善,如第三人是否享有主张并举证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者主张原告起诉不合法的权利?若因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其能否请求行政赔偿?立法对这些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第三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我国应从公平、正义及利于平息争议等角度出发,肯定第三人的上述诉讼权利,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传统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属于合法行为”理论命题的真义是:法律行为属于不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该项理论命题与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观点在法理旨趣方面有重大差别及对立:前者在于表明法律行为以权利为本位,展示了法律行为自由主义或以私法自治作为原则的固有精神;后者则强使法律行为以义务为本位,置法律行为于法定主义的桎梏之下。因此,不能以法律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作为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的依据  相似文献   

7.
我国学界多数意见主张公司法应构建控股股东的信义义务,但既有研究尚未澄清其内涵和外延。在内涵上,控股股东信义义务是填补“公司合同”漏洞的法律技术,旨在赋予法官在个案中的裁量权,将公平、正义和良心等人类社会共同价值准则引入公司法,以应对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引发的各类问题。在外延上,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依行使权利/职权的不同,可将控股股东信义义务分为行使股东会职权时的专属信义义务、行使董事会职权时的董事信义义务和出售控制权时的特殊信义义务三类。如此划分,能够恰当协调控股股东作为股东有权追求“私益”与作为全体股东受托人须为“共益”服务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8.
袁发强 《法律科学》2013,31(1):39-45
“正义”与“公平”紧密联系在一起,构成判断实在法适当性的二元价值坐标.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立法也应当以“正义”和“公平”作为确定法律选择方法或规则的价值追求.“行为地法”只能反应“正义”的诉求,不一定能满足“公平”的需要.“公平”的满足还应当考虑与受害人的居所和损害修复地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正义”标准要求判断行为是非主要适用“行为地法”,而“公平”标准要求对侵权行为的处理还应当结合“受害人居所地法”、“法院地法”等其它标准.由此,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被分割为两个方面:行为正当性和救济的公平性,二者应当兼顾.单一采用“行为地法”背离了二元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9.
辩护权源于自然权利,兼具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法律价值。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辩护权项下主要权利:第一,陈述权。从形式上表现为犯罪嫌疑人的义务;从内容上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和"不得自证其罪"。探讨侦查阶段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并以加重量刑情节保障之。第二,委托辩护权。本文探讨:(一)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权与侦查权置于同一起跑线;(二)加强立法保护辩护人的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侦查阶段一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合法却涉嫌辩护权的滥用,问题根源在于我国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10.
韦群林 《法治研究》2006,(11):28-31
作为代表权利并充分表达权利、有效制衡权力的“社会法律监督者”,律师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取代、无与伦比的积极作用。具体来说,律师通过发挥其作为社会生活的“先知者”与“润滑剂”、经济建设的“促进者”、依法行政的“加强者”和法治建设的“完善者”等几个方面的作用,实现其“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业使命。  相似文献   

11.
在考察了国内首起主张“编曲权”的著作权纠纷案案情及判决后,笔者从法理的视角封此案进行了评析,认为编曲过程有无独创性是法律之外的专业技术评估问题,本案“编曲权”之主张合理、正当。依据案件特定境况采取司法积极主义、进行权利推定,才能维护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2.
法律的真谛在于使社会弱势群体自身力量达不到的合法诉求能够通过法律来实现。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弱势群体法定利益表达机制受阻背景下的“另类”彰显,并易于因“目标替代”效应而演化成官民冲突。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需要从权利和权力角度双管齐下,既要建立健全政治沟通弄口互动机制,畅通民众权利诉求渠道,也要慎用权力,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关系,依法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  相似文献   

13.
关于法律功能实现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对法律问题必须由只注重条文的表面研究,转向进行活动的、功能的研究。法律功能实现,是在法律的社会化以及外在维持力量的保证下, 通过法律实施活动,把法律规范中体现立法者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要求和意图,转化成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建立牢固的法律秩序。合法行为是法律功能实现的基本途径;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是法律功能实现的微观形式  相似文献   

14.
本文针对法的“权利本位”的命题,从法的实质意义、形式意义和权利、义务关系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这一命题是不科学的。并结合我国人民法律意识的现状,法的权利说的历史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权利说及权利、义务关系的分析和论述,说明还是倡导“权利与义务一致”有利无弊,符合法的规律要求。但以权利为核心进行研究和建立相应的法理学体系的尝试则是无可非议的。  相似文献   

15.
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监狱法等法律和司法部规章及相关文件等。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根据其与监狱教育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罪犯受教育的义务——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权利”,“罪犯受教育的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义务”和“罪犯受教育的义务、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教育的权利、义务”等三种类型。在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数量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多于受教育权利,价值意义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为主要的、主导的方面,因此,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为“罪犯受教育义务重心论”。  相似文献   

16.
"电子代理"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方便了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提高了办事的效率,但是在高效率面前总要有人为此买单.现有的事实以及发展趋势是:"电子代理人"的支配方依靠其对技术的垄断地位,制定霸王条款,规避责任和风险,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付出更多的劳动和代价,而自身独享高科技带来的便利和利益,造成了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严重失衡,既有损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亟待通过立法遏制这一发展趋势,以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7.
胡玉鸿 《法治研究》2012,(10):10-16
法律主体包含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责任主体三种形态。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中,权利主体的权能并不一致;而就义务主体而言,既存在因法定义务而形成的主体样态,也包括因约定义务、道德义务而作为法律主体的情形。对于责任主体来说,“违法”、“风险”以及“关系”.都可能使一个社会成员作为法律上的责任主体而存在。  相似文献   

18.
一对看似完全对立的价值范畴“法则公平”与“权利等差”实际上是相互渗透,相互协调的。“法则公平”是在“权利等差”的总价值观下同一阶级的平等;也是在“权利等差”的现实条件下,劳动人民的义务履行和惩罚的平等;更是在“权利等差”的总原则下,司法操作上的变通平等。本文结合中庸作为一种行动取向,从以上三个方面分析了“法则公平”与“权利等差”在春秋战国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互融与协调。  相似文献   

19.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医患关系是否是平等关系是医疗合同能否成立的条件之一。我个人认为医患关系是平等关系(这里的平等关系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理由是:法律地位是由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所决定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体现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从性质来看是相对的,如,患方有知  相似文献   

20.
一、新闻采访权的法律确定性现代法治社会强调的是依法而行 ,无论自然人、法人 ,其所谓的自由均应是在法律下的自由 ,法律下的自由要求的是“守法”与“在合法的时候” ,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自由只有在“守法”或“在合法的时候”才算是真正的自由 ;同时 ,现代法治社会还强调自由与责任的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任何行为人在行使自由时 ,既不能滥用权利(力)和自由 ,也不能不承担义务和责任。新闻自由是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宪法所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作为新闻自由的应有之意便是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自由 ;记者有 ,也应该有 ,对公众感兴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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