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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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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移民安置会占用淹没区与安置区土地,根据补偿原理,淹没区与安置区理应获得补偿,从公平角度研究其土地补偿,对于增进移民与安置区居民福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意义。本文在界定和讨论淹没区与安置区土地公平补偿内涵与范围的基础上,分析了研究区域现行补偿标准的公平性,采用收益还原法和条件价值法分别测算了淹没区与安置区土地的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并由此测算土地公平补偿。结果表明:1淹没区与安置区土地公平补偿内涵是"损失什么,补偿什么",采取完全补偿原则,能体现"两区"之间的公平,公平补偿范围包括农地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2研究区域淹没区和安置区水田的市场价值分别是698 558.18元/hm2和573 272.73元/hm2,旱地为457 090.91元/hm2和465 818.18元/hm2;淹没区和安置区水田的非市场价值为50 006.40元/hm2和52 008.36元/hm2,旱地为47 045.65元/hm2和48 278.08元/hm2。3淹没区水田公平补偿测算结果为748 564.58元/hm2,旱地为504 136.56元/hm2;安置区水田公平补偿为625 281.09元/hm2,旱地为514 096.26元/hm2;4现行淹没区水田和旱地补偿标准仅为测算结果的53.77%和53.80%,安置区的补偿标准更是远低于该测算结果。研究结论:研究区域现行土地补偿标准仅能反映部分农地价值,是不完全补偿,同时,有关补偿制度未将淹没区与安置区土地补偿置于平等地位,现行土地补偿标准有失公平;本文基于农户的福利损失测算土地补偿,体现了公平补偿内涵;在土地补偿政策改进方面,应提高淹没区与安置区土地补偿标准,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等。  相似文献   

2.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的核心,也是激励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积极性、体现生态系统服务改善价值、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内容.基于成本收益双视角,以渭河流域为例,运用全成本法和选择实验法测算了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的成本收益,进一步借助鲁宾斯坦议价模型核算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1)为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上游甘肃省的直接治理成本约为35021.27万元/a,间接成本约为107112.26万元/a,全成本约为142133.53万元/a;(2)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改善能够为中下游陕西省带来的收益为252912.96万元;(3)在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成本收益明确的前提下,若上游地区在协商中具有完全耐心或中下游地区完全没有耐心,则上游获得全部净收益,补偿标准为252912.96万元/a;若上游地区完全没有耐心,且当中下游耐心程度(贴现因子)为0.5时,则双方将均分净收益,即补偿标准为197523.25万元/a.总的来看,研究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的成本收益分析及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提供了可行思路,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定议价双方贴现因子进行灵活处理.  相似文献   

3.
现行农用地价值评估中社会价值偏低,只考虑当代人的价值,对农地资源的代际补偿不足,未全面估算农民失去土地的损失.本文对农用地社会价值的内容进行7分析,阐述了代际公平原则的具体内涵及其相应的实现途径,即通过主动的代际补偿方式对农用地社会价值进行充分、全面地体现,并提出了在实践上可具操作性的基于代际公平原则的农用地社会价值的核算方法.根据上述提出的核算方法,本文以四川省乐至县为例,具体核算出基于代际公平原则下的乐至县农用地的社会价值.研究结果表明,代际公平原则下的乐至县农用地社会价值与不通过代际公平原则下的农用地社会价值相比较,前者为后者的8.352倍.因此,通过代际公平核算的方式能够充分体现农用地的社会价值,从而达到农地资源代际共享与均衡发展.笔者认为在农地评估工作中可尝试运用代际补偿原则,这有利于在可持续发展观的基础上形成农用地社会价值的正确认识,并最终全面实现农用地的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4.
测算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合理补偿标准,对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机会成本内涵,从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机会成本(宅基地直接经济价值、农村生活方式保持价值及宅基地发展权价值)与其复垦的新增耕地经济价值(农业生产价值)两方面分析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构成,并分别采用替代法、直接支出法、假设开发法、收益还原法等进行分项价值核算,并以江苏省扬州市为例开展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宅基地退出的机会成本与其复垦耕地的经济价值差值即为宅基地退出的机会成本损失,据此确定的研究区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约为352.83元/m~2,是现行补偿标准的1.63倍;与现行补偿标准相比,新的补偿标准不仅从住房保障功能、出租与畜禽养殖的经济收益功能测算宅基地直接经济价值,还估算了宅基地维持农村生活方式的日常消费节约价值和未来可能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权价值,完善了宅基地退出的农户补偿范围。(2)由于基于机会成本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远低于研究区当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最低等级建设用地平均基准地价和前一年土地出让均价,该补偿标准具有较高经济可行性。因此,为推动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应基于农户全部利益损失科学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成本-收益"指标核算体系,显化其机会成本;同时,通过明确产权、健全农村土地价格评估体系、探索多元补偿形式等完善宅基地退出的市场化补偿机制,内化农户机会成本损失。  相似文献   

