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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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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论民法中人格法的公法性——兼论物文主义的技术根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从罗马私法教材体系、民法典体系和民法教科书体系的角度研究人格法的属性问题,得出了它属于公法的结论,也得出了它基本上在任何法典法国家都位居被认为是私法的民法典中和被认为是私法理论的民法教科书中的观察,从而得出了现代民法和民法理论并非完全私法、而是公私混合性的结论。由此出发,揭示了物文主义的民法观的追求将部门法运动进行到底的技术原因,试图减轻这种主义的持有者的道义责任。  相似文献   

2.
商品经济的民法观源流考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法首先要解决的是共同体的成员资格,这方面的规则被称为“人法”。在以物质力量的因素为进路探讨人类历史演变的思想的影响下,对市民社会的理解由“主体的社会”转向“以客体为中介的社会”。前苏联延续了由德国起始的财产法转折,将民法改造成财产法、商品经济的法,新近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制定者改正了过去的部分理论错误,把人格关系界定为民法的第一调整对象。新中国成立以后,受前苏联的影响形成了商品经济的民法观。90年代前后,我国意识形态和经济体制的变化,要求变革商品经济的民法观,建立新民法理论。  相似文献   

3.
私法概念的界定应当从研究市民社会的理论入手,并以家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这三者的关系为基础。根据法律的调整对象是否为国家统治关系,可科学地界定私法。这种界定同时也实现了私法观念的革命,产生了新的私法观。对于今日中国的民法法典化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将未来的民法典建成宏伟大厦,而不是将其弄成"三根棒棒";对于民法的理论研究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丰富现有的民法理论,使其更加充实和丰满。  相似文献   

4.
1.近代刑法的形成和刑罚制度的近代合理化A.近代市民刑法的形成众所周知,法国革命是打着自由和平等的旗帜进行的.达个革命一开始就有近代市民法一的出现.封建社会存在的身分以及其他的各种差别废除了,每个人的人格一律平等待遇;由于相互能够站在对等的立场,基于自由意识订立契约进行交易,近代市民法就得到了发展.归根结底,根源于启蒙主义乃至自由主义的自由思想,成为近代市民法的基础.所谓第  相似文献   

5.
公、私法划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理念上,而无法实现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野。民法也无法单独划定一个不受国家干预的市民社会空间。民法和宪法不存在源与流的关系,但宪法是民法的基础,一国宪政的发达是民法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正确定位民法,处理好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民事立法才会更科学。  相似文献   

6.
作为明治国家制度建设的指导者,伊藤博文在宪政、行政、私法等领域的制度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私法学领域从继受法研究角度出发,以“泰西主义”与本国国情的二元论所构成的解释框架,并不适用于对伊藤博文民法立法观的解读。只有放置在制度建设的总体框架中才可以真正理解伊藤博文的民法立法观。伊藤博文的民法立法观实际上是建基于行政权优位于立法权的“行政国家”制度构想之上。以此为出发点,他对民法立法问题的思考,始终围绕着行政命令与法律、行政权与立法权之关系而展开。为了确保政府行使行政权之独立性,伊藤博文认为,民法虽然需要在保障私权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但是一旦有关私权的规定涉及行政权的行使问题,则不属于民法的立法范畴。这也是伊藤博文在民法立法实践中转变态度,从支持旧民法到转而反对旧民法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相似文献   

7.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息息相关;民法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市场交易的秩序、效率与安全都离不开民法。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民法对于市民社会之意义,犹如宪法对于整个国家之意义。宪法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民法乃市民行为之总规范。一部好的宪法,可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一部好的民法,可以维系市民社会的良好秩序。民为邦本,法乃公器。在民法典的制定问题上,专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后现代哲学家德裹达的解构理论为民法哲学分析工具,尝试对近代民法典范本《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及其罗马法精神追行解构,试图破解民法法系的逻格斯中心主义。同时,对中国民法法典化存在着“人文主义”和“物文主义”的逻格斯中心主义提出委婉的批评,并提出自己设想的中国后现代民法典的构思和要点。  相似文献   

9.
民法现代化的进程不因我国民法源于德、法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现代民法而丧失其必要性。民法现代化需要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基础,但民法现代化与市民社会的培育并非同一概念。自由和文化本位的渐进理性主义并不适合我国的民法现代化,现代法治政府建构的民法现代化模式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大背景下,民法现代化理应符合形式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的全部要件,惟其如此才能彰显民法的现代性。  相似文献   

10.
本文对于民法的生存环境—"市民社会"的概念进行了历史的梳理和逻辑的整合,分析了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且对中国现实环境下的市民社会的状况进行了简要的评述。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这一命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1.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应有规则 ,存在于社会中。法律是将法成文化。法是解释法律的依据。民法解释必须审查其合法性 ,民法对特殊情况是否适用 ,也应以法为依据。在没有民法规定的情况下 ,法是解决问题的直接依据。  相似文献   

