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民的程序性环境权——公民在环境事务方面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获得救济的权利是实现实体性环境权的最重要途径。《奥胡斯公约》是迄今为止程序性环境权最完善的条约,从比较法的角度,以该公约为蓝本来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公民程序性环境权的主要不足。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公民的程序性环境权:制定专门的环境信息公开法,或者在《环境保护法》中专章规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的范围,明确公众参与的程序,重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公民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的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现,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是规制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鉴于食品及其安全信息具有信任品特征、不对称性和公共产品属性,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不可缺少,而公民生命健康权、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共同构成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权利基础。面对我国新成立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主体尚需长期磨合,信息披露内容狭窄、信息披露方式可操作性差的缺陷,应从建立促进信息传递的协同组织、构建信息披露豁免制度和依申请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的程序和监督机制四个具体路径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3.
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国计民生,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单靠政府监管已力不从心,必须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到关系自身食品安全健康的行动中来.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将政府监管和公众参与加以契合,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通过对食品安全公众参与理论基础的分析,运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厘清公众参与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的耦合关系;为解决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应制定并完善相关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的法律法规,统一奖励原则、奖励主体,规范奖励程序,确立科学合理的有奖举报结构体系和内容,建立“深喉”举报制度.  相似文献   

4.
公众参与权是公民的一项基础性权利。是一种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权于一体的复合性的权利。而要确认并保障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权实现,可以从人民主权理论、协商民主理论与“治理”理论上寻求充分的学理支持。同时,推动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权法律化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公众参与决策启动机制的修正和参与意见听取机制的跟进来保障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及规章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信息传播的法律制度体系,它们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共享、公布,对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我国公众、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性力量在制度建构中的作用远未发挥,信息传播和管理中条块分割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相关制度不够全面、不够细化、具体化,不便于执行,需要变革立法和行政思维,并出台更多配套制度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6.
环境权是伴随着人类环境危机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权利。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对于维护环境权、保障公众有效参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现行环保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在信息公开、参与公共决策以及参与救济机制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完善我国环保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应提升信息公开有关法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公共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予以实体与程序性保障,建立适合于各类监督参与主体的监督方式,完善环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三大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7.
客观、准确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信息的公开是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目前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信息公开的不足,正是造成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信息的统一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信息。应减少公众获取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信息的成本,并做好风险信息的交流工作。  相似文献   

8.
食品安全问题:根源与监管策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食品安全问题源自于政府的多头监管和市场信息的不对称、部分生产经营者的主观故意以及我国目前食品检测技术的落后和消费者防范意识的薄弱。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方面,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值得借鉴。当前,必须整合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全方位食品安全监控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加强对民众的食品安全观教育,培育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力量。  相似文献   

9.
从《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或推定的权利救济途径来看,事后救济明显存在不足,预防性行政诉讼尤显必要。预防性行政诉讼的适用前提是明确其与尊重行政的首次性判断权、风险预防原则以及成熟原则的矛盾与联系问题。在食品安全领域,行政相对人在以下两种情况应该有权提起预防性行政诉讼:一是食品安全主管机关拟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二是行政机关公布有毒有害食品信息可能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  相似文献   

10.
新媒介改变了信息传播模式,这可能成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契机,因为信息既是食品供应链管理的重要因素,也是食品安全监督中的主要依据。基于食品供应链全过程的信息共享这一视角,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主体追究机制,将有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食品企业以及监管部门应重视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做好食品生产全程监控;研发部门大力应开发信息技术,推广部门应加快信息技术的普及化;新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社会大众通过信息共享监督食品企业的行为;食品企业以及监管部门应建立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事前控制的预警机制。  相似文献   

11.
论公民的预算参与权及其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预算参与权是公民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与方式参与预算事务的权利。确立并保障公民预算参与权的实现,不仅有助于公民参政议政,促进预算公平,实现人民主权,而且可以有效启动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民主的发展。目前,我国对于公民预算参与权的保障不仅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且参与途径缺失,救济渠道不畅。因而公民预算参与权在我国的实现,不仅需要健全相关立法,而且需要完善参与途径,疏通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2.
欧洲的公众参与的过程是一项体系化的工程,其中,政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政府对于公众参与的动力和热情既来自其法定职责,也来自其自我志愿。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中,政府进行相关立法来保障公民的法定参与权,政府公开相关信息、公示政府行为,进行有关公众参与的具体组织,对公众举办公众参与的教育和培训,同时对公众受到损害的参与权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严重损害。引起我国食品安全事故的关键所在是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食品生产的垄断性、负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食品安全仅靠市场机制无法得以根本解决。为此,有必要从构建独立监管机构、公共治理模式和行政问责机制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相似文献   

14.
不良食品生产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应由食品生产者及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负担起相应的伦理及法律责任。政府职能部门责任伦理意识缺失、消费者生命健康意识淡薄及社会道德监督机制缺失,造成了政府监管、公众安全认知、食品生产行业的道德与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成为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深层根源。只有通过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构政府信用问责机制,提高政府监管者的责任伦理素养,培养公众的生命健康意识和食品安全问题防范意识,建立食品供应链道德信用跟踪系统,才能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   

15.
社会共治视角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以双向沟通机制、风险素养培养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为核心,形成了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但在核泄漏事故中仍呈现出交流手段陈旧,交流方案滞后,专家与公众的风险认知差等问题。我国应在总结日本经验的基础上,以“社会共治”理念为引导,通过明确风险交流主体的定位,搭建多样化信息沟通平台,建立风险交流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风险交流的国际合作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16.
环境信息权及其现实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信息权是由环境知情权、环境信息传播权、环境信息救济权等子权利构成的一个权利束,其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信息权,而非环境权。在环境时代,环境信息权对便利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维护公民个人和公众的环境利益、促进国家环境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等都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起政府和公众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导致消费者严重的损害得不到充分有效的赔偿,而且造成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隐忧。当前,政府对食品安全直接监管的局限性、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食品企业违法成本过低都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的原因。应当将政府监管与社会化救济手段相结合,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侵权责任与责任保险的结合,是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手段。我国应当在立法中明确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地位,确定投保人范围,并完善相关的缺陷食品召回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制度。  相似文献   

18.
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权利保护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针对近年来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严重侵犯消费者安全权的情况,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重典治乱",力图严惩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分析了<食品安全法>对我国消费者安全权保护机制的完善,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从"监管体系"上加强消费者食品安全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严格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意识等.对加强政府部门对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的监管、增强消费者维护食品安全权益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逐步细化,食品供应链条越来越长、环节越来越多、呈现出跨部门、跨地区、跨国界等特点,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食品安全监管必须着眼于整个食品供给链的监管。但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恰恰割断了供应链体系的完整性。文章主要从食品安全问题的本质特征出发,就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改革提出了思考,认为食品安全风险的本质是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应由传统的直接监管逐渐转向直接监管、安全信息交流与管制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的信息传递机制。由于可追溯体系能有效解决食品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协调食品供应链成员间利益与风险,进而从整个食品供给链来管理食品安全,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因此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逐步推进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应该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的重要载体。  相似文献   

20.
以粤港澳大湾区为研究对象,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构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治理的公众参与存在地区差异,即珠三角地区公众参与、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对政府监管的满意度低于港澳地区。随后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揭示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影响因素和机制,结果显示食品安全治理中政府监管满意度对公众参与有显著影响,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正向影响主观规范、参与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对公众参与产生正向影响。食品受害经历对风险感知和参与态度有正向影响,进而促进食品安全治理的公众参与,即有食品受害经历的个体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愿更高。研究结论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跨界合作与社会共治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