5.
精准测算并分析耕地保护生态价值、空间外溢及其时空演变,对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促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区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文章基于耕地生态保护全价值视角和粮食安全视角测算长江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空间外溢量及其时空变化量,针对性设计差别化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构建政府与市场合作、纵向与横向结合、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结果表明:2000—2019年长江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及外溢量分别增长了7028.13亿元和4862.58亿元,其中外溢量占价值量的比重上升到67.42%。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分布不均衡,空间重心有向上游地区转移趋势。经测算,长江经济带20年来耕地保护生态补偿额度增长了17.61倍,补偿标准由362.02元/hm2增长为4629.59元/hm2,各省份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为1789.04~118474.84元/hm2,差异悬殊。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外溢量、补偿量表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空间差异和尺度依赖特征。研究结论: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设计必须综合考虑耕地保护生态价值外溢、区域差异、尺度依赖、事权匹配等内外部因素,提高补偿精度和针对性。可从生态功能认知、补偿区域划分、补偿标准设计、补偿方式组合、补偿资金管理、补偿政策保障等方面系统构建政府与市场合作、纵向与横向结合、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与政策。  相似文献   

6.
基于相对资源承载力的江苏省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构建基于相对资源承载力的建设用地总量测度模型,测算江苏省62个县(市、区)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合理规模,据此划分建设用地管制区域,并探索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制思路。研究结果表明:①优化开发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增加值373.93万元/hm2,资源禀赋较好、经济高度发达,其所能承载的建设用地规模也较高,是江苏省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扩张的优先区域;适度开发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增加值168.89万元/hm2,建设用地仍有一定拓展空间,可以允许其适度扩张;合理缩减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增加值115.20万元/hm2,建设用地规模已超出其资源承载力,满足其建设用地需求应立足存量挖潜;快速缩减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增加值仅为74.37万元/hm2,未来建设用地增长受到农业生产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较大,集约利用水平亟待提升。②应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制措施。优先开发区在不突破土地开发强度约束的条件下允许其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同时配置较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适度开发区可适当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严格设定新增建设用地集约利用门槛;合理缩减区应合理控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适当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探索建设用地减量配置方案;快速缩减区应立足存量挖潜,严格控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测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探索建设用地减量配置方案和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指标的跨区域流转。  相似文献   

7.
西电东送生态补偿标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电东送南通道规模不断扩大,电力开发过程导致电力输出地生态环境受损,但西电价格却尚未充分体现生态环境成本,地区之间生态环境利益矛盾日益凸显,亟待生态补偿机制对各方利益关系进行协调.本文从输出地和输入地两个视角出发,综合生态环境损失价值与恢复治理成本两方面内容,对发电各环节的生态补偿进行了估算.输出地视角下,本文区分治理与否两种情况,分别计算生态补偿标准;结合已治理电容比例,计算生态补偿平均额度,并设计低、中、高三套补偿方案.其中,中方案为火电0.134元/kwh,水电0.019元/kwho输入地视角下,本文综合考虑了广东省的电源结构和排污所致边际损失,估算广东省环境收益(意愿支付的生态补偿上限)为0.39元/kwh.按照中方案,西电项目中广东省2010年需支付生态补偿费70.5亿元,而获得的生态环境收益则高达304.7亿元.  相似文献   

