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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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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公告,现将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进出口管理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2.
《山东农药信息》2008,(3):12-12
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公告,公布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进出口管理的有关事宜。  相似文献   

3.
4.
5.
《广东化工》2007,34(10):2-2
国家海关总署数据表明,2006年我国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出口量为28262t,仅占我国农药总出口量的3.89%。其出口量和出口金额2005、2006年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出口量在2005年下降18.4%的基础上,2006年又下降了21%;出口金额为4929万美元,在2005年下降18.5%的基础上,又下降了24%。其中久效磷的下降幅度最大,  相似文献   

6.
《农药》2004,43(4):189-189
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1月7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会议确定2004年6月30日为全面禁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制剂禁售的时间。会议总结交流了2003年全国农药管理工作经验;探讨当前农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2004年农药管理工作重点是完善农药管理的法规、  相似文献   

7.
《农药》2004,43(4):170-170
从2004年6月1日起,广西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和在各类作物上使用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混配制剂。 按规定,广西将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上使用甲胺磷、磷胺等19种农药及其混配制剂;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等农药及其混配制剂;禁止在甘蔗上使用特丁硫磷等农药。此外,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生产、销售和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高毒农药。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者,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相似文献   

8.
按照农业部等四部委发布的632号公告要求,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全匾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近日,重庆、河北、广西、江苏、陕西、浙江、湖南等省先后开展集中销毁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活动。  相似文献   

9.
《山东农药信息》2007,(12):16-16
清缴及回收自苏中、苏北地区的20吨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南通市清源废物综合处理厂销毁。其中,甲胺磷等6吨高毒农药是南通市政府部门拨出专款从农民手中回购的。江苏省农林厅副厅长张坚勇称,此举开全省先河。  相似文献   

10.
根据2006年4月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632号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强五种高毒农药管理,确保禁令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11.
《天津化工》2006,20(4):61
据悉:从2007年1月1日起,有5种高毒剧毒农药将在天津市全面禁止喷洒农作物。这5种农药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安。按照新通过的《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在蔬菜、瓜类、果树、中草药材等作物上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情节严重的,处5千万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12.
《农化新世纪》2006,(3):29-29
2005年农业部下达的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一年来,参加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的专家和各省植保站、农药检定所单位代表,对替代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  相似文献   

13.
《化工文摘》2000,(12):52-52
海南省农业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16种剧毒、高残留农药,它们分别是:克百威(呋喃丹)、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异硫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杀扑磷、特丁硫磷、灭线磷、硫丹、氟乙酰胺、五氯酚、甲基异柳磷、地虫硫磷、甲拌(3911)。对这些农药将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封存、限期退货。同时,省政府有关部门也推荐了49种中低毒农药用于农业生产。  相似文献   

14.
根据国务院的批示,2003年12月农业部公告了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削减方案。随后.农业部从高毒农药替代品筛选和配套应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的角度,将高毒农药的替代项目列入国家跨年度支出财政专项。目前,该项目已正式启动,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相似文献   

15.
《化工技术与开发》2006,35(2):28-28
从在北京召开的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总结暨应用技术培训会获悉,经专家及各省植保站、农药检定所等单位评议,首批推荐替代品种和施用技术已确定,并向社会发布。到2007年1月1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个高毒有机磷农药将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全面禁止施用  相似文献   

16.
《农化新世纪》2007,(6):25-25
今年是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实施禁用的第一年。在高毒农药禁用后,及时筛选一批可替代的农药品种,并研发、集成一批配套的使用技术,是保证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河南化工》2007,24(1):54-55
农业部办公厅2006年12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登记工作。从2007年1月1日起。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已经在国内全面禁销禁用,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都已撤销,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这对农产品安全、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19.
《农药研究与应用》2007,11(5):37-37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农业部决定于8月-12月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清查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成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吴蓉 《四川化工》2005,8(4):55-55
根据国务院的批示,2003年12月农业部公告了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削减方案。随后,农业部从高毒农药替代品筛选和配套应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的角度,将高毒农药的替代项目列入国家跨年度支出财政专项。目前,该项目已正式启动,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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