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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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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浏阳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解决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粗放利用、流转不变、资源浪费等问题,浏阳市在中央的授权下对本市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进行了改革。经过三年的改革,浏阳市在宅基地集约利用、自由流转、有偿使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显现出村委会难以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宅基地退出制度存在障碍、改革资金缺乏等问题。在未来的工作中,需加强村集体组织建设,探索多重模式的宅基地退出制度,并借助民间资本解决资金危机,以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2.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顶层设计,在基本法层面,并没有明确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各地法院的司法指导意见和审判实践却推衍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的处理规则。这种隐性制度安排,实际造成宅基地使用权“产权”制度不明晰,使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流转。因此,有必要理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标准和尺度,回归兼顾效率和保障的价值理念,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效力的判定,应当主要考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否违反了宅基地规划或用途管制。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治理,可以从仅管地、不管人的角度切入,对符合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的流转,法律承认其转让的效力,反之,则应当认定无效。  相似文献   

3.
农村宅基地闲置和一户多宅难题使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备受人们关注。基于对江西省的宅基地退出政策的考察,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政策在法律实践中存在着法律依据缺失、宅基地概念不清、农民集体失位、补偿标准低和依据理念错位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规制措施: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的外延、厘清宅基地使用权退出中各主体利益、制定合理的补偿依据和坚持土地中心主义立法理念。  相似文献   

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及保护农民利益均有重要意义。当前政府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并不具有正当性。政府应将公平与正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权益。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和收回制度,在条件成熟时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5.
尽管具有一定保障性,但宅基地制度的首要目标在于经济管理,其表面上强调“户有所居”,实际是“户有定居”。宅基地上使用权所承载的管理性与农民自费建造农房所有权的私权性,存在内在的矛盾,不应适用房地一体规则,因为后者遵循着传统民法应对市场交易的基本逻辑。自然资源部所发布的文件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居民继承,内核乃是基于房地一体,以房屋所有权的可继承带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可继承,颇为冒进。宅基地上所有权与房屋使用权应当分离,这将为宅基地的流转与乡村振兴提供新的契机:农房的自由流转加上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保有,将最大限度地在现有阶段实现市场与制度的有机契合;对于取得农房的所有权人,在房地分离之下,可以借助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租赁来设计合理的权利结构。  相似文献   

6.
新一轮宅基地有偿使用探索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亟需规范层面的支撑。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性的规定并未发生变化。试点地区通过有偿费用的形式,突破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性。主要包括以区位优势推动集中利用、改变用途与商业经营相结合、增减挂钩与统一交易三种有偿模式。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统一规范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对于推进试点的有偿使用是必要且可行的。从现行法律规范来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统一规范的基础权利存在缺失。为此,物权法可创设一项宅基地经营权,从区分物权属性与债权属性的使用权展开立法,从而实现宅基地使用权无偿分配与宅基地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统一规范。  相似文献   

7.
吴迪  丛震 《延边大学学报》2023,(3):124-131+144
通过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的宅基地流转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欠发达地区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存在相对保守的情况。采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分析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影响因子,可以发现宅基地使用权在农村经济语境下需要与政府、市场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此基础上,利用博弈论论证农户、政府和土地使用者三方都为理性经济人的前提下,通过产生纳什均衡,可以得出在农户转出、政府不干预、土地使用者转入以及农户转出、政府干预、土地使用者转入情形下,实现三方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公式。  相似文献   

8.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是实现宅基地高效利用的有效措施。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经历了从自由转让到受让范围不断缩小的演变,宅基地无偿分配、保障对象特定和城乡二元住房保障制度是禁止宅基地自由转让的主要原因。宅基地有偿使用、供给短缺、人口迁移、实现住房财产权是实践中突破“宅基地仅限集体内部转让”的内在逻辑。宅基地在集体内部单独转让有赖于宅基地有偿使用及供需失衡,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短期内不具备放开条件,宅基地在县域范围内的集体成员之间转让最具现实合理性,但同时也面临被国家政策忽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逐步扩大宅基地转让范围,允许宅基地连同农民住房所有权在县域内集体成员之间转让,是宅基地转让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9.
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在重塑农村宅基地的概念的基础上,阐释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与身份紧密相关的特殊的用益物权。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缺失,设想建构以身份分配为主,按需分配为辅、有明确的存续期和消灭原因、并在一定条件下须有偿使用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认为,应坚持城乡一体化原则,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居民间自由流转,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备的规范化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源起于新中国成立之后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管理法>与人民公社时期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物权法>出台之后宅基地使用权虽被明确规定为一项用益物权,但其制度内容并未被详细规定,有待进一步研究.调查表明,实践中农村宅基地存在"一户多宅"、有偿取得、取得程序不规范和隐性流转等现象,与现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相悖.因此,理论上应当探讨一户一宅制度立法与实践脱节的原因,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是否应为有偿,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程序,允许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相似文献   