8.
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由于现行耕地征收补偿仅对耕地的农业经济价值以及部分就业保障价值进行补偿,忽视了耕地的其他价值,导致了耕地征收中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产生.因此,合理制定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对于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耕地资源具有十分熏要的意义.论文从耕地资源综合价值角度出发,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构成分解为农业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三部分,并分别采用收益还原法、成本替代法和支付意愿法对他们进行量化测算,并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按照耕地资源综合价值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农民将比现行征地补偿多获得6.6倍的补偿金,而且由于新的征地补偿能有效将耕地的外部性价值如社会稳定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等内部化,清除了耕地征收中的市场失灵,更有利于耕地资源非农化配置效率提高.此外,由于新的征收补偿标准远低于现行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因此,该标准在经济上是可行的,社会可接受的.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大柱村为例,用农村参与式评估方法进行调查,分别从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及生态价值3个方面进行耕地价值测算。研究表明,研究区调查地块的平均价值为168.19万元/hm2,其中,水田地块的平均价值为100.39万元/hm2,旱地地块的平均价值为212.24万元/hm2;同时,在调查的地块中,水田地块的经济价值普遍小于旱地地块,从平均经济价值来看,旱地经济价值是水田的经济价值的4倍,而对于造成这一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耕地的复种指数;另外,在同一种耕种模式下,存在调查地块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社会稳定价值+社会保障价值)""生态价值",而经常被人们忽略的耕地的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之和占总耕地价值的百分比平均为36%,其中,"水稻"占比例最高为65%,"玉米-红薯-豆类"占百分比最低为24%。因此,通过耕地价值的测算,能充分体现耕地的社会作用和生态作用。  相似文献   

10.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使管制区域内土地发展权受到限制及影响,给农民等相关群体带来机会及利益损失。本文以武汉市城乡交错区五里界镇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例证,实地调研分析农民对于基本农田规划管制下土地发展权受限的认知、态度及差异,运用期望值函数测算出禁止农田建房、建坟、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及闲置等土地用途管制对农民土地发展权所带来的受限损失。研究表明:①尽管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在我国已施行近二十年,但仍多停留在制度层面,农民的规划知情权及参与程度不够,存在农户不知情被动参与、缺乏经济激励机制的现实状况。②规划管制对于农民土地发展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用途的管制和生产自主性的限制上,从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坟、改园、取土、挖塘、闲置等土地用途管制出发,测算出规划管制给农民土地发展权带来的平均机会损失为20 680元/hm2;以农户认识相对淡薄、日常管制工作中发生频率较高的禁止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及闲置荒芜活动的限制性损失为依据,农民土地发展权的年均机会损失在3 763.35-5 426.47元/hm2,为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标准提供直接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1.
对征地农民的补偿往往被看成是征地补偿的一个部分。从而政府不得不在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与商用成本的降低之间做出两难选择。本文认为。对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不应局限于失地的补偿,同时应该包括其脱离农村集体经济的补偿以及其“农转非”后的市民化补助。如果某些制约征地农民补偿的制度及法律上的障碍能够及时加以消除。那么这样的一种合理补偿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可期待的。  相似文献   

