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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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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英宪精义》,分析戴雪研究英宪的困难以及研究方法,了解英宪的形成和原因,由此对中国宪法和宪政的成长给予期待。  相似文献   

2.
由于英国加入欧盟与人权公约,英国的政治格局发生了微妙而深刻的变化:法院开始审查议会立法的合法性,传统的议会至上原则受到动摇.英国理论界认为英国法院审查议会立法的合法性理论包括司法审查的特别授权理论、普遍合法性理论、宪法理论等.在实践中,英国法院审查议会立法受到大多数公民的认可,是当代英国精英政治对大众民主的有效补充.  相似文献   

3.
英国违宪审查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常认为,不成文宪法和议会主权理论使英国不可能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但随着宪政的演变以及人们对法治、人权等理念的深入认识,不成文宪法和议会主权原则不再是违宪审查的障碍,一种议会审查和法院审查并行的违宪审查制度已在英国悄然起着作用。本文拟通过英国宪政史上的几个重大事件和重 案例来论证不成文宪法和议会主权背景下对议会立法的审查,并结合国情对我国的违宪审查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4.
《体育法》修改的宪法学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体育法》颁行已历十年,其立法宗旨、立法技术、立法的价值取向等诸方面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对之进行修改是完全必要的。但《体育法》的修改应以宪法为指导,体现宪法精神与宪政理念,贯彻宪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5.
澳大利亚宪法没有规定议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力时的具体操作程序、标准和范围 ,这为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代表行使立法权留下了一定的活动空间。参众两院的代表从各自的政治倾向和社会利益出发 ,在立法过程中 ,以民主、正当、公平、合理为基础 ,不断形成新的立法方式 ,这些方式对议会立法活动既有积极的作用 ,也有消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涉及到《香港基本法》的定位、解释权配置、解释的正式渊源及解释场合等问题。《香港基本法》应定位于宪法性基本法律,其解释权配置可概括为"一元两级主从解释体制",对有关释法主体都适用的正式渊源以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为宜,对其解释场合应做最广泛的理解,而《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性质是一种独立于一般司法和立法的专门性法律解释权。  相似文献   

7.
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是对社会发展的回应,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一大要求。而政民合作是新时代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选择。遵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城市治理理念,2012年,南京市结合多年"大城管"改革实践,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制定《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作为其城市治理的"小宪法"。条例中诸多闪光点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南京市城市治理的水平,也为国家今后的顶层设计和地方的城市治理立法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8.
西方议会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存在"结构性不足"和内在的不协调性,往往造成议会的虚假民主和低效率。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但由于大多数人大常委都是兼职的,制约了他们参政议政、行使决策权的水平和能力。在西方"总统制中的总统不向立法机关负责",内阁制则造成执政党垄断组阁权的现象,立法机关的运作往往脱离广大选民。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选举、质询和罢免官员权力的情况,距离宪法的规定和人民的期待还具有一定的差距。西方议会所属各专门委员会,在议会运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之相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功能仍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具体制度也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西方议会通过权力的相互制约,发挥监督功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功能却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要从制度安排和建设上保证其监督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9.
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的外交权.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通过行使立法、人事任免、监督等权力参与国家外交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还积极开展议会外交,在国家总体外交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日益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全国人大应在增强立法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强对外交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监督、切实发挥民意表达与聚合的功能及加大议会外交的力度等方面做出努力,以有效地发挥其外交职能.  相似文献   

10.
调查权是议会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议会监督职能强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议会调查权的扩张,监督“监督权”应成为宪政研究不可忽视的问题。从宪政原理及各国议会立法文本分析,议会调查权力配置及规范应遵循民主制衡、法治原则、分权原则、人权原则以及比例原则。具体包括:调查权应受到议会民主控制;调查成员组成应体现议会民意基础,多数党成员应占优势;调查权限应由宪法或立法明文设定;调查权应保持充分克制,体现谦抑性原则。调查权配置及限制也与各国(地区)的政治制度、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必须结合这些因素理性客观对待。  相似文献   

