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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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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冬梅 《当代医学》2014,(24):155-157
目的 旨在找出影响孕产妇死亡的因素,探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方法,给相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通过三级妇幼保健网收集孕产妇死亡资料,结合十二格表评审方法,对滁州市2005~2012年58例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分析。结果 可避免死亡占79.3%,不可避免死亡占15.5%。直接产科原因导致的死亡占55.2%,间接产科原因导致的死亡占39.6%。影响孕产妇死亡前三位的因素分别为个人家庭知识技能、个人家庭的态度及乡级医疗保健人员知识技能。结论 孕产妇死亡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但是从纯技术角度来看,通过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推广行之有效的医疗保健技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措施,可显著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2.
海南省2006年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惠丽 《中国热带医学》2007,7(11):2152-2153
目的分析海南省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对策及措施。方法根据海南省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对孕产妇死亡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结果评审的39例孕产妇死亡中,可避免死亡35例,占89.74%;不可避免死亡4例,占10.26%。孕产妇死亡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脏病、神经系统疾病、产褥感染、Wernicke脑病。结论提高政府支持,动员多部门协作,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孕期保健;提高医疗保健部门的知识技能,提高产科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产科质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措施,控制产科出血等孕产妇死亡主要死因的发生率,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3.
目的探讨海口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孕产妇死亡评审情况,为制定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方法收集海口市2010—2020年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和按十二格表法评审孕产妇死亡病例资料,分析海口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分布、死亡评审结论和影响死亡的相关因素。结果 2010—2020年海口市本地户籍活产数共为232 088例,死亡孕产妇31例,死亡孕产妇年龄17~43岁,平均(30.71±5.82)岁。死亡孕产妇年龄25~43岁18例(占58.1%)。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22例(占71.0%)。家庭人均年收入8 000.0元22例(占71.0%)。孕期保健情况平均(5.12±3.47)次;前三位死亡原因分别为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8例(占25.81%),产科出血5例(占16.13%),妊娠合并肝脏疾病3例(占9.68%);对比2010—2015年与2016—2020年两个时期的孕产妇死亡率和评审结果,两时期孕产妇死亡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按十二格表法评审孕产妇死亡病例,20例可避免死亡,10例不可避免死亡,1例未评审。可避免死亡的前三位影响因素包括医疗保健机构的环节知识技能、个人和家庭以及居民团体的环节知识技能、医疗保健机构环节管理。结论高龄、低文化水平和低家庭收入孕妇为海口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高危孕产妇预防工作应关口前移至婚前、孕前保健阶段,另是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医疗保健专业技术水平,以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4.
杨甲贞 《广西医学》2009,31(9):1350-1352
目的分析桂平市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找出孕产期保健不足,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干预措施及建议。方法对2000—2007年桂平市孕产妇死亡调查表及妇幼保健工作年度报表结果进行分析。结果2000-2007年桂平市孕产妇活产数188473例,孕产妇死亡58例,死亡率为30.77/10万,年度死亡率有逐年下降趋势。孕产妇死亡原因前3位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占全部死亡的91.38%:可避免及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81.00%。结论加强产科队伍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政府加大对贫困人群生育重点救助措施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5.
目的 探讨海口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孕产妇死亡评审情况,为制定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收集海口市2010—2020年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和按十二格表法评审孕产妇死亡病例资料,分析海口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分布、死亡评审结论和影响死亡的相关因素。结果 2010—2020年海口市本地户籍活产数共为232 088例,死亡孕产妇31例,死亡孕产妇年龄17~43岁,平均(30.71±5.82)岁。死亡孕产妇年龄25~43岁18例(占58.1%)。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22例(占71.0%)。家庭人均年收入<8 000.0元22例(占71.0%)。孕期保健情况平均(5.12±3.47)次;前三位死亡原因分别为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8例(占25.81%),产科出血5例(占16.13%),妊娠合并肝脏疾病3例(占9.68%);对比2010—2015年与2016—2020年两个时期的孕产妇死亡率和评审结果,两时期孕产妇死亡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P>0.05);按十二格表法评审孕产妇死亡病例,20例可避免死亡,10例不可避免死亡,1例未评审。可避免死亡的前三位影响因素包括医疗保健机构的环节知识技能、个人和家庭以及居民团体的环节知识技能、医疗保健机构环节管理。结论 高龄、低文化水平和低家庭收入孕妇为海口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高危孕产妇预防工作应关口前移至婚前、孕前保健阶段,另是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医疗保健专业技术水平,以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6.
目的:分析影响承德市孕产妇死亡因素,探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为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充分利用妇幼卫生三级保健网络,全面收集本地区孕产妇死亡资料,结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十二格表评审方法对2006年至2013年承德市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死因及相关因素的分析。结果:2006年至2013年活产数293041例,死亡孕产妇121例,死亡率41.29/10万;死因顺位:产科出血,妊高征,妊娠合并内科疾病,羊水栓塞,产褥感染,妊娠合并心脏病;县级医疗机构是孕产妇分娩与死亡的主要地点;孕产妇死亡大部分发生在产后4h内;与文化程度低、经济状况差、产前保健不到位有关;省市级专家评审可避免死亡78.5%;主要影响因素是个人态度、家庭经济及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知识技能及资源缺乏问题。结论: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产科标准化建设,推行"孕产妇保健保健保偿办法",加强产科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普及孕期健康知识及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  相似文献   

