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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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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花卉名称混乱的原因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花卉种质资源种类繁多,是世界公认的"园林之母",但由于历史、社会和人为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严重的同物异名或同名异物现象;各种花卉的拉丁名、汉语俗名等多不尽一致,国内花卉市场上花卉的名称也多混乱。所有这些均给中国花卉的生产、销售、国际交流及科学研究带来了麻烦,甚至造成了损失。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与《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列出了绣线菊属中一些不符合命名法规的种类与品种名称,说明了中国花卉命名应遵循的原则,分析了中国花卉名称混乱产生的原因,提出了避免花卉名称混乱的几项对策。  相似文献   

2.
菊科的大丽花,北京叫西番莲,而在西番莲科中有一种植物也叫西番莲,大丽花是草本植物,其中文名译自英文dahlia,西番莲为藤本植物,这两种植物没有亲缘关系,这是异物同名。同样是大丽花,也叫天竺牡丹,在广东则有三种叫法:大理菊、苕菊、洋芍药;而西番莲也叫转心莲、西洋鞠,在云南叫洋酸茄花,在广西叫时叶草,这是同物异名。植物中文名的混乱,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加了许多麻烦与困惑。植物拉丁学名的命名要好得多,18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确立了生物分类的双名法,每一物种都给以一个学名,学名由两个拉丁化名词组成,第一个代表属名,第二个代表种名,即种的名称是一个属名后面加单个种加词(specific epithet)的双名组合。例如大丽花的学名为Dahlia pinnata Cav.,它是1791年由植物学家Antonio Jose Cavanilles(卡瓦尼列斯)定名的;西番莲的学名为Passiflora coerulea Linn.,它是1753年由林奈(Carolus Linnaeus)定名的。种和属的学名后常附定名人姓氏,以标明来源,便于查找文献,有时还要注明定名的年代。双名法的确立结束了动、植物分类命名的混乱局面,大大促进了科学分类学的发展。分类名称要求稳定,一个属或种只能有一个学名,如果有两个或多个时,便是“同物异名”,必须于其中核定最早提出的学名,摒弃较后的异名。一个学名只能用于一个对象(属或种),如果有两个或多个对象者,便是“异物同名”,必须于其中核定最早的命名对象,而其他的同名对象则另取新名,这叫做“优先律”。植物的命名依照《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其实它是世界各国植物学工作者在处理植物名称时所要遵守的规则,其本身并无任何法律的意义,“法规”(code)一词乃是我国学者的习惯用法而已。《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第1版产生于1905年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第2届国际植物学会议。国际植物学会命名法分会专门从事法规的修订工作,每一届国际植物学会议之后出版的新版法规,均毫无例外地取代以前的各版法规,成为当前有效版本的法规。植物中文名命名目前没有正式法规(或叫规则)。共126卷册的《中国植物志》已全部出版,这对统一植物名称是十分有意义的,但《中国植物志》对植物中文名只要求“选择其一个为正名”,其余名称为“别名”,由于受作者地域性限制或个人的偏爱,在名称取舍上有很多个人主观成分,而各省(自治区)出版的地方植物志,在名称上也不尽与《中国植物志》一致,因此,制订植物中文名命名法规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国老一辈植物分类学家有专门研究植物命名法规的,并且为国际植物学会命名法分会的委员。近年研究法规后继乏人,在修改法规的国际会议上没有多大的发言权。其实,我国对植物命名的研究是有基础的,早在1954年中国科学院编译局编订的《种子植物名词》对中文名有18条审定原则,《中国植物志》以及一些专业刊物对此也有一些规定。植物种类繁多,欲求审订完备,决非短时间内所能完全实现,但是首先必须对这一工作的意义,确定共同的认识,使植物名称涵义精确,切合实用,不拘于旧习。《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指导思想是:“植物学需要一个被各国植物学家所使用的、精确而简单的命名系统,一方面处理用于表明分类群或分类单位等级的术语,另一方面处理应用于植物各个分类群的学名(scientific name)。给予某一分类群一个名称的目的不是为了指示其特征或历史,而是为了提供一个称呼分类群和表明它的分类等级的方法。本法规旨在提供一个命名分类群的稳定的方法,以期避免使用那些可引起误会、含糊不清或含混抑或使科学陷入混乱的名称,并将这些名称废弃。本法规的另外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产生无用的名称。”这些宗旨也适用于植物中文名的命名。动物和微生物也有国际命名法规,它们的中文名命名也应有类似的法规。  相似文献   

