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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改《国家赔偿法》的讨论中,第一个热点问题是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是应当纳入到国家赔偿范围中。这是讨论最为热烈的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侵权制度并未否定精神损害赔偿,只是不完善。主要是缺乏财产责任或金钱性责任。这就导致了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大部分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对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予以驳回,少数案件则判决侵权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本文认为完善我国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很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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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而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在建立伊始并没有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赔偿范围。新《国家赔偿法》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这体现了我国行政法制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但是,新法并没有对‘钡害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作出详细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差。因此,我国应当对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和标准进行探讨,从而细化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提高相关规定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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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行政侵权客体的精神权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精神权利作为行政侵权的客体经历了一个不予承认到给予承认,从最初的采取限定主义原则到后来的非限定主义原则的过程,而且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我国的行政侵权制度并未否定精神损害赔偿,只是很不完善。在我国建立行政侵权精神损害的赔偿金制度是必要的,为了切实地保障行政侵权中的精神权利,应当遵循全部赔偿的原则,而且要对赔偿数额进行量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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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其中亮点之一就是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本文主要探讨国家刑事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拟以张氏叔侄冤案为切入点,解读修订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从而对国家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内涵进行定义,探讨国家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和赔偿方式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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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精神损害赔偿立法必要性探讨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实践中行政精神损害案件存在的事实和行政精神损害赔偿立法不完善的现状以及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要求,迫切要求应尽快修改、完善《国家赔偿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赔偿范围、方式以及赔偿额确定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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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势在必行 ,其中 ,国家赔偿范围的拓展是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除了应增加适当的立法赔偿、军事赔偿、公共工程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外 ,本文着重论述了对现今的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范围的拓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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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涉及经济赔偿问题,刑法第三十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有关司法解释均有规定。但由于人们对这些规定理解不同,具体执行就不尽一致。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有必要对不统一的认识进行探讨。 关于赔偿范围问题 对赔偿范围目前认识很不统一,有的认为赔偿应该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并认为刑法之所以没有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赔偿范围,是因为在当时,民事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由民法通则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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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事侵权领域 ,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可依 ,有据可查 ,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但同样是精神损害 ,甚至是比民事案件中更为严重的精神损害 ,在包括行政侵权在内的国家侵权中却无法获得赔偿 ,这对我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来说 ,造成了法律体系的不统一。在行政赔偿中增加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对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加以考察研究 ,探寻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法理基础 ,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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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一直是一个疑难问题。应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民交叉案件的赔偿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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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体现了我国行政法制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但该法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责任追偿程序也不完善,直接影响到该制度的运行效果。本文就上述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若干建议,以期完善国家赔偿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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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民事和行政法律规范中均已确立并日渐完善,然而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却仍然没有将精神损害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为了实现法制统一和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更好地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利益,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制度十分必要。本文提出一些关于确立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以期丰富理论、促成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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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我国理论界尚未形成统一而明确的认识。本文认为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国家侵权领域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国家主动赔偿与被害人求偿相结合原则,法人亦可纳入被害人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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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存在着矛盾的表述,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精神损害赔偿仍然没有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定的赔偿范围之中。本文首先界定了国内相关法律对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内涵,然后分析了当前国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制度的状况,在对比中外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将民事诉讼中纳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问题和必要性,并阐述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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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家赔偿法》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了国家赔偿的范围,这体现了我国行政法制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但是新法并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作出详细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有所欠缺。因此,本文对此进行探讨,提高相关规定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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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认为,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应包括两个方面,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指出:财产上的损失及能用金钱表示的非财产损失都可以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文章对行政损害赔偿应具备的法律要件、赔偿方式及方法,应遵循的原则也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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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中,为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经常被使用,这一程序使被害人的受损权益可以在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过程中一并得到解决,因而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的确定就显得尤为重要。而针对精神损害是否应该纳入赔偿范围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本文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的基本理论,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来探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可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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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刑事损害赔偿制度比较张时贵刑事损害赔偿,也称司法损害赔偿或冤狱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走上了一个新台阶,特别是刑事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为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