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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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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适用过程系具体化法律和抽象化案件事实的过程,法官应对存有疑义之条款进行解释。扩张解释系刑法解释之结果,在对刑法条款进行扩张解释过程中,应明确所运用的各种解释方法及其所遵循的步骤。德、日的典型判例及我国实践都存在正确和误用扩张解释现象,应正确运用刑法解释方法,明确扩张解释的界限,准确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法官在个案中无法运用扩张解释时,立法机关应当通过及时修订法律的方式填补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2.
刑法适用过程系具体化法律和抽象化案件事实的过程,法官应对存有疑义之条款进行解释。扩张解释系刑法解释之结果,在对刑法条款进行扩张解释过程中,应明确所运用的各种解释方法及其所遵循的步骤。德、日的典型判例及我国实践都存在正确和误用扩张解释现象,应正确运用刑法解释方法,明确扩张解释的界限,准确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法官在个案中无法运用扩张解释时,立法机关应当通过及时修订法律的方式填补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3.
论民法解释之依据与解释方法之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不仅包括法律规范内容含义不明确、不清楚时的解释,还包括对法律规范的有无进行的判断、在没有法律规定时进行的漏洞补充和价值补充。依解释法律的主体及效力的不同,民法的解释一般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而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义、体系、目的、历史、比较等方法。法律漏洞的补充与法律条文的解释有时并不能截然区分而有所交叉,因此有必要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4.
民族法文化视野下的刑法解释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法解释目标上,主观解释论虽然对于维护刑法的权威性至关重要,但它不仅不利于国家刑事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反而会加刷二者之问的冲突;客观解释论虽然可能使刑法解释偏离刑法立法,进而削弱刑法立法对刑法司法的制约,但对国家刑事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大有裨益。因而,就具有丰富的民族习惯法实践且法治贫困的我国民族地区的刑事法治发展而言,在刑法解释目标上应当坚持“客观解释论为主,主观解释论为辅”的综合解释论。  相似文献   

5.
贾琼 《工会论坛》2008,14(5):121-122
刑法在适用的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情况,遇到新问题,那么对于刑法条文规定模糊的地方,进行刑法解释就显得至关重要。研究刑法解释的基本问题,弄清楚刑法解释的目标、方法以及解释限度,有利于更好的理解和适用刑法,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人权。刑法解释目标是刑法解释的逻辑起点,反应刑法解释的价值观,在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之争的大前提下,出现多种学说。文章在分析各种学说的基础上,提出采用综合解释观的观点。刑法解释方法是刑法解释适用的途径,也是刑法解释的具体运用,文章阐述了各种具体的方法以及在案件中适用不同方法的位阶。刑法解释的限度也是刑法解释的关键问题,关系到公权力行使的界限。刑法解释要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刑法解释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6.
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适用法律,而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前提。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作为维护刑法适用的左右护使,在刑法的实际适用中总体协调但矛盾仍不可避免。本文分别对两者及它们之间的效力和适用问题作了浅层分析,提出两者应规范解释,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刑法的适用,尽量避免冲突。  相似文献   

7.
由于案件事实的变化莫测与规范文本的模糊、冲突或漏洞等情况,事实与规范并非一一对应,法律究竟是立法者制定的既定规范还是司法者续造的个案规范?通过分析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推导出法律是一个从既定规范到个案规范的体系化概念.既定规范只是对未来行为的预设,并不必然适用于当下的个案,个案规范潜藏于既定规范和案件事实之中,是一个有待于通过解释规则发现、选择甚至续造的具体规则,是直接适用的个案裁量基准.既定规范是指由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公共政策等组成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体系,个案规范源于既定规范的转换和特定化以及解释者的漏洞填补,解释规则是勾连既定规范与个案规范的通道.个案规范不仅保障了法律的个案适用性和灵活性,而且对法律概念具有建构价值.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要求法律只能适用于制定之后的行为,由于存在立法者能力的限制与预后困难等情况,导致法律必然具有不完满性,即存在漏洞。如何对待这种不完满性,存在着多种选择,而司法者通过超法规解释予以补足的方式被一些国家适用。我国是否也可以通过超法规解释的方式弥补法律的漏洞?文章提出,超法规的刑法解释在不妨碍刑法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才具有合理性。由于中国的法院解释法律而不是法官解释法律的解释模式,不充分说理的判决模式,法官素质导致的法官解释法律的能力,国家的法治传统缺失等方面原因,导致中国如果允许法院具有超法规解释法律或者立法的权力,就有导致法运行安全性难于保证之虞,而法的安全应当是我国现阶段最重要的价值。因此,中国现阶段承认超法规的刑法解释不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刑法适用解释结论的形成是司法人员与刑法文本互动以及不同解释主体之间互动的结果.从这一根本特征出发,为了促成合理的刑法适用解释结论的形成,在制度层面上,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充分的意见竞争机制、适度的司法民主介入机制以及法律论证和理由公开机制.  相似文献   

