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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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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新 《法学评论》2012,(3):43-47
淫秽电子信息犯罪共犯具有主体不确定性、行为性质不清晰性,犯意联络复杂性等特征。淫秽电子信息犯罪链条上的各方主体,淫秽电子信息的上传、下载、链接等行为,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传播"的故意、"牟利为目的"的主观心态,均需具体分析,探讨其共犯性。  相似文献   

2.
本文案例启示:通过视频聊天室裸聊组织淫秽表演的,淫秽表演观看者的上网地是犯罪行为发生地。组织视频裸聊的应认定为组织淫秽表演罪,其中观看人次、传播范围、获利数额等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与传统的组织淫秽表演相比,其组织犯、帮助犯的作用相互倒置。对于淫秽表演的组织者、聊天软件技术  相似文献   

3.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的重要指示精神,7月16日,“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坚决摧毁一批淫秽色情网站;清理扫荡一批网上诈骗、赌博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一套有效防范和及时打击网上淫秽色情活动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住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以促进我国互联网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海峡两岸淫秽犯罪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淫秽犯罪是指与社会所否定的性行为和性关系直接或间接有关的犯罪。海峡两岸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对淫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达成共识 ,但立法差异较大。我国淫秽犯罪立法起步虽晚 ,但进步快 ,体系日趋详备 ,在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拐卖妇女、儿童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的立法方面有其独特之处 ,体现了与淫秽犯罪斗争的坚定性与针对性。台湾淫秽犯罪立法则有法网细密、便于操作的特点 ,其对嫖宿未成年人、传播性病、猥亵等犯罪的立法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等淫秽物品的活动严重泛滥。仅1989年1月至11月,天津市就查获淫秽书刊6000余册,淫秽图片和照片500余张,淫秽扑克近150副,淫秽录像带4000余盘,共查获违法犯罪分子880人。在查获的788起制作、贩卖淫秽录像带的违法犯罪案件中,经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有20件,44人被处以刑罚。淫秽物品的广泛传播,不仅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治安,而且还是诱发犯罪的公害,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呈泛滥之势,淫秽色情网站内容不堪入目,国内互联网上黄毒泛滥令人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一种新型公害。日前,由公安部等14个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的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已在全国打响。  相似文献   

7.
针对一些手机网站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活动不断蔓延的情况,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日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手机网站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就手机网站制作、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活动进行专项治理。  相似文献   

8.
近半来,网上淫秽色恃活动呈泛滥之势,淫秽色情网站内容不堪入目,国 内互联网上黄毒泛滥令人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社会公害。日前,由公 安部等14个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已在全国打响。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上淫秽信息涉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互联网的应用给淫秽信息相关犯罪带来新特点,也给刑事司法和立法带来新问题。经营付费淫秽信息网站和制作淫秽信息个人主页牟利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淫秽信息网站或者网页中设置指向淫秽信息的链接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者该罪的帮助犯。网络连接服务提供商不应对传输淫秽信息承担法律责任,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应对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利用传播淫秽信息实施其他犯罪的,按一重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0.
7月1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网上淫秽色情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打一场围剿淫秽色情网站的人民战争。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执法机关重拳出击,迅速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和违法违规单位,一举摧毁了数百个淫秽色情网站,初步遏制住了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  相似文献   

11.
《法人》2009,(12):11-11
今年以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了针对手机网站淫秽色情信息的打击治理行动。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就手机网站制作、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活动进行专项治理。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对网络淫秽电子信息涉罪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但《刑法》第363条和364条对淫秽物品犯罪作出了规定,《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三个关于网络信息的犯罪,其中涉及发布网络淫秽电子信息的涉罪行为,在立法解释及相关法律中也有关于淫秽物品犯罪的规定。"两高"在2004年和2010年分别发布了两个司法解释,对网络淫秽电子信息涉罪行为进行规定。文章认为,在刑法上,我国存在对淫秽电子信息规制范围过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定罪标准不明以及对未成年人保护欠完善等问题,因此,应扩大刑法保护范围,进一步明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的定罪标准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3.
一、案情与争议林某、杨某、刘某、袁某等人投资设立上海万叶无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叶公司),共同通过联通手机WAP业务传播淫秽图片、视频等电子信息。2009年1月至2009年5月期间.共上传淫秽图片180张、淫秽视频短片75集,手机用户的请求访问量达6万余次。万叶公司与中国联通按照约定比例对手机用户浏览WAP业务收费信息产生的费用进行分成,  相似文献   

14.
热点聚焦     
《江淮法治》2009,(16):4-4
全国将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行动 公安部、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决定,自2009年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铲除淫秽色情网站利益链条。  相似文献   

15.
淫秽视频链接的内容不具有淫秽的本质属性,即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认为提供淫秽电子信息的链接与提供淫秽电子信息没有本质不同,将贩卖淫秽视频链接行为定性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观点,既超出淫秽物品的语义,又错误认定贩卖行为的对象。若贩卖淫秽视频链接的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传播淫秽物品的危害后果,客观上实施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相似文献   

16.
组织淫秽表演罪79刑法、单行刑法均未规定,系97刑法新增设的罪名,高法《罪名规定》、高检《罪名意见》将其解释为:组织淫秽表演罪。但该条文规定相对简单,没有配套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出台。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司法实践中对相关行为是否适用这一罪名存在疑惑,如本案共同犯罪中组织者地位如何确定、淫秽表演的具体行为范畴如何等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明确。以便更好地依法打击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行为,进而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  相似文献   

17.
法政新知     
《江淮法治》2010,(4):5-5
“两高”明确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行为适用法律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10年2月4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针对利用五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犯罪及其利益链条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18.
现行法上对淫秽的定义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文件中,其基本态度是"一切淫秽都被禁止"。这些规定体现了严厉打击与统一立法模式的特征。  相似文献   

19.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国庆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是我们的基本方针。”“要积极吸收我国历史文化和外国文化中的一切优秀成果,坚决摒弃一切封建的、资本主义的文化糟粕和精神垃圾。”最近,中央领导同志亲自督促“扫黄”工作,各地相继收缴、销毁了大量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等,取得了初步成效。中央这一决策,大得人心。仅许昌市去年6—12月就整顿销售网点129个、录像厅57个;收缴各种淫秽书刊、小报、照片52738册;淫秽录音、录像带1354盒。大量的淫秽、凶杀、封建迷信等精神垃圾,严重污染了许昌市的社会环境和青少年的心灵。近3年来,青少年刑事犯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当前淫秽色情网站有泛滥、蔓延之势,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败坏社会道德风尚,诱发多种犯罪活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有效清除淫秽色情网站,坚决打击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创造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从今年7月中旬至“十一”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的重要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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