3.
《科学大观园》2009,(13):6-7
中国花卉博览会始办于1987年,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影响最广的国家级花事盛会,旨在集中展示中国花卉产业的丰硕成果,促进中外花卉产业交流与合作,被誉为中国花卉界的“奥林匹克”。至今,花卉博览会已成功举办了6届.从规模、影响上都已大大加深,正在向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4.
新冠疫情暴发三年多来,国内外出现多种有关新冠病症的名称,如国内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国外有世卫组织命名的2019冠状病毒病以及倡用的新冠后症状,此外还有长新冠、新冠后综合征、新冠后遗症等较为常见的名称。目前已出现一定的混乱,需要正视。通过辨析,提出取舍意见,认为目前应与世卫组织一致,统一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新冠后症状。根据术语学有关要求,同时提出规范名词的建议,为进一步审定新冠病症名称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名称、命题与知识表达──读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张潮生美国逻辑学家、哲学家克里普克(S.Kripke)在其代表作《命名与必然性》[1]中阐述了历史的、因果的命名理论,提出了一些有创造性的观点和引人深思的问题。该理论不但曾在国外哲学界、逻辑学界中引...  相似文献   

6.
摘要 药品名称以WHO制定的INN名称为正名,取消拉丁药品名称,改用英文药品名称,中文名称只收载药品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本文就新旧药品名称的一些变化作一简要介绍,以便能对各级医务工作者在今后正确使用药品名称时有所参考。近年来,由于新药的不断问世,其品种数量之多,名称之混乱,给临床应用及药剂管理均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随着知识产权及关税协定的逐步解决,进口药品将会有所增加,这将使我国医药市场,特别是药品名称规范化这一问题更加突出。我国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卫生部设立药典委员会药品名词专业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药品名称统一进行了详细的讨论研究,参照WHO(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INN(国际通用名称)名称,在90年版药典的基础上对95年版药典作了明确规定;取消药典二部拉丁文,改用英文名称,并以WHO制定的INN为正名,中文名称只收载药品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这样,我国药品名称就与WHO制定的INN接轨,使我国药品名称开始走上规范化道路,并规定在1996年4月开始执行。但在近两年多的实际应用中,有些药厂、医疗单位、卫生行政审批单位、部分书刊、杂志在贯彻执行中却不令人满意,为此,本文简要地将一些出现的问题,以及新旧药品名称的一些变化作一介绍,以便能对临床医师、药师、药品生产单位及有关人员在今后正确使用,执行法定药品名称时有所参考。1.药品名称的分类1.1 化学名称(Chemical Name) 因这种名称难于记忆,除制药行业、药物合成及研究部门、药师应掌握外,临床医师只作一般了解。1.2 专利名称(Patent Name) 又称商标名称(Brand Name)或称注册名称(Register Name)。但三者名称并非完全一致,在国际上,专利名称与质量意识是统一的(但应注意的是一个药品可能有几个或十几个专利名称)。1.3 法定名称(Official Name) 又称通用名称(Generic Name)或非专利名称(Non proprietary Name)。是由国家授权的法定机构进行审定而采用的名称。我国药典收载的法定名称有三种形式:(1)中文名称;(2)汉语拼音;(3)英文名称。1.4 国际通用名称(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INN)是由WHO根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一个药品只采用一个药物名称,而不考虑各国药厂的专利名称。INN通常以拉丁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等几种文字发布。我国药典从95年版起采用INN英文名为正名,并以与之对应的中文通用名做为法定名称。2.存在的问题2.1 由于名称混乱,很多药品名称仅一字之差,注意力稍不集中,或业务不够熟练,就有可能发生差错,给患者带来不应有的危害。如表1:2.2 由于药品名称混乱,形成同一药物,名称不同,重复引进,给医院及医务人员、患者造成诸多不便,使其无所适从,如表2:2.3 有些药厂为了扩大本厂名牌优质产品的知名度,以厂名冠之药品名称之前,注册“专利名称”,使许多性质完全不同的药品仅一字之差,且违反了药品命名原则,又易发生差错,如:2.4 有些生产厂家,没有严格遵照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申报药品名称,违反了药品避免使用可能给患者以有关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及治疗学暗示的规定,审批单位有时没有严格把关,致使混乱加重,形成药品名称中“康多”、“宁多”、“灵多”、“定多”、“平多”、“通多”、“痛多”等。如表4:2.5 有的命名甚至言过其实,如脚癣一次净、百忧解、盖天力、痤疮王、灭糖灵等。2.6 由于名称混乱,致使药品价格也产生混乱,易形成质次价高,给医院管理造成一定困难,而且易使患者产生疑虑。2.7 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有些地区、某些医院,其处方、病历药品名称的书写不够规范(也是等级医院检查的一个重要指标),特别是近几年来使用外文书写药品名称的人员愈来愈少,即便使用中文书写药品名称也极不规范,这与国内一些高等级的医院差距进一步加大。  相似文献   