10.
类推适用与类推解释是可以并存的两个不同概念,前者是一种补充法律漏洞的司法审判制度,后者属于运用类比推理的法律解释方法。商法类推适用应具有一般法上和特别法上的依据,其并非适用于商法的所有领域。商法类推适用的正当性取决于法官严格遵守适用条件,恰当地运用裁量权,符合法律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1.
刑法解释理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法解释的目标是刑法条文的真实含义(客观解释),而不是立法者制定刑法时的本意(主观解释);对于刑法文字表述的缺陷,应当通过解释予以补正,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刑法的真实含义是从生活事实中发现出来的;解释者应当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具有相对性.  相似文献   

12.
刑法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用于司法实践活动中.具有我国特色的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刑法解释中的一种,从其诞生起一直备受争议.现行刑法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司法解释存在就缺乏法律依据,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更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罪功能,其应该退出司法实践活动,取而代之的应为司法刑法解释.  相似文献   

13.
在当今刑事制定法占支配地位下,刑事习惯法始终处于一种边缘状态.但是,其在民族地区刑事法治建构中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一种真实而有效的实然存在,尤其在解决民族地区刑事纠纷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是故,首先摆出刑事习惯法司法适用之现状,指出其司法适用之依据与识别,进而将其引入司法实践,对其进行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14.
在刑法解释中,客观解释、实质解释、目的解释、实质推理及司法能动主义等各种法律方法无不充斥着实用主义精神。总的来看,实用主义刑法解释观催生出几个统一,具体包括法律规则与生活经验的统一,法条主义与实用主义的统一,系统性后果与个案性后果的统一。实用主义解释观滋生负面效应:实用主义刑法解释观蕴含反动因素、缺乏民主约束、容易滋生犬儒主义。对实用主义刑法解释应从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两个层面进行完善,以保障解释结果的合法、合情、合理。  相似文献   

15.
刑法司法解释包括作为文本的司法解释和作为内容的司法解释.重视其文本性,它应当具有自己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也应当具有溯及力;重视其内容.因为刑法司法解释是对刑法的解释,没有独立的意义,因而可以回溯适用和延后适用,没有溯及力的问题。但是.如果司法解释的内容实质上超出了刑法的含义,表现为类推,就应当将其等同于刑法对待,贯彻从旧从轻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刑法适用方法的运用是增强判决公正性和说服力的重要保证。在刑法适用方法研究中,刑法解释方法理论成果最多,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其他方法无可比拟的。对于刑法适用中的思维方法、推理、论证、利益衡量方法以及刑法漏洞的处理方法等问题,虽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与司法实践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加强刑法适用方法研究,丰富刑法理论,是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17.
技术发展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三网融合技术在给我们生活带来翻天覆地变革的同时,也给传统刑法理论带来巨大的冲击。新的犯罪类型的出现,犯罪行为方式在网络空间中的转变,使得传统刑法在应对方面显得捉襟见肘。修改刑法确实可以短期内解决问题,但是长远来看扩张揭示更是一种可取的思路。  相似文献   

18.
论刑法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协调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目前,我国刑法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存在失谐,其既有法律制度的因素,也有部门的因素和实践的因素。解决二者的失谐,必须实现刑法司法解释的规范化以及立法解释的经常化,而最根本的措施则是要完善制度、加强协调、强化监督。  相似文献   

19.
刑法解释的目标是通过对刑法规范的解释所应达到和阐明的法律意蕴,其既是解释的理想境地,亦是评判解释结论的标准,直接决定着刑法解释的总方向。学界在解释目标的确立上历来存在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的论争。不同的学说有着殊异的缘起背景与理论根基。基于立法原意的模糊性和不可探明性,客观说与罪刑法定原则的相符性,加之刑法文字含义的开放性和变动性,在我国现有的国情和解释体制下,客观说应是合理的刑法解释目标。  相似文献   

20.
论刑法立法解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立法解释应当限于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名义颁布的专门解释,它应当与刑法草案说明、刑法解释性条文、立法解释性文件、立法解释性意见相区别。刑法立法解释的对象限于刑法的重要原则、基本概念和检、法两家在某些问题上形成分歧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形,它作为刑法改进与刑法司法解释的中间物,其独特价值在于明确概念、澄清争议、统一司法。从完善的立场看,该种解释应注意必要、及时和规范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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