12.
齐延平 《法学论坛》2005,20(1):140-144
西塞罗因为对理性主义自然法的系统阐发而奠定了其在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永恒的理性是自然法的本质 ,符合自然理性方为正义 ,自然法决定着人定法 ,构成了西塞罗法哲学体系的内在逻辑。秉持自然理性、关注现实实践、笃信法律与正义、倡导共和政制是西塞罗理性主义自然法的主要特点  相似文献   

13.
民法本质追求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源自古代欧洲的罗马法,当时叫“市民法”,后被注入“私法”、“私权法”、“市民社会的法”等诸多信息。中国通过日本从西方民法及至罗马私法那里继受了作为表征基本部门法的民法。西方传统理解民法或私法的实质含义,是在个人与国家对立的基础上进行的。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权利为基点,以行为手段,以责任为保障。民法上的人即市民、私人和私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近代社会的个人是个人主义的个人,而现代的个人是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理念中的个人。称民法人是“经济人”、“具体人”、“抽象人”等多是用作分析民法问题的方法。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民法的哲学基础。民法并未真正社会化。民法所涉及的领域是有限的。民法在精神方面追求平等和自由。这些都涉及到民法本位即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问题。  相似文献   

14.
赵万一 《法学论坛》2005,20(4):28-33
传统的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现代各国都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对传统的民商立法模式进行适当调整.在民商关系的处理上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基本思路是在对传统私法做成功的现代转化的前提下,制定一部民商混合的法典,即在正确界定和承认民法和商法差别的基础上,以商法编的方式对民商法进行统一立法.  相似文献   

15.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再定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民法把不当得利返还权定性为债权而归入债权编,然而这种定性定位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与我国物权变动的有因模式相冲突。通过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考察和价值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它是一种概括的混合的救济权,既可以救济对人性的权利,也可以救济对物性的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不同范畴的概念。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法及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的民法在调整对象的确立及流变上,与大陆法系资本主义国家民法相比呈现出特殊意蕴,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后者的民法没有调整对象。法律调整对象包括民法调整对象这种法学用语,本身并不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功能或意义,民法调整对象作为揭示民法与社会之间关联的一个学术范畴,它处于民法本体论的视域之内,即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承载着关于民法本体的相关知识。民法与民法调整对象在属性上表现为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就民法调整对象的形态而言,可分为应然层面与实然层面。在国家正式制度层面民事立法所体现的民法调整对象系属实然层面。从民法调整对象的研究方法来划分,可以区分为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对内研究与对外研究。  相似文献   

17.
于安 《法学杂志》2012,33(8):66-71
本文主张在本次修订《行政诉讼法》中引入公益行政诉讼制度,与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宗旨的现行制度并行设置,划分为针对规范性行政规则和针对客观性行政决定两大类。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受到民事诉讼的极大影响,本文认为作为公法制度的行政诉讼需要独立的公法诉讼理论。参考大陆法系国家的主观诉讼和客观诉讼及其诉权理论,本文对行政公益诉讼及其嵌入式制度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8.
对物权与对人权的区分及其实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冉昊 《法学研究》2005,(3):99-109
对物权和对人权产生于罗马法诉讼格式的影响,出现于一千年后的注释法学派理论中,并由于日尔曼法获得了广泛的实践应用,其含义日益多元,发展至今具备了至少三重含义对物、支配、对世。这三点内在贯通,又分别构成了物权性的决定要件。但由于罗马法诉讼格式已被抛弃,在现代权利话语语境下,三者的联系需要新的逻辑支撑,为此,可通过“当事人的知晓”做出一定的诠释,并以此为据,将意思自治的近代民法推进到意思推定的现代民法。  相似文献   

19.
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是指由全体国际社会成员所公认且在缔约时不能贬损的那些国际法律规范,对此类规范的存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普遍共识;其最初适用范围仅仅限于国家的缔约行为,但随后逐渐及于其它国家行为;国际法学说、条约及国际司法实践初步确认了某些具体的规则具有"强行法"规范的性质,但关于"强行法"的更为明确或具体的范畴问题,国际社会远未达成普遍共识,因而在"强行法"规范的识别及具体适用上存在相当困难;经过深入的国际法理论研究和有力倡导以及长期的国际法实践的推演,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更有可能通过习惯国际法的方式加以产生;在条件成就时,再由习惯国际法规则演变或制定为条约国际法规则。  相似文献   

20.
简论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是导源于民事实体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 ,而又经过诉讼法公法性改造的程序性权利。它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 ,允许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行使的 ,以保护其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为目的 ,由国家司法审判权对其实施一定限制的工具性权利。当事人民事诉讼处分权的有无与大小 ,是识别不同民事诉讼模式的重要标准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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