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9 毫秒
1.
黄新华  温永林 《东南学术》2023,(2):114-124+247
以大数据为基础、以复杂算法为核心的智能技术,已成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增长的重要力量。但算法自主能力提升和算法应用场景拓展,使算法治理可能成为异己的力量,引发平台垄断、隐私侵犯、参与弱化、算法歧视等风险,算法规制的善治要求应运而生。然而,寻求面对技术、经济、社会、政治问题交织叠加的算法规制的善治之道,面临着多重目标、信息壁垒以及规制制度缺位与能力不足等一系列挑战。实现算法规制的善治需要完善算法规制体系,构建算法影响评估制度和规制影响评估制度;推动有意义的算法透明,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消除算法规制中的信息壁垒;推进规制制度变革和规制理念创新,把国家算法权力纳入规制范围,提升规制队伍能力水平和发展敏捷性规制工具。只有实现技术向善的算法规制,才能在技术应用驱动的经济发展与福利增长中创造高品质生活。  相似文献   

2.
数字正义是指导和约束人类开发、设计、应用数字技术的价值准则,其本质是社会正义而非“机器正义”。在数字社会,数字正义的基本内涵是数据资源的合理分配、数字权利的充分配置、算法决策的公开透明和代码规制的规范有效,主要表现为分配正义、程序正义、互动正义和信息正义四种形式。数字化塑造正义空间,使正义的存在形态发生了从“比例正义”到“计算正义”、从“个体正义”到“群组正义”、从“契约正义”到“场景正义”、从“接近正义”到“可视正义”的深刻转型。当前在我国数字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复合型规范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数据源头规制、算法赋权制衡和平台算法问责等制度,已成为我国法律规制保障数字正义的实践基点。下一步数字正义的治理结构优化,还需要在基础机制上充分配置数字权利及其救济方案,在实施机制上强化算法规制实施主体与工具的系统性,在保障机制上科学设计算法影响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3.
环境风险是风险社会的产物,具有科学上的不确定性,这给行政机关的规制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由于无法可依,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就会破坏社会秩序。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在本质上是一个社会问题而非科学问题,要消除它,需要公众就相关的实体问题达成共识,并以此作为行政机关规制的基础。在具体法律制度的安排上,应当使民意贯穿于规制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相似文献   

4.
风险社会理论要求行政机关规制风险时在专家制度和价值制度上作出选择.其中,风险规制的目标确定应当选择价值制度,风险规制的手段选择应当采用专家制度.然而,我国环境风险规制的制度在设计或实施时对专家制度和价值制度的选择或运用上存在混乱和不完善之处,应当进行完善或重构.  相似文献   

5.
人工智能时代,经由算法产生的互联网诱导行为已成普遍现象,其负外部性效应愈发显现,具有法律规制的迫切性。这种负外部性效应的本质是纯粹算法中立,即不加限制的算法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由于算法的应用,促使人工智能与互联网诱导行为产生关联,并因其公共属性,使得该风险具有公法风险的特点。因此,算法规制的法正当性,主要是对纯粹算法中立的修正,包含公益优先和文化引导两方面。在传统命令控制型规制存在权利保障疑虑的情况下,基于国家担保责任的兜底,元规制理论下的自我规制有助于改善和提高规制的绩效;并通过算法技术计算公共利益的限度,保障规制活动始终受到法律的拘束。  相似文献   

