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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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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遗嘱继承制度在于尊重财产所有人的真实意愿,保护遗嘱人的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但是,遗嘱自由的过度滥用便会损害法定继承人合法的继承权,有时也会违背社会公德,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特留份制度之设立,使得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得到一定保障,对遗嘱人立遗嘱自由的适当限制符合"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可以平衡个人自由与公平正义、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既可以解决现实问题,又能够理顺现有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2.
特留份制度可溯至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现代大多数国家及地区都设立了特留份制度或类似制度,总的呈现出适当限制遗嘱自由、充分发挥其制度功能和逐步完备其制度内容的态势。我国《继承法》仅规定了保护双缺人和婴儿利益的必留份制度,不能很好地解决以遗嘱剥夺亲密继承人的继承权问题,在我国引入特留份制度很有必要。我国应当主要借鉴大陆法模式,形成特留份与必留份制度并存的立法体例,细化权利主体、具体份额及扣减制度,既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又维护亲密继承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于遗嘱自由的规定过于放任,过多地关注对遗嘱人自由意愿的保护而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家庭其他成员的法定继承权,导致权利分配的失衡,影响了家庭的和谐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存在诸多不妥。在保留现行继承法中的必留份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特留份制度能更好地实现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达到个人利益、意愿与社会公平观念平衡的效果。  相似文献   

4.
我国必继份制度与国外的特留份制度既有共同之处,也有明显差异。由于必继份制度的内容比较粗略,存在适用主体范围过于狭窄、适用标准缺乏可操作性、遗产份额标准不明确等缺陷,已无法起到限制或者制约遗嘱自由的作用。我们应当借鉴和引入特留份制度,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论继承法采取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顾相伟 《东方论坛》2003,(4):122-125
特留份制度是遗嘱继承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是对遗嘱自由原则的合理限制 ,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世界各国均普遍采用了这一制度。由于种种原因 ,我国继承法尚无特留份制度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 ,目前在我国继承法中设立特留份制度已日益显现出其迫切性和必要性。采取这一制度将有助于克服现有社会弊端 ,体现社会利益与社会正义 ,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6.
特留份制度源于罗马法的义务份制度,是一种限制遗嘱自由的手段.现代民法,以“社会本位”为立法基础,为维护社会利益应对个人自由予以适当程度限制.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的特留份权利人是由身份决定的,而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规定的特留份权利人是由需要决定的.我国享有必要遗产特留份额的人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双缺人”(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和胎儿,这种因限制过少而自由过多的弊端极为明显.建立我国“特留份”制度的思路应当是:扩大特留份制度权利主体的范围,在特留份的份额上设定可量化的标准与数额,对于“特留份”权利的行使进行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7.
特留份制度是各国限制遗嘱自由的主要措施。而我国继承法没有设立特留份制度,只规定了必留份制度。韩国法律规定的特留份制度的内容比较全面与完善。我国必留份制度与韩国特留份制度的比较研究,对构建我国特留份制度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特留份制度已经成为很多国家限制遗嘱自由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然而我国尚未建立该制度。通过追溯特留份制度的历史渊源,阐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予以比较评析,最后结合我国现行立法和现实国情提出构建我国特留份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9.
特留份制度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上的遗嘱逆伦诉和日耳曼法上对遗产进行自由份与特留份的划分,具有对遗嘱自由原则进行合理限制的独特价值和功能。《法国民法典》在继承日耳曼法上对遗产进行自由份和特留份的划分基础上,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特留份制度,主要表现在详细规定了特留份份额的确定、特留份继承人及其顺序和特留份扣减等方面。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没有特留份制度,仅规定了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必留份制度。基于必留份制度与特留份制度在价值基础和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差异性,我国在将来修改继承法的过程中,应当在改进现有的必继份制度的同时构建特留份制度,而《法国民法典》上的特留份制度在坚持原则性同时兼顾灵活性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特点对此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0.
由于我国现行继承法对遗嘱自由限制设置的混乱和不理性,导致司法判例的混乱,从而不得不引起我们对现行继承法律制度的重新审视。本文通过对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评析,指出了我国立法方面的不足,认为应废除继承法第19条“必要遗产份额”的规定,增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特留份”,借以完善我国的遗嘱继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传统法律规避制度自身存在的种种矛盾以及其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使得该制度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不再符合现代法律制度的要求。对法律规避制度予以适当限制并将其纳入法律选择的领域是符合社会法律制度发展的明智之举。  相似文献   

