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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广大水库移民工作者和有关部门的多年努力,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必须在搬迁后进行扶持的问题,已被中央和地方政府及社会有关各方认可。国务院于1991年以第74号令颁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规定:国家提倡和支持开发性移民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国家设立库区建设基金,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维护和扶持移民发展生产。新建水利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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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1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要求,水利部已正式立项对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移民安置条例》)进行修改,这对移民安置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程将是一个有力的推进。 一、移民安置工作概况 移民安置工作历来是影响到水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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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2006年相继施行以来,水库移民工作提升到重要的位置。结合近几年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实践,以近期完成的《新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为基础,提出了适合新疆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观点及方法,以企达到在水库移民领域,推陈出新、抛砖引玉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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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国家提出了开发性移民方针,改变过去单纯补偿的办法,利用库区的安置移民的优势,发展移民经济。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水库移民法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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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它是根据1986年6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了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2条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公布实施。它是我国水利水电建设征地移民的重要法规也是法律依据。这个法规是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在不同时期水利水电水库征地移民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是解决我国当前水库移民难的有力武器。贯彻《条例》必将促进水利水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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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三峡移民条例切实搞好三峡工程移民安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峡工程是治理长江水患,开发江江水利的关键项目。由于工程规模宏大,库区淹没范围,很广,移民搬迁的总量很大。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大中型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的特点经验,制定了三峡工程的《三峡民条例》。条例指出“国家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领导移民安置工作,统筹使用移民经费,合理开发资源,以农业为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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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制是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中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借鉴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移民征迁工作与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相伴而生,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移民征迁安置工作,1981年设立库区维护基金,1985年设立库区建设基金,1986年提出开发性移民方针,1991年颁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与此同时,也引入移民征迁安置监理工作,并在小浪底、水口、二滩等利用世行贷款项目中实施,之后又在长江堤防加固与淮北大堤及南水北调等工程中普遍实施,取得了水利移民征迁监理工作的宗贵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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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国务院于1991年颁布了第一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法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6年修订。《条例》实施对规范我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也逐步暴露出某些不适应现实的问题,有必要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建立评估指标,从立法质量评估和主要制度评估两个方面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条例》修订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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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华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12):116-118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不断探索和完善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管理,在一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中试行了移民监理和监测评估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6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提出了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的要求。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制度是对原有管理体制的一种创新和革命,是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监督所必需的和重要的辅助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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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江苏水利》2006,(8):11-11,14
最近,国务院对1991年颁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作了全面修订,新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新条例出台的原因和背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关系到全国广大移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移民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现行条例施行十多年来,对规范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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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7,(6)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7年4月14日国务院决定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