6.
余鹏文 《天府新论》2023,(1):108-123
在数字化时代,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等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在刑事司法中得到深度应用,并且在预测警务、犯罪风险评估、量刑决策辅助等法律事项上发挥出技术层面的效率优势。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工智能介入刑事司法活动当中,对传统刑事程序正义理论的基本理念和价值产生技术性冲击,尤其是算法偏见和算法黑箱等难以避免的技术难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裁判中立原则、程序公开原则、程序对等原则和程序参与原则。但是,在弱人工智能司法的现实语境下,刑事程序正义理论因为司法活动中人的主体性依旧可以发挥规制作用,而在人工智能司法中贯彻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在于尊严理论、司法公信力理论以及分布式道德责任理论。最后,刑事程序正义理论应当借鉴技术性正当程序理念,通过引入机器决策风险提示、算法透明原则、算法审计以及算法问责机制等举措来实现技术赋权,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7.
伴随算法应用的全面普及,算法在社会运行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一个算法社会正在到来。算法应用给社会发展和个体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同时也埋下了各种隐忧。算法监控肆意将引发一系列伦理风险,包括算法歧视隐忧、过滤气泡陷阱、隐私侵犯困境、劳动伦理侵蚀等。解决算法监控问题,要着眼于制度的规范与防范、技术的纠偏与破解、企业的自律与他律和个体的维权与抵抗,以推动算法向善。  相似文献   

8.
算法是人工智能乃至智能化的核心技术,与算力、数据一起被称为智能时代或数字经济的“三驾马车”。算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算法黑箱、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算法合谋垄断、算法奴役、“信息茧房”等新型社会问题。我国关于算法的立法规定散见于《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且对诸多问题未作规定。我国宜对算法产业促进与安全监管等进行专门立法,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算法产业促进、算法安全监管、算法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算法救济、法律责任、附则等。本建议稿以算法安全与发展的平衡协调为基本理念,着眼于算法产业生态建设和系统治理,建立算法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一体化监管体系,按照算法的应用场景、安全风险、社会影响等因素建立算法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确立监管沙盒、算法安全检测评估与认证、算法审计、算法公平性验证、算法追溯、算法终结、算法问责、算法救济、算法合规等安全保障机制,实时分析算法技术与应用的安全风险并动态采取预警和处置措施;针对算法黑箱等具体问题采用可信解释等解决方案,确保算法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靠性;在规范算法研发与应用活...  相似文献   

9.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行政垄断已发展成为阻碍和破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顽疾。该行为不但损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破坏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机制,并进而在更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经济运行效率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虽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颇为复杂,但与我国规制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有极大的关系。经济发展轨迹显示,行政垄断不可能被彻底消除,但是,构建合理的行政垄断法律责任制度对于有效规制行政垄断无疑有关着极为关键的意义。本文在梳理和分析我国现行行政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对构建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责任制度提出具体的构想,以期助益于行政垄断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的数据集下架潮、算法偏见大辩论使得算法偏见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这归根结底是由算法的政治性决定的。本研究从技术与权力的互构共生关系视角,批判了算法的价值中立论,在算法赋权的社会—技术系统中,算法作为非人类行动者参与到人类行动者的决策过程中。算法偏见可以区分出若干类型,其实质是当代数字化社会的一种形式偏见,可能加剧新兴的数字排斥。算法社会的道德底线应该是不造成算法伤害,避免算法作恶,同时还要从激励性伦理的角度推动算法的负责任创新,实现算法向善。算法风险的基本治理机制是算法透明,而同样重要的是算法问责。  相似文献   

11.
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对行政权的运行进行全面有效的规制。广泛存在于行政活动各个领域的行政裁量权的规制也因此变得尤为重要。法治政府要求行政裁量权合理受限,而通过规制行政裁量权可以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制行政裁量权,需要对行政裁量权进行界定,并分析行政裁量权存在的合理性。规范主义进路与功能主义进路是规制行政裁量权的两种基本模式,而后者具有的多重优势更适宜作为我国行政裁量权规制路径。要建立以行政自制制度为基础的多元化的行政裁量权规制体系,从而对整个行政过程的行政裁量权进行有效规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产品质量管理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产品质量管理法是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主要部分。但产品质量管理法从立法体例到具体制度均存在许多问题。完善产品质量管理法的思路是:将产品质量管理法从产品质量法中独立出来;建立以技术监督部门监管一般产品和以食品、药品等部门监管食品、药品等特殊产品的管理体制;合理地确定产品抽查的范围,科学地确定产品抽查的标准,强化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的公示制度;增加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明确政府的产品质量行政责任,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完善行政处罚的手段和措施。  相似文献   

