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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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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裁量涉及各种不同利益的博弈、协调和权衡,其实质是一个利益衡量的过程。作为裁量个案所涉各类利益的最直观表现,行政裁量中的情节对裁量最终处理决定具有直接的影响和作用,构成了行政裁量中利益衡量的事实基础。为了规范和指导行政主体的行政裁量行为,实现裁量实体内容的"均衡合理"与个案的实质正义,必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影响利益衡量的各种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进行充分的考虑和客观评判,并最终构建一套原则、规则与基准相得益彰、实现定量评价与定性权衡相结合的完善的情节适用模式。  相似文献   

2.
行政强制中的利益既包括法律或行政决定中所指明的应予实现的利益 ,又包括行政强制执行结果所造成的利益关系。利益衡量作为一个原则 ,它以合法性原则为基础 ,又包括突破了合法性原则的特殊情况理论 ;它以比例原则为核心 ,又涵盖超出比例原则的目的与结果的矛盾关系。  相似文献   

3.
给付行政已经逐渐成为现代行政的主要方式,但是在其缺乏规制的情况下,很可能沦为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工具。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应当跳出传统,从单纯适用于负担行政行为,扩大到授益行政行为。本文从比例原则在授益行政行为中是否适用为视角出发,主要着墨点在于分析比例原则适用于授益行政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对比例原则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行政法上之信赖保护主要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是行政给付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主要通过限制授益行政行为的随意改变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该原则不仅体现在行政给付的立法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更主要的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在行政给付具体行为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给付决定的作出等整个行政给付行为过程中.同时,对信赖利益的实体性保护也是必须的,这主要涉及信赖保护方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5.
梅扬 《法学研究》2020,(2):57-70
比例原则是对限制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的限制,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比例原则保护的是一种相对权利,审查的是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问题,不可克减的公民权利以及目的正当性不在其适用范围内。比例原则具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功能,没有必要也不应当在民法、刑法等部门法中普遍适用,理应回归行政法这一固有领地。为适应国家任务的多样性,比例原则在关注侵益行政行为的同时,也应当向授益行政行为和互益行政行为的领域拓展,但“最小侵害”的严格标准和“法益均衡”的目标追求,决定了其主要用于规制常态意义下的行政权力行使,在紧急状态中的适用要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6.
行政强制实施中的利益衡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权利和权力的转化形式──利益──的角度来看 ,利益衡量应当是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而且其内涵超出了传统比例原则所能涵盖的内容。  相似文献   

7.
在民法适用中,利益衡量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利益衡量在民法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具体适用,体现了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取向。利益衡量适用是通过对其不同法益的价值位阶做出判断,做出符合法律规定和考虑公众情感的公正裁判,并总结利益衡量的规律,形成制度规范,最终实现民法适用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8.
为了确定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确保公安机关在适用行政强制措施时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要遵循利益衡量原则、正当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应急性原则,要从立法上统一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基本程序,加强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的理论研究,建立完善的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9.
通过分析比例原则适用第一案后20年间的典型案例可以发现,比例原则在我国的适用已从行政处罚扩张到多种行政行为领域。比例原则已成为法院评判行政行为实质合法性的重要准则。法院可以根据"滥用职权"和"明显不当"标准,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比例性审查。对于目的正当性和手段的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的规范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审查标准并不统一。在合比例性举证责任上,一些案件并没有完全遵循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在合比例性审查强度上,似乎大多是宽松审查或低密度审查。对于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比例原则,法官在个案中有着巨大的裁量空间,但大多数判决论证说理还较为简单。作为人权保障利剑的比例原则,势必在我国得到更加广泛地适用,合比例性分析方法与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其未来适用应注意确定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为了确定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确保公安机关在适用行政强制措施时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要遵循利益衡量原则、正当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应急性原则,要从立法上统一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基本程序,加强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的理论研究,建立完善的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11.
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在我国已有的行政立法中,并没有对比例原则做出明确的规定。2005年出台的《行政强制法(草案)》在我国行政立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了比例原则。本文通过对比例原则的涵义、基本内容等进行分析,从而了解比例原则在我国行政强制法中的适用,并对其适用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2.
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在产生之初仅适用于规制行政之中。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规制行政已不是行政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以给付行政为核心的新型行政行为大量出现,并日益成为现代行政的主要方式。那么,在现代行政的条件下,比例原则是否还是用呢?笔者通过分析认为,比例原则应扩大至授益性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3.
作为公法帝王原则的比例原则,因具有强调适度均衡的思想本质、分析目的与手段之间合理性的工具属性以及追求实质正义的价值取向,而拥有了超越规范的生命力,与公司法中的不得滥用权力和合理行使权利的行为要求以及公司自治原则、公司正义原则具有高度契合性,并且可以为公司法原则的实现、董事和控股股东义务的履行以及公司利益至上理念的贯彻提供方法论支持。在公司法中,比例原则可以广泛地适用于协调股东利益、实现股东知情权、董事会作出反收购措施、公司践行社会责任以及配置董事责任等领域,但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及公司面临紧急状态时存在适用限制。比例原则在公司法中的适用较公法语境更为柔性,通过适用宽松的审查标准,省略比例原则的部分要件以及类型化适用情境,可以实现比例原则更加妥当的适用。为使比例原则在公司法中的适用更加自觉化和精细化,应当加强董事会等公司法主体的信息披露义务,适当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  相似文献   