7.
中医学科名称翻译的规范对于学科发展、中医学术体系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翻译的混乱桎梏中医的国际发展。项目组在遵循中医术语对应性、同一性、系统性、简洁性、约定俗成、回译性、民族性等英译规范原则的基础上,参考英文学科命名习惯,广泛收集国内外标准词典及教材等资料中学科名称对应的英译名,结合中医学科的分科特点和术语的语言结构进行分类处理,择优选取推荐规范英译名,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8.
维生素是人体所需的六大营养素中最晚被发现的一类,它既不参与构成机体的组织和细胞,也不是能量来源,却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所不可或缺的物质。维生素种类繁多,命名方式也多种多样,存在"一素多名"的混乱现象,令人困扰。追溯维生素命名的源头,找寻其命名依据,从而挖掘出维生素名称的内涵,有助于对维生素的理解和使用。  相似文献   

9.
为了使科技期刊所刊论文涉及的昆虫学名表述更加规范,依据最新《国际动物命名法规》要求,介绍昆虫拉丁学名的命名规则和书写规范,总结了昆虫学名表述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并提出规范使用的建议,以期引起论文作者和编辑同人对此问题的重视。  相似文献   

10.
天然化合物是新药的源泉,数量很大,名称混乱,须进行规范化以利信息传布,避免误导。提出了规范化的化合物命名原则和命名方法,并举出实例进行阐释。对一些难度较大特殊化合物之名称进行追根溯源,做出了规范的命名。天然化合物名称按其规范化程度可分为三类:正名(规范名)、异名(非规范名)、误名(错误的名称,禁止使用,并在其名后注上"误名"二字,加以防范,以免以讹传讹)。  相似文献   

11.
明清时期中国引种了大量的外来植物,它们被称为“舶来植物”。因为植物品种繁多,以及中国各个地区方言有所不同,所以出现了很多“同物异名”或“同名异物”的现象,使人们常混淆不清,给农业、中药学等带来了诸多不便。鉴于此,本文对明清时期的14种舶来植物的名称作了初步的考证。  相似文献   

12.
明清时期中国引种了大量的外来植物,它们被称为“舶来植物”。因为植物品种繁多,以及中国各个地区方言有所不同,所以出现了很多“同物异名”或“同名异物”的现象,使人们常混淆不清,给农业、中药学等带来了诸多不便。鉴于此,本文对明清时期的14种舶来植物的名称作了初步的考证。  相似文献   

13.
由于世界动植物的多样性,人们对于动植物名称的了解往往不太确切,动植物“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的情况给动植物名称的翻译带来了很多的困难,译者缺乏专业知识或严谨的工作态度都会导致误译。以拉丁语为中介进行动植物名称的翻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错误的产生。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palaeontology和palaeobiology两个名词及其中文译名的分析,建议应该对二者的中文译名予以区别。  相似文献   

15.
由于历史原因,海峡两岸对很多外国音乐家姓名的翻译采用了不同方法。因此,读者在图书馆检索系统中使用音乐家译名检索文献时,常常会遇到检索不全的情况。文章通过对外国音乐家译名差异问题的分析,探讨了海峡两岸在外国音乐家姓名翻译上的异同,提出了在图书编目系统中附加外国音乐家英文姓名,将两岸不同的译名统一起来,以提高检索查全率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王琪 《科技术语研究》2011,(3):51-53,59
名词审定工作具有规范性、研究性、协调性、长期性等特点。收词、定名和定义及英译等工作都遵循着一定的规范;名词审定工作既要从科技,也要从语言的角度进行研究;学科领域内专家学者之间,名词审定工作者与专家学者之间,各学科之间,人名、地名及语言文字等,都需要进行协调;名词审定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既是历史发展的要求,也是科技进步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译名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许多译名往往带有明显的翻译腔,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人们对该术语的理解。在一些文本翻译研究方面的文献中,tertium comparationis汉译名不仅译名不统一,且其译名并没有体现该术语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根据译名规范要求,结合翻译研究的学科语境,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参考译名,希望通过该译名问题的探讨让人们意识到术语进一步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译名研究甚至翻译研究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工作中,专名的处理不同于通名的处理。本文对专名的收录、专名的定名、专名的定义等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9.
着重讨论辞书中科技条目编写在术语规范方面具有共性的问题。从异形词、异名和读音三个方面入手,通过列举实例,对目前规范存在不同意见的词目在理论上加以探讨分析,在操作上提出具体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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