12.
基于土地评价和立地条件评估(Land Evaluation and Site Assessment, LESA)框架构建以耕地自然质量、生态敏感性、区位条件、耕作条件和土壤环境安全风险组成的指标体系,以决策树归纳法将浦东新区耕地划分为工业污染、生态农业、轮作休耕、农业连片、休闲农业和非农转化6类管护区,根据各区管护重点提出规模经营及绿色生产、休闲观光及农田保育、非农管控及发展限制型耕地生态补偿模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耕地自然质量优良,约50%的耕地可规模经营及连片生产,但仍有10%左右的耕地面临着工业污染和非农占用的风险。建议对以稳产高产和生态协调为目标的农业连片区和生态农业区采取规模经营及绿色生产型生态补偿模式,对发展农业生产新形态的轮作休耕区和休闲农业区采取休闲观光及农田保育型生态补偿模式,对非农化风险较高的工业污染区和非农转化区采取非农管控及发展限制型生态补偿模式。  相似文献   

13.
江苏省征地制度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征地制度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从本质上决定予以集体土地产权特征为核心所形成的制度环境。基于此,从政府土地管理行政人员和农民两个不同的视角。对江苏省征地制度及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内容围绕着征地制度的实施状况。广泛涉及到政府的规划及用地制度。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认知和农民生产、生活等与征地制度实施效果紧密联系的制度环境现状。通过分析和总结二者的内在关联。对征地制度的改革方向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家庭农场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未来家庭农场数量的逐渐增加与经营土地面积的不断扩大,与快速城镇化相伴随的土地征收区域不可避免会与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范围相交叉或重叠。家庭农场主通过整合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得的承包地和市场化交易获得的承包地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因此,在家庭农场土地被征收时,应确保家庭农场主获得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并妥善处理家庭农场主与拥有不同类型农地权利的众多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理论分析法,区分点状征地、线状征地和面状征地三种不同情况,分析了家庭农场土地征收的后期生产经营影响,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框架下,深入剖析了家庭农场土地征收涉及的农地权利类型。然后,构建起家庭农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理论模型,以及家庭农场主、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权利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理论模型。具体而言,家庭农场主根据自有土地、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土地、通过土地退出获得的土地所占的比重以及不同类型土地权利所对应的价值标准分得相应的征地补偿收益;政府通过税收参与征地补偿收益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凭借土地所有者身份依法分得相应比例的补偿收益;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收益为承包经营权价值扣除其让渡给家庭农场主的农地权利价值后的剩余部分。最后,本文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1做好家庭农场发展规划;2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并将间接损失纳入补偿范围;3建立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土地的征收补偿收益分配机制;4保障抵押权人(金融机构)对征地补偿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似文献   

15.
Farmers’ compensation for land acquisition is not only critical to increasing their income and to playing a pivotal role in maintaining rural stability, but also to the promotion of sustainable land use. Based on analysis of Chinese land acquisition policy under the Land Management Law, which provides principles or guidelines for determining compensation according to agricultural land use in regard to farmers’ previous quality of life, the Life Satisfaction Approach is introduced in this article to evaluate farmers’ compensation for land acquisition. Employing data from a questionnaire survey on 346 farming households in Wuhan Suburbs, this article examined the influence of farmland on farmers’ life satisfaction and evaluated the level of compensation for land acquisition. Results show that farmland has a significantly positive impact on life satisfaction, which fell by 0.033 on a five-point scale following a reduction farmland by of 1 mu. Respondents were willing to accept approximately RMB 3066.44 annual household income for the loss of 1 mu farmland; the level of compensation after discounting by 6.2% is RMB 750,000 per hectare. It was found in a further comparative study that the level of farmers’ compensation for land acquisition is decidedly low, and it was also shown that their compensation standards, as well as the actual compensation, could be substantially improved by expanding economic compensation to non-economic compensation to embody farmland multifunction in terms of production and non-production against farmers’ previous quality of life. This article proposes a compensation model that enriches the content of land acquisition compensation, extends the current literature on measuring compensation, and provides economic theory bases for increasing compensation standards and improving policies related to land acquisition. We consider that if this compensation model is applied, it could raise the cost of land acquisition and improve usage of land, reduce the speed of rural–urban land conversion, and improve farmers’ well-being.  相似文献   