14.
比例原则是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衡量政府行政行为是否合理的重要工具,这个理论在行政法上十分重要。笔者发现,无论是法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司法考试还是各级公务员考试,比例原则都有其“用武之地”。而且,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最具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政府招商引资承诺奖励行为的法律性质,法律对此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文章认为它应属于行政许诺行为,是行政法上的一种新型行政行为,可以通过适用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达到对之进行有效规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刘东亮 《法商研究》2004,21(6):74-80
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制度是行政诉讼中法院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项临时权利保护制度。行政相对人起诉是否导致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 ,取决于法官对相对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衡量。从比较法的角度而言 ,德国法采“停止执行原则” ,日本法采“不停止执行原则”。虽就客观效果而言 ,两个国家的制度是一样的 ,但德国法中的“停止执行原则”则是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 4 4条虽然规定了“不停止执行原则” ,但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立法和实践不相符合。借鉴国外经验 ,我国宜改采“停止执行原则”。  相似文献   

17.
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处罚是指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处罚的前提是相对人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处罚的目的是惩戒违法行为人,通过对其权利义务施加不利影响,使其以后不再犯.由于行政处罚的适用直接影响着相对人的利益,一旦适用不当,则会严重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破坏行政法制.因此,有必要在适用过程中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一事不再罚原则概念阐释及立法运用  相似文献   

18.
论利益衡量方法在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判决中的适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章剑生 《法学》2004,(6):48-57
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判决是法官在多种利益冲突之下 ,运用利益衡量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判决。法官在认定被诉行政行为违法之后是作撤销判决还是确认违法判决 ,取决于法官对案件所涉利益作出的衡量。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下 ,通过利益衡量可以获得解决行政行为在被认定违法之后作出的司法判决的妥当性 ,解决行政行为违法引起的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19.
李书建 《法制与社会》2010,(24):115-115
比利原则是一个关系概念,意指一具体政府行为所追求的目的与为实现此目的所采用的手段之间的目的——手段关系。比利原则内在要求手段与目的之间的适当、合理的关系,其根本思想在于平衡相互冲突的利益。晚近ICSID的投资仲裁实践已充分表明比利原则将得到更多的适用。本文试对比例原则在国际投资仲裁中适用的原因和影响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0.
《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是我国首部专门性的阻断法,针对次级经济制裁创设了制度性的反制路径。其所设定的措施,既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型式化的行政行为,也包括行政评估、行政豁免、行政指导、行政支持等未型式化的行政活动方式。应当引入行政过程论,从整体上揭示阻断措施的涉外性、裁量性、利益博弈性、权益保障性、多元合作性。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引入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信守国际条约和尊重国际惯例原则、正当原则、比例原则、参与原则,对行政规制加以规制,引导其成为兼容合法性、合目的性、合义务性的阻断装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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