7.
目的通过孕产妇死亡评审及时发现和掌握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干预措施及管理办法,降低孕产妇病死率。方法根据《山西省孕产妇死亡评审办法》和《运城市孕产妇死亡评审细则》,对上报的27例孕产妇死亡病例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十二格表”和“三个延误”理论进行分析评审。结果不可避免死亡7例,占25.93%,可避免死亡17例,占62.96%,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3例,占11.11%。结论加强三级网络建设,加大围生期保健宣传力度.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加强母婴保健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接生,可确保母婴安全。  相似文献   

8.
目的分析陇南市2010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及其影响因素,为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有效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全市妇保站上报的孕产妇死亡资料,采用“十二格”表评审方法,从三个环节,四个方面以及三个延误方面,对2009年全市11例死亡孕产妇进行了评审分析.结果201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36.46/10万.11例孕产妇死亡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4例(36.36%)、内科合并症2例(18.18%),妊高症2例(18.18%),产褥感染1例(9.09%),其他原因2例(18.18%).产后出血主要原因:宫缩乏力、胎盘滞留、软产道损伤.11例死亡的孕产妇中9例为可避免死亡,占81.81%,2例为不可避免死亡,占18.18%.影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县乡医疗保健因素占12.50%,个人态度及家庭因素占60.42%,社会团体管理因素占27.08%.结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努力提高产科质量,提高产科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加强母婴保健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加强计划外妊娠妇女的管理,建立健全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最终达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目的 对崇州市2001~2010年孕产妇死亡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了解孕产妇死亡原因、构成及影响因素,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以便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 按照<四川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对崇州市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对每例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现场调查和专家评审.结果 2001~2010年孕产妇平均死亡率为25.87/10万,前后5年对比,崇州市孕产妇死亡率由35.26/10万下降到18.48 /10万,下降幅度为47.59%;孕产妇死亡第一位原因是产科出血,其次是内科合并症.结论 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加强流动孕产妇管理和贫困孕产妇救助,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全社会重视是降低孕产妇死亡关健.  相似文献   

10.
目的:掌握产科出血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及相关因素.为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旎提供依据。方法:对松桃县2000年1月1日~2007年9月31日因产科出血致孕产妇死亡个案及评审结果进行分析。结果:产科出血致孕产妇死亡68例,占孕产妇死亡的70.10%。未进行产检的53例,占77.94%,产检15例,占22.06%,在家分娩57例,占83.82%,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51例,占75.00%。结论:产科出血仍是我县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产科出血死亡的孕产妇,文化程度低,自我保健意识差,未接受孕期保健管理,在家中分娩,不住院分娩,乡村医生医技水平低等因素严重影响了死亡率的下降。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必须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及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取缔家庭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减少产科出血的发生率以及提高产科出血的处理技能,从而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  相似文献   