13.
行政规制对于一国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总福利提供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然而行政规制不是万能且并非总是有效的。只有在现代宪政的框架之中,才可能使行政规制与规制缓和之间达到大致的平衡,实现经济发展、人权保障与人格发展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4.
加强和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不明确,条块分割,社区居委会行政化严重,社区公共服务亟待提高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资源严重不足,社区工作者人数少,工作任务重,社区工作专业化水平不高。因此,要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街镇和社区实力,推动我国社会工作的社区化。  相似文献   

15.
政府主导型改革模式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得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破坏竞争、扭曲市场秩序的行政性垄断危害加剧,而社会治理则为破解这些危害提供了一条全新的模式。我们在深入剖析行政垄断产生的基础上,提出了利益和谐的解决理念,并从培育多元主体、进行文化改造、推进经济发展和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入手构建出体系化社会治理行政垄断的解决路径,从而真正体现对社会和谐发展的核心诉求。  相似文献   

16.
旨在保护青少年的网络游戏监管政策大致经历了从笼统监管到专项监管两个阶段。监管的领域和手段主要体现在:对网络游戏内容的行政审批、对网络游戏出版与经营单位资质的行政审批、对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行政与技术监管以及对网络游戏经营场所的行政监管等。目前,网络游戏监管政策仍存在多头监管和监管职能重复设定、针对青少年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网络游戏行为的监管及保护有效性不足、监管政策技术和手段过于滞后等问题,亟待通过进一步研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试论行政行为公定力之有限性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不是绝对的,而是有一定限度的,无效的行政行为就没有公定力,相对人对之可以不予理睬甚至予以抵抗。但是在实践层面抵抗权的行使却处于尴尬的境地,由于实定法上行政行为无效制度的阙如,因而也就缺乏判断行政行为无效的可操作性标准。所以,立法上应确立行政行为无效制度。行政行为的有限性,除了行政行为的无效这种最主要的情形外,还包括在执行、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的例外。  相似文献   

18.
伴随算法决策在行政、司法和商业等领域的深度应用,隐私泄露、算法歧视与人类自主性受损已成为三大主要风险.为防范该类风险,首要的是须重申、确立并加强人的主体地位意识,以此反向定位算法决策的工具属性.在此前提条件下,亦应借力他山之石雕琢己玉,积极借镜以美国、欧盟和德国为代表的域外经验,研习其有关算法决策的制度构建与规则设计,尤其要关注法律制度、规则设计的针对性与专业性.当然,更需立足我国国情,切实把脉时代发展,在适时运用比例原则以加强算法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的同时,科学合理界定责任 主体,明确制定该类风险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最大化降低因法律模糊性而遭致数据主体的二度伤害.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非政府组织对学生所行使的管理权的性质如何定位,在多起涉讼案件判定后确有再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必要。首先,要改变传统行政法理论仅强调政府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以及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才受行政法调整,而公立高等学校为非政府组织,其对学生的管理权属非典型行政权力的观念;其次,公立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权应为社会行政权,属行政权组成部分,受行政法调整;再次,因公立高等学校的管理权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性和被滥用的空间,对学生的切身利益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应将其纳入司法干预的范畴,但应对其权力内容进行科学划分,而非全部均能实施司法干预。  相似文献   

20.
在智能化和法治化的新时代,公共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已成为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的重要方式。公共视频监控系统成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保护公共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项目。公共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技术手段和法律属性需要以立法形式加以规定。公共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综合应用需要在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中进行,尤其是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公开使用与信息安全、隐私权保护之间的法律制度设计。因此,公共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法律规制工作应对法律主体、基本原则、权利体系、法律监管、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