12.
宗族村社制是土家族社区传统的社区组织,宗族村社制中的族规家训和习惯法,不仅维护土家族宗族社区内的稳定,而且在生态环境维护和生态灾变的救治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对其加以调适利用,就能更好地维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最近,政治哲学家们对社会自由、政治自由,尤其是无干涉自由和无支配自由概念给予了较多关注。概括而言,目前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自由理念,它们分别是心理自由或精神自由、伦理自由或道德自由、政治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些自由在人的自由体系中占据不同的位置,具有不同的价值,依次呈现为意志自生自由、意志自主自由和意志自为自由。意志自生自由是指人们拥有对呈现在任何一次选择中的诸多选项进行慎思的心理能力。意志自主自由是指人们具有与可靠地实践那种能力相匹配的道德品质或技能,展示人们对将引导其开展慎思的诸多考虑的真实感悟。意志自为自由则是指人们在做出自由选择时得到政治保护,以至于他们能被视为自由人。无干涉自由和无支配自由具有本质差别,后者更接近人的本质。当我们讨论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时,最终必定会触及无支配自由。  相似文献   

14.
康德整个批判哲学体系以自由为基石,强调理性本身的终极目的和意义,在理性被工具化的启蒙时代凸显人的尊严和价值是其思想体系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康德认为人作为理性存在者,与其它非理性存在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基于自由的道德法则。道德法则的存在以及相应的道德责任的追究是人的尊严的体现。所以,人的尊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普遍立法,人是目的和意志自律。  相似文献   

15.
私法自治的原则萌芽于罗马法,产生于18、19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背景下,并被《法国民法典》以明确的条文确认。私法自治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得到法律的确认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它奠基于当时的哲学、伦理学以及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之上,又扎根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的实践基础上。  相似文献   

16.
日本德川时代阶级统治的支柱身分等级制,首开政治与经济二元分离的先河,将政治和经济领域分别交给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士农工商都有只属于自己的社会资源.德川幕府260多年的和平,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都与身分等级制下身分、职业、道德、多元价值与社会秩序的整合密不可分.最重要的意义还在于,从历史因果关系来看,身分等级制的基础--权力与财富分离,弱化了统治者自身,武士走上了自我消亡的不归路,农工商则得到了相对独立的发展.各得其所、多元追求的价值观念,大众在职业生活中形成的许多属于"现代化"的因素,预先为日本现代化的高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相似文献   

17.
房地产价格调控的经济法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我国房产价格的总体水平呈现出持续攀升的现象,其原因是由于经济发展和政府监管不利等多种因素所导致,其中政府在房地产价格管理中的职能缺失和错位是主要原因。以政府完善房地产价格宏观调控的经济法理论为依据,在分析房产价格监督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应建立健全政府调控、引导房产价格总水平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8.
统治阶级意志实现是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重要内容,在当代中国,法治的实行为统治阶级根本和长远意志的实现创造了环境,同时德治使这种实现成为了实际可能,它是统治阶级意志实现的根本策略。  相似文献   

19.
房地产业中诚信缺失现象比较严重,是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中诚信缺失比较严重的一个领域。论文通过建立购房者与房地产企业之间的三阶段博弈模型来描述和分析这种现象,同时指出了房地产企业诚信的条件,分析了该条件中各因素的变化情况,指出消除房地产企业诚信缺失行为,法律的作用不可或缺,同时也指出了诚信建设中合同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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