11.
目的了解2001-2010年SICU病房孕产妇死亡病种的构成、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探讨降低本区域围产期孕产妇死亡率的策略。方法收集2001年7月到2010年12月19例SICU孕产妇死亡病例,按孕产妇对孕期知识状况、保健产检情况、病种等因素进行分析。结果 (1)引起孕产妇死亡原因有保健因素、医学因素、社会因素等,忽视孕期系统保健及选择私人诊所,家庭分娩是造成孕产妇死亡的最大危险因素。(2)孕产妇死亡疾病的顺位:妊娠合并内科疾病、产后出血、羊水栓塞、肺栓塞、脑出血。结论切实建立健全孕产妇围产期保健系统及孕产妇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提高基层医院和私人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文化素质、取消家庭接生、提倡住院分娩是本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根本保证。  相似文献   

12.
向晓莉  杨叶  鲜明  舒砚  刘璐 《重庆医学》2018,(3):381-383
目的 了解《四川省产科分级诊疗指南(2016年版)》(简称《指南》)执行应用情况.方法 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在全省各医疗机构调查产科医务人员,访谈部分三级医院专家.结果 共收到有效问卷2 015份(93.85%),阅读了《指南》1 369人(77.7%),认为《指南》有实际操作性的有1 752人(95.0%).不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原因主要为孕妇或家属不同意转诊、转诊繁琐、上转医院床位紧张等.转诊不当排序为:转诊过程的诊治处理不当、转诊流程不规范、转诊时机不当、无指针转诊等.结论 《指南》促进了产科分级诊疗工作的进展,需加强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并加强对转诊的管理、监督、评估.  相似文献   

13.
目的:通过对存在医疗纠纷的死亡孕产妇尸检病理结果分析,探讨存在医疗纠纷的死亡孕产妇主要死因.方法:从1994~2004年10年间,存在医疗纠纷的尸检病例中,选择其中23例死亡孕产妇尸检病例,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23例存在医疗纠纷的死亡孕产妇尸检病例中,因产科出血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15例(65.4%),羊水栓塞死亡1例(4.3%),其它原因死亡7例(30.3%).失血性休克主要由产道严重撕裂伤出血、子宫破裂出血、宫外孕破裂出血、低位前置胎盘残留和胎盘滞留出血等产科出血引起.误诊是产生失血性休克死亡的重要因素,15例失血性休克病例中,临床诊断符合率60.0%(9/15),误诊率40.0%(6/15).结论:产科出血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有效降低误诊率和防治产科出血,可减少孕产妇死亡,有利于减少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目的:探讨孕产妇死亡案例的特点、死亡原因及其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预防措施.方法对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2002年1月至2012年12月鉴定的35例孕产妇死亡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35例孕产妇死亡案例中:(1)30岁以上多见(14例,40%),17~19岁也较常见(6例,17.1%);农村人口为主(25例,71.4%);(2)围产期的孕产妇死亡24例(68.5%);(3)县级、乡镇医院及非正规医疗机构死亡26例(74.3%),家中分娩和途中分娩死亡5例(14.3%);(4)因产科出血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17例(48.6%),羊水栓塞死亡11例(31.4%),羊水栓塞合并产科出血死亡2例(5.7%);(5)30例孕产妇死亡引发的医疗纠纷中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不相符20例(误诊漏诊率为66.7%);(6)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临床诊断不明11例(36.7%),怀疑抢救不及时、处理不当11例(36.7%),怀疑误诊漏诊8例(26.6%).结论产科出血、肺羊水栓塞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提高基层产科人员对产科出血、肺羊水栓塞的诊断和救治能力,可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还应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减少早婚早孕,提高住院分娩率.  相似文献   