16.
油气资源作为战略性资源,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资源所在地为国家建设输出了大量的能源,本地的经济发展却依然处于落后状况,导致目前资源所在地出现了种种矛盾和冲突。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资源所在地的利益补偿机制所致。以油气田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现状为例,指出目前的利益分配中主要存在资源所在地税收分配收益少、开发带来的生态污染补偿缺失、油气田项目征地补偿过低、资源开发没有促进资源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等问题,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管理的相关理论提出了构建利益补偿机制的理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收益向资源所在地倾斜、实行生态补偿、创新征地补偿方式和资源就地转化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从耕地资源价值出发,测算农地整理项目农户耕地损失补偿额度,并基于湖北省孝感市和潜江市的农户调查数据分析农户的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基于耕地资源价值体系,测算得到孝感市和潜江市农地整理项目农户耕地损失补偿额度分别为1 449 695.76、1 784 296.17元/hm~2;农户所期望得到的耕地损失补偿标准远低于耕地资源价值体系测算出来的理论值,两市农户对耕地损失的平均受偿意愿额度为336 197.95元/hm~2,可以农户受偿意愿为主、耕地农业生产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为辅,制定农地整理项目农户耕地损失补偿标准;受教育程度对补偿标准有显著负向影响,农户文化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其对农地整理事业的认知程度,进而促进我国农地整理事业的发展;土地权属调整是解决农户耕地损失的一项重要措施,做好农地整理项目土地权属调整工作需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并以农业现代化作为土地权属调整的目标。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农村居民点整理被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各地广泛开展。其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为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置换建设用地空间的同时,也对区域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产生了巨大冲击,其中,土地投入变化是农户响应这些冲击的重要表现。本研究沿着"农村居民点整理-区域土地利用条件变化-农户土地利用行为响应"的逻辑思路,形成了农村居民点整理对农户土地投入影响的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从总体效应和不同政策影响两个层次,构建了农村居民点整理对农户土地投入影响的两个模型。依据江苏省调研数据,从资金和劳动力两个方面,实证分析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对农户土地投入的净效应,以及不同居民点整理政策对农户土地投入的影响方向和大小。结果表明,农村居民点整理促进了农户的土地资金投入,但对农户的土地劳动力投入具有负向影响。不同居民点整理政策对农户土地投入的影响具有显著差异,其中,置换住房的宅基地补偿政策和农地产权稳定政策对农户的土地资金投入具有较好的积极作用,而安置公寓房政策则更可能带来农户土地资金投入减少;农地产权稳定政策和安置公寓房政策显著负向影响农户土地劳动投入,但宅基地补偿政策对农户土地劳动投入影响不显著。本研究对这些结果进行了合理解释,同时也估算了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农业收入比例、非农就业水平、农业补贴收入、耕作距离和土地经营面积等控制变量对农户土地投入的影响情况。最后从强化规划引导、内涵拓展、宅基地补偿策略优化、土地流转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调整和合理引导农户土地投入行为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变化,安置区土地补偿问题对于协调水库移民安置中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实地调查,首先分析了水库移民安置区土地补偿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其次,运用土地产权理论和福利经济理论,从安置区土地补偿的原因、范围和补偿原则等方面阐明了安置区土地补偿的基本原理;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和利益平衡、体现农地价值等政策建议。结果表明:其一,安置区的土地补偿,无论从现行法律、还是从实际获得的补偿来看,均未体现对安置区土地权益的保护;其二,安置区集体和居民理应获得相应的权益补偿,其补偿范围既包括转出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也包括对共同拥有土地所有权带来的权益分配变化的补偿;其三,土地制度的建设和改进上,应依据安置区土地资源状况和调出土地的状况确定补偿标准,淹没区集体、移民和安置区集体、居民应获得同等补偿,并力求体现农地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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