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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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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一体化和现代化改革成果的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于2003年正式生效和适用,它是国际航空运输责任法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运用比较方法分析该公约与华沙体系责任规则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华沙责任规则的新发展,提出国际航空运输责任立法的重心已经从保护航空运输承运人利益转向加强保护航空运输消费者的利益,归责原则的客观化和赔偿责任的无限制已经成为21世纪国际航空私法发展的普遍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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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一体化和现代化改革成果的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于2003年正式生效和适用,它是国际航空运输责任法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运用比较方法分析该公约与华沙体系责任规则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华沙责任规则的新发展,提出国际航空运输责任立法的重心已经从保护航空运输承运人利益转向加强保护航空运输消费者的利益,归责原则的客观化和赔偿责任的无限制已经成为21世纪国际航空私法发展的普遍趋势。  相似文献   

3.
自本世纪初民用航空业诞生以来 ,国际航空运输双边和多边体制此消彼长 ,相互依存。从历史透视的法律视角追踪国际航空管理体制的历史变迁 ,分析研究两种体制的历史际遇和浮沉 ,探讨经济全球化与航空自由化浪潮对芝加哥双边体制的冲击和挑战 ,即双边体制与多边体制的最新发展。  相似文献   

4.
航空自由缘起于国际航空法,是一个法学范畴。航空自由理论是上世纪初以来,国际航空法学界长久争论,影响至今的世界主题之一。当今,在经济全球化驱使下,航空自由化席卷全球,中国置身于航空自由化大潮中。航空自由成了学术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该文采用历史分析方法,将一个世纪以来,航空自由理论的发展进程划分为三个时期:20世纪初的航空自由论、1944年芝加哥会议的航空自由论和当代的航空自由化;认为当今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面临着双边自由化的运行逐步减弱、有限多边自由化的运用逐渐增强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北京公约》将使用航空器作为武器、运输危险物质等针对民航的非法干扰行为确定为犯罪,补充了三项管辖权,吸收了其他联合国反恐公约中的有益规定,实现了对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的更新。同时,在确立新的罪名、融合规范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规定、妥善处理公约关系方面推动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并批准了该公约,且即将对中国生效。该公约的获批,对进一步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和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在分析《蒙特利尔公约》的产生原因和发展过程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和归纳的方法,总结了国际航空运输侵权责任的发展趋势,认为国际航空侵权的归责原则由推定过失责任向严格责任发展,损害赔偿范围不断扩大。目前,中国的航空运输侵权责任立法主要存在归责原则僵化及责任限额过低的缺陷,因此有关立法应修改归责原则和提高责任限额。  相似文献   

7.
致力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则的华沙公约体系,从诞生之日起经历了种种矛盾与分歧的挑战。贯穿华沙体系发展始终的主要是三大矛盾,即承运人与客户、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的矛盾。这三大矛盾不仅体现在公约的酝酿修改过程中,也体现在公约具体条文所遗留下的妥协痕迹。面对航空战略联盟和新科技的发展,华沙体系又将面临新的挑战与创新。  相似文献   

8.
为预防与惩治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航空保安的法制建设,国际航空保安公约已得到各国的普遍遵守。中国国内法对国际航空保安公约的适用缺乏明确的规定,理论与实践上也存在不少问题。中国要重视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衔接,明确国际航空保安公约在国内适用的效力,完善国内立法,以更好地履行国际义务,惩治国际航空犯罪,维护国际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9.
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是国家间通过签订航空运输协定,规范它们之间国际航空运输活动所形成的结构和组成方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单边主义盛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末,多边主义和双边主义并存是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的主要表现形式;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呈现出区域化和全球化的倾向。通过对双边管理体制和多边管理体制的利弊分析,预测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二者并存依然是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发展的基本走向。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的修改需要考虑对已被我国批准的《蒙特利尔公约》(以下简称“MC1999”)的吸收问题,通过转化的方式而不是规则移植的方式吸收MC1999是恰当的方法。《民用航空法》与MC1999具有共同的历史法源和制度亲和性,MC1999转化为《民用航空法》的相关制度,具有实践和理论准备,使其转化具备了可行性。MC1999的转化需衔接《民用航空法》的修订与现有法律体系,对MC1999的漏洞进行必要的补充,消除中文作准文本错误,特别是消除因对华沙体系的误读而对MC1999理解产生的消极影响。未来修改后的《民用航空法》应当保障MC1999的强制适用;但对于不符合MC1999规定的国际航空运输,宜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同时,应当删除《民用航空法》第184条第1款关于条约优先适用的规定。在厘清国内与国际航空运输市场差异与联系的基础上,可利用MC1999的转化适当改造国内与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双轨制,于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建立国际国内承运人的公平责任体系下的新的双轨制,促进航空业市场的公平与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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