15.
目的 调查分析该院2007-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为制订相应的干预措施,降低儿童病死率提供依据.方法 对2007-2015年在该院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病案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2007-2015年5岁以下儿童病死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各年度病死率、男女病死率(1.90%和0.99%)、农村与非农村户籍病死率(3.44%和2.02%)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新生儿病死率最高(50.45%);死因顺位前5位分别是:早产或低出生体质量、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先天性疾病和意外事故.结论 降低儿童病死率关键是加强围生期保健、加强孕前、孕期的各种检查,防止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重视各种因素对儿童健康的影响,重视意外伤害的防治.  相似文献   

16.
46例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了解射洪县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方法:对县妇幼保健院收集我县1996年-2008年度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回顾分析。结果:1996年-2008年活产婴儿数87571人,孕产妇死亡46例,死亡率52.53/10万,死亡原因首位是产科出血27例(58.7%),妊娠期高血压病4例(8.7%),羊水栓塞1例(2.1%),合并内科疾病14例(30.4%);死亡地点在家及个体诊所14例(30.4%)、乡镇卫生院13例(28.3%)、县城医疗机构19例(41.2%)。结论: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取缔非法接生,提高基层产科人员和医疗机构处理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的急救能力,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目的了解司法鉴定在羊水栓塞医疗纠纷案件中的效力。方法在百度和Google中输入"羊水栓塞,医疗纠纷,医闹"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将羊水栓塞医疗纠纷案件认真阅读后摘录、编号并列表统计分析。结果①羊水栓塞医疗纠纷案件共78起,网上发表时间为1986年10月25日至2009年3月18日,其构成比随年度增长而增加。②35.90%案件使用诱发或加强宫缩措施,其中42.86%案件使用两种以上方法、两次以上使用缩宫素静脉滴注及肌内注射。③78.20%案件提及孕产妇结局,孕产妇病死率88.52%。④50.00%案件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5.90%构成医疗事故。⑤10.26%案件经过司法鉴定,100%责任界定在医方。⑥46.15%案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83.33%案件患方起诉,70.00%案件法院判决医方或卫生局以各式各样的名义赔偿或补偿患方损失;赔偿金在7000元至52万元不等;判决追究医方刑事责任3起,责任人5人,判处有期徒刑1~8年。⑦运用法律文件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论司法鉴定100%对患方有利,100%判决医方有罪。切实提高产科医疗护理质量,加强产科病历质量管理,是减少或杜绝羊水栓塞医疗纠纷的有效错施。  相似文献   

18.
虞晓燕 《华夏医学》2012,25(4):490-492
目的:探讨钟山县孕产妇死亡率和死亡原因。方法:对钟山县2001~2010年间死亡的20例孕产妇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结果:过去的10年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31.24/10万,呈逐年下降趋势。死因构成依次是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羊水栓塞、妊娠高血压疾病。结论:加强孕产期保健及高危妊娠管理,提高对危急孕产妇的急救能力,合理使用"降消"项目资金,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19.
回顾分析2011年至2018年间岳阳市孕产妇死亡死因与相关因素变化趋势,为母婴安全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2011年至2018年岳阳市共计发生孕产妇死亡70例,死亡率为14.51/10万,从2011年的24.94/10万下降至2017年的10.78/10万,2018年为0。可避免死亡43例,占61.43%,不可避免死亡27例,占38.57%。70例孕产妇死亡中,直接产科原因34例,占48.75%,间接产科原因36例,占51.43%。直接产科原因中,羊水栓塞14例,占20.00%;产后出血12例,占17.14%;妊娠高血压疾病5例,占7.14%。间接产科原因36例,间接产科原因中妊娠合并心脏病7例,占10.00%,妊娠合并脑血管疾病6例,占8.57%;然后为妊娠合并其它疾病。2011—2018年间岳阳市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与本地区从多层面、多维度加强干预与管理、有效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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