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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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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佑启 《河北法学》2007,25(3):21-25
私有财产权是个人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保障,是人之为人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不是财产作为物的权利,而是人作为人支配物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财产权与生命权和自由权一道被称为三大基本人权,是人权大厦的基石.财产权又构成生命权、自由权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是生命权、自由权自然延伸的结果.没有财产权作为基础的生命权和自由权是不现实的,财产权越安全,生命权就越有保障,自由权就更为真实和牢靠.  相似文献   

2.
租税国家财税汲取有限的理论基础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论”、国家理性的有限性.当前,我国已经迈入租税国家行列.为了涵养税源,国家应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主体的经济自由权,破除国家对自然资源不必要的垄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依法规范和提升国有企业的经济自主权,打破公用企业的垄断地位,切实保障公民自雇形态的经济自由权,依法保障小微企业的融资权利.国家财税汲取应遵循法治逻辑,应当在宪法上界定“税”的概念;在宪法上规定“税”与“非税”征收的程序与实体原则;通过立法把征税权、非税征收权、举债权、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及利润上缴等全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相似文献   

3.
从法哲学视角看,知识产权法作为人类共同知识活动的激励机制提供的激励条件,它以尊重个人独立和平等为前提,以"对价与衡平"为立法原则,通过为保护个人创造性财产权而激励个人对知识活动的贡献并最终促进人类共同知识活动发展。知识产权发生于表达自由与财产自由、经济自由及其他政治自由权之间的符合"对价"的自由契约;知识产权法作为制定法上的"法定权利",是国家允诺强制保护的符合对价与衡平条件的"社会契约"。其正当性应该满足宪政分配责任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4.
关于著作权内容的立法体例,英美法系国家强调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而大陆法系国家还同时强调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而且大陆法系国家最具代表性的法国法和德国法均将发表权作为人身权内容规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的是法国法的立法体例。但由于作者在行使发表权时,总是与某种财产权的行使相伴随。于是,在理论上有学者提出发表权具有人身权性质,同时兼有财产权性质。本文认为,发表权只具有人身权性质,专属于作者享有。而发表权的享有与行使有区别,因此,除作者依法行使发表权外,他人也可依法或约定行使。当然发表权有其特殊性,即作为人身权的发表权与其他人身权不同,有“时间性”。同时,虽然发表权的行使与某种财产权的行使相伴随,但其与财产权又有本质的区别,即发表权不能被继承或转让,而财产权则可以。  相似文献   

5.
在西方的经典政治理论中,财产权被视为"最根本之自由",而与生命权、自由权一道,被并称为三项基本人权,反映到刑事诉讼法中就是被追诉人的财产保护与生命、自由权一同构成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由于长期以来在我国财产权并不被认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对被追诉人财产权的保护方面都存在着重大缺陷,这对公民的财产权保障极为不利。随着私有财产保护的入宪,迫切要求完善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制度,以确保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  相似文献   

6.
新《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一规定,是强化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措施。但正确行使这种代位诉权是有严格条件和比正常诉权更加复杂的业务活动。因此,律师在接受委托代理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的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代位诉权成立的条件第一,代位人对被代位人的债权是否合法,也就是说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否是依法成立的债权。如基于合法买卖关系形成的债权;基于租赁关系形成的债权;基于借贷关系形成的债权;基于…  相似文献   

7.
私权在行政执法中的地位——以一则行政案件为分析工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观念认为,公共利益优先于私人利益。但在当前更加强调尊重和保护私权的背景下,该种观念的正当性值得进一步检讨,不能认为私权相对于公权始终处于附属地位。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权力依法行使的内涵中应包含尊重私权,国家公权在行使过程中应注意对民事主体私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在西方的经典政治理论中,财产权被视为“最根本之自由”,而与生命权、自由权一道,被并称为三项基本人权,反映到刑事诉讼法中就是被追诉人的财产保护与生命、自由权一同构成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由于长期以来在我国财产权并不被认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对被追诉人财产权的保护方面都存在着重大缺陷,这对公民的财产权保障极为不利。随着私有财产保护的入宪,迫切要求完善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制度,以确保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  相似文献   

9.
金融信托──国家行使财产权的新模式刘士国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行使财产权的模式不应呆板单一,而应丰富多彩。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是一种模式,国家作为出资人享有股份所有权与公司享有法人所有权是另一种模式,而通过金融信托行使财产权则又是一种模式。一...  相似文献   

10.
新《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一规定,是强化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措施。但正确行使这种代位诉权是有严格条件和比正常诉权更加复杂的业务活动。因此,律师在接受委托代理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的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弄清代位诉权成立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精神,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到期债权,必须具备合法有效,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等条件。因此,律师能否代理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  相似文献   

