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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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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澳门现行的《刑法典》是1995年7月25日经澳门立法会通过,于1996年1月1日生效的。在澳门即将回归祖国和我国刑法修订之际对我国大陆与澳门的刑法作一比较,并加以分析,有助于研讨将来交往中出现的刑法问题。一、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澳门刑法第1条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以及不容许类推定罪处罚:“一、事实可受刑事处罚,以作出事实之时,其之前之法律已叙述该事实且表明其为可科刑者为限。二、对危险性状态可科处保安处分,以符合科处保安处分之前提之前,该等前提已为法律订明者为限。三、不容许以类推将一事实定为…  相似文献   

2.
罪刑法定主义比较研究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意义 所谓罪刑法定主义,是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这种行为处以何种刑罚,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加以规定的原则。对这一原则的表述,外国学者也不尽相同。日本学者金泽文雄说:“所谓罪刑法定主义是没有以成文的法律预告在犯罪之前的规定,就没有犯罪也没有刑罚的原则”。中山研一教授说:“所谓罪刑法定主义是为了处罚某种行为,在该行为实行以前,用法律将它规定为犯罪并且应当科处的刑罚的种类与程度也必须用法律加以规定的原则。”根据上述定义,罪刑法定主义具有如下特点:1.犯罪与刑罚必须由成文的法律加以规定;2.必须在犯罪以前预先加以规定;3.没有法律规定就没有犯罪;4.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刑罚,即不论对社会有多大危险的行为,如果法律没有预先将它作为犯罪规定时,不得处以刑罚;即使根据法律作为犯罪处罚时,也不得用法律预先规定的刑罚以外的刑罚处罚。  相似文献   

3.
刑法分则中的法律拟制是指立法者出于某种目的将某一行为赋予另一行为的法律后果,即明知不同而等同视之.刑法分则中该种拟制性规定不仅不是立法技术的体现,也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而且导致了实践中的不同理解和不同处理结果.从罪刑法定原则限制国家权利,保障公民权利的宗旨出发,刑法分则中的法律拟制应当理性看待并慎重使用.  相似文献   

4.
刑法分则中的法律拟制是指立法者出于某种目的将某一行为赋予另一行为的法律后果。即明知不同而等同视之。刑法分则中该种拟制性规定不仅不是立法技术的体现,也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而且导致了实践中的不同理解和不同处理结果。从罪刑法定原则限制国家权利,保障公民权利的宗旨出发,刑法分则中的法律拟制应当理性看待并慎重使用。  相似文献   

5.
论刑法解释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法解释 ,是指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① 刑事司法是司法人员理解刑法、适用刑法的过程。在司法实践中 ,一方面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 ,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于法律 ,严格依法办案 ,不得任意解释刑法 ;另一方面 ,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因此 ,如何理解罪刑法定中的“法”、如何确定刑法解释的目标、如何利用科学方法解释刑法 ,对于贯彻罪刑法定原则 ,减少和避免司法的任性 ,都具有重大意义。一、刑法解释的基础罪刑法定 ,是指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犯罪 ,以及对这种行为应当处以什么样的…  相似文献   

6.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罪刑法定是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以及处何种处罚,均需法律明文规定.本文在探讨了罪刑法定原则重要性的基础之上,针对罪刑法定原则实施的一些问题现状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必要的完善其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在国家立法机关主持刑法修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际,本文通过对澳门新旧刑法中保安处分制度的种类、对象和原则等问题论述,阐明澳门刑法中保安处分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文章针对我国现行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保安处分理论和法律的缺陷,提出了借鉴澳门刑法中保安处分制度的合理经验,完善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建设,特别强调在我国刑事立法中专章规定保安处分的科学性和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8.
保安处分制度以保护社会安全,消除行为人的危险性为己任,行为人的危险性又是保安处分的一般构成要件,通常认为,人身危险性问题是保安处分理论的核心,其"危险性"的重要性可与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概念相比。鉴于此,本文拟对保安处分下的人身危险性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9.
刘夏 《法商研究》2014,(2):136-142
适当性原则是德国保安处分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由适用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比例原则三部分组成,其基本内容是要求法官通过对行为人的行为作整体性评估,使矫正和保安处分制度与行为人业已实施的行为或预期实施的行为的严重性以及行为人今后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该原则较好地指导了德国保安处分措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给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构建也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0.
杨琳  赵明一 《法学杂志》2013,34(4):115-120
刑罚个别化是基于个别公正和个别预防的理论形成的一项刑法原则,主要调整"刑罚"和"犯罪人"两大实体范畴关系。其核心要素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包括主客观两方面的再犯可能性,可以通过量化考察人身危险性为法官量刑提供依据。但是,刑罚个别化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冲突,通过彼此的协调融合,绝对的罪刑法定发展为相对的罪刑法定,同时,在罪刑相适应的基础上则需辅以人身危险性进行调整修正。  相似文献   