11.
警察法学基础理论是警察立法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当前,我国《人民警察法》的修改应当在深入研究警察法学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形成对其基本定位、结构安排以及具体制度的设计。同时,《人民警察法》的修改应当积极回应和适应当前我国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严格遵循立法程序,规范立法语言,保障警察法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2.
在《人格权法》的立法过程中,人格权与《宪法》中关涉人格利益权利的关系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而且现今宪法权利私法化趋势也愈加明显,成为立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文章从生存权的私法化谈起,强调一般人格权在《人格权法》和《宪法》立法协调上的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13.
由于宪法本质上是人民为规范政府行为而对政府的立法,宪法权利是人民防御政府侵犯的工具,所以宪法权利与性质都体现在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上。人民共同作为主权者的无差别性决定了宪法权利的普遍性,而普遍性又决定了基本性。另外,人民防御政府侵犯的宪法权利本质决定了宪法权利的消极性、直接性,其是公民对政府的权利,不是官员的权利。只有不违背这些性质,才可能是真实的宪法权利,才应当入宪。  相似文献   

14.
在《人格权法》的立法过程中,人格权与《宪法》中关涉人格利益权利的关系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而且现今宪法权利私法化趋势也愈加明显,成为立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文章从生存权的私法化谈起,强调一般人格权在《人格权法》和《宪法》立法协调上的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15.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原理 一、目的要求。系统地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认识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宪法的分类和一般原则;掌握宪法规范作用,了解宪法的监督制度。 二、主要内容。(一)内在联系。本章主要讲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宪法的概念,宪法的主要特征,中西方学者对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资产阶级宪法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对这些原则的不同认识,我  相似文献   

16.
在政治因素及法律因素的推动下,英国出台了堪称其人权保护里程碑的一部法律——1998年《人权法》。《人权法》中最为引人瞩目的制度就是其确立了一种新的违宪审查模式即赋予法院审查议会立法,并做出其与《欧洲人权公约》不相容的权力,这种违宪审查模式是在传统的英国议会至上的背景下提出的,对于同样是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于最高地位的我们国家来说,提供了一个参考的模板,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实践中对于宪法实施的日益强调要求相应理论构建的进一步精细化,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立法权的宪法界限。传统观点对于立法余地正当性的论证建立在宪法规范的框架秩序性质和立法权的民主正当性之上。但这并不足以为立法余地范围的界定提供有效的指引。原则理论将宪法规范视为一种最佳化命令的主张既能为立法者提供有效的行为指引,又为其提供了必要的自由形成空间,从而能够与传统观点中的合理之处有效兼容,构成对于立法余地正当性的完整论证。  相似文献   

18.
2002年8月底首次提交人大审议的<监督法>草案,标志着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但其仍然还有许多议题未获得明确和解决;其中宪法监督制度的缺位就是一大遗憾.建立宪法监督机构本应是<监督法>的首要解决问题,如果监督法回避这个问题,就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为,如果在人大内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就会出现一个理论上的矛盾,当权力机关自身违宪,这个委员会该怎么处理.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专门委员会不能对权力机关实施监督,也不能对违宪问题作出处理.同时,如果在全国人大之外或之上设立这样的机构,显然有违现行体制,原因在于人大本身就是负责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怎么可能在其之上或之外再设立一个机关?笔者以为,宜在我国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与人大常委并列的宪法监督委员会,实施宪法监督职能;在三者职权划分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仅负责宪法的制定、修改与废除以及其他立法之外的职能,其他立法职能委托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执行;全国人大宪法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宪法监督.  相似文献   

19.
论立法解释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解释一词是个多义词,在我国,宪法与法律尤其是《立法法》确立的立法解释制度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专门做出的明示解释,不同于立法,不同于立法机关在监督宪法、法律实施过程中对宪法、法律的解释,更不同于具体应用解释。我国的立法解释制度独具特色,其设立有其合理性,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应注意避免以立法解释之名行修改法律之实,还应注意避免以立法解释干涉具体行政、司法事务。  相似文献   

20.
本文旨在阐释戴雪法治论的普通法意涵:首先,该理论深深地根植于普通法的传统之中,是对自柯克以来的古宪法思想的重述;其次,在分析性的层面上,它具有三层相互关联的含义,并都指向普通法对个人自由权的保护这点;再次,与德国的“法治国”理念相比,它赋予法院和法官更大的独立性,并把法律权威更多地归因于法律的古老性(而非主权者的意志)。最后在余论中指出,这种以普通法为核心的法治主义路线在理论上无法解决现代国家的职能膨胀问题;戴雪在坚持了多年的乐观主义态度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试图回到白芝浩或梅因的更加悲观的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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