11.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核心问题就是土地使用权的租金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土地租赁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其中两种方式,其租金基于法律规定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制度,对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因此,应当建立国有土地租赁制度,逐步减少国有土地有偿出让。  相似文献   

12.
传承人在民间文化的传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是民间文化得以上承下传的主体。陕北民歌传承人即:在民众中,按照一定的血缘、地缘、业缘或其它传递路线,将自己所拥有的陕北民歌曲目上承下传的演唱者。按照传承的影响及范围,陕北民歌传承人可分为普通传承人、优秀传承人和著名传承人。其传承类型又可分为血缘传承型、师徒传承型、无师自通型和混合型四种。传承人曾经的生存境况是他们能与民歌结合的重要原因,天生优势、个人性格、爱好、努力程度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并影响着他们对民歌本体的传承。  相似文献   

13.
论特留份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规定特留份制度 ,目的在于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我国继承法也规定了“必要的遗产份额” ,但存在着继承人范围过窄和份额规定不明的缺陷 ,因此作相应的修正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4.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为一定范围内的"农民集体",但由于目前我国立法上的缺陷,出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因此需要按照法人治理模式,构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赋予"农民集体"的法人资格,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15.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所使用的对象——岛域,并不是单纯指海岛的土地资源,而是指海岛及周围各种资源的整体。用"无居民岛域使用权"这一概念来代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这一概念,更符合这一权利的特征。无居民海岛是生态物,不同于传统民法上调整的物的概念。生态物不是人所直接支配控制的物,生态物所具有的生态利益是所有生命体的整体性的利益。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测量面积时使用的海岸线,在管理和立法上应明确以平均低潮线为准。  相似文献   

16.
产权认知是农民对宅基地经济价值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安徽省6县1413个农户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发现,除了对宅基地继承权认知方面与现行法律规定保持一致性外,农民在对基地所有权、处置权和抵押权方面的认知均有较大差异,且与现有法律规定有一定程度的相悖。对人口特征与产权认知关系进行分析后发现,距离城镇越近的农户中,持有宅基地私人所有、可自由交易、可以抵押和不可抵押观念的比例越大;户主年龄越小,持有宅基地私人所有、可自由交易和不可抵押观念的比例越大;工作地点距离家乡越远的农户中,持有宅基地私人所有、可自由交易和不可以抵押观念的比例越大。最后提出应进一步加大对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快对农民宅基地产权的确认工作。  相似文献   

17.
论空间权的基本内涵及我国《物权法》的立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建筑技术的进步,土地日益成为稀缺资源,以立体的方式利用土地成为工业革命后世界各国土地利用的普遍趋势.随着生活中对空间开发和利用的渐趋频繁,在有些国家的法律中就出现了一些有关空间权的规范.空间权的客体是空间,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单独存在.空间权包括空间所有权和空间利用权.空间利用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但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空间权的性质决定了我国空间立法的模式,2007年3月16号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仅用了一个条文进行规范.尽管我国<物权法>未明确提出"空间权"这一概念,并且对空间权也规定的较为简略,但是它确立了对空间的分层利用,承认了空间权的存在,开了中国空间立法的先河,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18.
随着第一批使用网络的人群正逐渐老去,虚拟财产继承也暴露出不少类似于立法缺失严重、监管主体不明、侵犯他人隐私,价值核算困难等问题,实现虚拟财产继承有利于实现财产的经济精神双重价值,构建和谐互联网环境。在法律范围界定、保存、管理、分割的基础上,引入运营商配合以及第三方促进等先进国家经验,解决虚拟财产的继承障碍。  相似文献   

19.
“同地同价”原则的提出可以有效地遏制土地财政、保障农民的合法土地利益。“同地同价”原则体现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平等,体现了对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尊重,但没有体现对农地外部效益的补偿。土地发展权是“同地同价”原则的权利源泉,建议我国在土地权利体系中引入土地发展权。  相似文献   

20.
教育之乡是一种最具传承意义的地方教育文化。其主要特色为群体心态的强烈自我意识;教育形态的先进、丰富、典范性;地方生态的宜居性与适应性。其传承意义具体体现在先进、典型和本土文化三方面。南通地方教育告诉我们,教育之乡特色文化发展是乡土文化的发展,是乡人自身的发展;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强势文化的挤压以及教育之乡文化的局限性,遭使教育之乡文化特色消减;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传承教育之乡特色文化,是教育者、受教育者,特别是教育之乡乡人的历史使命和现实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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