11.
我国住宅权行政法保护缺失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住宅权作为宪法规定的一项自由权,尚未扩张到生存权意义上的公民“对住宅”的权利,对该权利的保护,目前还是行政法的盲区。即使是对自由权意义上的住宅权的保护,我国的行政法也存在很多缺陷: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在保护公民的住宅免受他人非法侵入上还存在住宅范围不清、“非法侵入”的标准不明等缺陷;二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法》在尊重公民住宅权上也存在不少疏忽;三是住宅权事实上是一种没有救济的权利,目前只能将住宅权降格为财产权并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获得很少的救济。  相似文献   

12.
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地位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范毅 《法学家》2000,(2):12-18
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它要求对不同的市场主体,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如何,经济实力怎样,其财产权应平等地受到保护.我国现行宪法,一方面规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对不同所有制的财产权给予不同的宪法地位,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强度低于公共财产,这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公平要求.赋予我国公民财产权与公共财产权的平等宪法地位,对于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和完备的法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杜承铭 《河北法学》2002,20(6):7-10
结社自由权的行使是民主宪政和法治的基础 ,结社自由权属于政治自由权范畴 ,具有积极的、肯定的宪法权利属性 ,是公民参与、决定国家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结社自由在现代法治社会具有特殊的宪政价值 ,是民主与法治不可或缺的基础。分析世界各国宪法对结社自由的限制 ,为结社自由权的行使提供有效的方式。  相似文献   

14.
毋庸置疑,对已沦为习俗的吸烟行为予以管制,必然会滋生侵犯公民权利方面之不妥,一般而言,其表现为与吸烟者行为自由权、烟商言论自由权、以及吸烟者与企业主财产权三方面存有冲突。我们经由对自由权本质属性的剖析可以明确,有碍他人健康之吸烟行为非属行为自由其类;同时,亦并非所有烟草宣传皆可归属言论自由权范畴,在烟控制度结构中,我们理应对烟草宣传保持"尊重与戒惧"的基本态度。另外,限制购买以及征收烟草税所造成的财产限制,事实上和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权侵犯亦是有所差别的,购买香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支配情形,对其予以限制并不违背法经济学上的资源配置法则。最后,对企业主而言,单纯的获利机会、商业利益、赢利预估或期待并非属于财产权的保障范围。  相似文献   

15.
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即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宪法和法律赋予国民自由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权利,同时也相应地保障国民在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平等而充分地寻求诉讼救济的途径。正如法谚所云:救  相似文献   

16.
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拥有某种财产权的凭证;邮票是一国行使邮政主权,在邮政行政管理活动中为方便纳费而发行的一种邮资凭证。邮票具有有价证券的基本法律特征:邮票在使用之前表示购买邮票一定货币的所有权,在被贴付交邮之后表示一定的债权,即邮户基于贴付邮票而可行使的查询、赔偿请求权;邮票表示的财产权与邮票不可分离,谁持有并按规定使用邮票,谁就可以主张邮票表示的财产权;邮票设定的权利只能向国家邮政部门行使,且须将邮票贴付交邮。基于上述这样的理解,大多数国家要么通过邮政法将邮票直接界定为有价证券;要么通过刑法将伪造邮票罪纳入伪造有价证券罪予以处罚,从而间接地将邮票归入有价证券,我国1986年邮电部、国家工商局、公安部共同发布的  相似文献   

17.
私法的重要目的与任务是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保护不动产财产权。在现代社会,财产权负有社会义务,其行使自由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已成为人们共识。为此,各国私法在对财产权行使自由保护的同时,普遍加强了对财产权尤其是不动产财产权行使的限制,并不断提出更高层次的限制要求。在此过程中,应遵循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与诚实信用、情势限制与容忍义务等基本原则。只有有限的自由与适度的限制,才能达到社会各利益主体间的平衡,并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相似文献   

18.
论集会自由     
关洪涛 《行政与法》2004,(11):103-105,108
集会自由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言论自由的延伸,但是作为政治权利的集会自由权的行使,必然会涉及到个人权利的行使和公共利益的保护冲突问题,即集会自由的界碑。本文从集会自由和公共权力的相互关系,探讨了如何规制集会自由权,并分析了我国的集会自由的不足。  相似文献   

19.
抗辩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许多国家都注重对它的立法保护,如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衡平法系的美国等对抗辩权都有明文规定、我国《担保法》对抗辩权的规定是:“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从我国立法对抗辩权概念的界定可以看出,抗辩权的发生根据是法定事由的存在;权利主体是债务人,义务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有拒绝债权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债权人则负有容忍这种不作为、停止或终止请求权行使的义务.本文拟对被执行的抗辩权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0.
论市场主体的基本经济权利及其行政法安排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交换的本质是产权的自由让渡 ,因此 ,财产权和经济自由权是个人和组织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这些基本权利不仅需要私法的规定和保护 ,更需要行政法的确认和安排 ,以使个人和组织作为市场主体在与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打交道时能够得到制度上的保障。另一方面 ,在现代社会 ,财产权和经济自由权又不是绝对的权利 ,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它们又常常受到法律上的限制 ,因此 ,如何在“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与政府的权力这两个逆向的观念之间创制一种可行的平衡”也是行政法上必需解决的一个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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