11.
格言简析 法律在惩罚前应予警告的格言,意味着定罪量刑应以行为时有刑法的明文规定为限.概言之,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法律考虑未来而不考虑过去的格言,意味着法律对未来有效,对过去无效.我们可以将这些内容概括为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内容之一,故刑法的溯及力与罪刑法定原则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12.
我国澳门"刑法典"规定了详尽的保安处分制度,而我国大陆现行法律中尚无此明文规定,只有类似于保安处分的保安性措施。本文通过对澳门"刑法"中的保安处分制度和大陆法律、法规中的保安性措施进行比较探讨,以期对大陆刑法构建保安处分制度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3.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价值取向,但近年来,随着国外对罪刑法定原则双重理解的讨论为中国刑法学界所关注,引起了对罪刑法定原则内涵和我国刑法关于该原则的规定讨论。形式罪刑法定原则强调法律的确定性和公开性,而实质罪刑法定原则反对死板僵硬地理解和执行法律,主张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弥补法律主义本身死板教条、落后于时代的缺陷。本文立足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环境,对两者是否贴合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的立法意图,也更符合司法实践、社会民主化以及保障人权的要求进行了比较论证。  相似文献   

14.
关于保安处分性质,占主要地位的通说认为保安处分与刑罚是替补关系。但因其以人身危险性为根据,保安处分的适用存在理论矛盾问题。因而法律对保安处分适用对象和条件的限制必须科学合理。在我国的某些刑事立法和行政立法中,有些近似保安处分的规定,这些规定与保安处分有着本质的区别,粗糙且缺乏可操作性。对保安处分单独立法更符合我国的国情。但社会认同感缺失,物质技术的匮乏,全体刑法的高要求等也是保安处分制度建立当前尚未解决的课题。  相似文献   

15.
《法律与生活》2020,(4):46-48
在罪刑法定原则获得普遍认可的时代,犯什么罪和判什么刑都应当根据法律确定。因此,读懂法律就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自1810年《法国刑法典》颁布以来,现代刑法就开始采用“总则”和“分则”的划分方法,对犯罪和刑罚问题加以规定。总则,是对刑法的基础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的系统性说明,也是对整部刑法的基本概念、任务、原则、制度所做的规定;分则,是对具体犯罪和刑罚所做的系统说明或者法律规定。总则和分则的区分,是刑法科学和立法技术的进步,但也对正确理解法律提出了较高要求。  相似文献   

16.
罪刑法定原则适用的基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 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不得定罪处罚。③概而言之,“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一)“罪刑法定”之“罪”的含义 依据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三条的规定,我们认为,“罪刑法定”之“罪”,是指法律事先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而且,从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演进来看,罪刑法定原则中“罪”应指法律事先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较为明确地阐述罪刑法定原则的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曾指出:“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  相似文献   

17.
魏震 《山东审判》2006,22(6):83-84
一国刑法的价值取向如何,标志着该国的司法水平与进步程度,现代各国刑法的立法趋势大多都向注重人权保障发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明文表述,可以说是这种趋势的明显表现。如德国刑法第1条规定“:行为之处罚,以其可罚性于行为前明定于法律者为限。”第2条规定“:刑罚及其伴随后果,依行为时有效之法律决定。”美国刑法虽“无罪刑法定”的提法“,然其法律‘中正当程序’条款‘、平等保护’条款等,均体现了该原则。”①早在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第4条就明确规定“:任何违警罪、轻罪或者重罪,不得被处以犯罪前之法律未规定之刑罚。”现行法国刑法仍保…  相似文献   

18.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修订后的《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旗帜鲜明地将罪刑法定原则载入刑法典显要位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知辩护人的责任就是为了实现实体正义。要达到实体正义,罪刑法定原则是非常必要的。没有这一原则,实体正义就不可能达到。因此,…  相似文献   

19.
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近代以直接、便当的方式走入《大清新刑律》,从此中国刑法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之所以如此,是由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基本原则之灵魂这一特质决定的,它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确立的基石。《大清新刑律》在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的同时,剔除了与其相排斥的比附援引制度,废除了以官赎刑的官当制度,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得以确立。虽然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近代只是实现了形式上的完美,但这种完美却是历史性的进步,成为中国刑法近代化的象征。  相似文献   

20.
刑法第四条就适用刑法人人平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关于平等在刑法中处于什么位置一直备受争议。关于平等在刑法中的地位,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平等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权利;平等是否能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间是什么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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