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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我国基层法治政府的建构及其可行性路径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庆悦  胡莎莎 《前沿》2010,(20):78-80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构建法治政府需要立足于基层,从基层政府做起。虽然我国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导致我国基层法治政府建构出现困境,但是仍然可以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探索中国特色的基层法治政府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2.
董强  崔绍亚 《群众》2015,(3):56-57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和基础,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以法治思维谋划基层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突出问题,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一推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要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教育引导他们在学习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  相似文献   

3.
牛维祥 《群众》2023,(12):41-42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南京市鼓楼区小市街道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培养法治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专业化和社会化法治力量,聚焦问题,聚合资源,倾力打造“依法论市”工作品牌,激发基层治理法治新动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相似文献   

4.
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机制创新,是实现维护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统一的重要路径。实践中,形成了行政机关主导模式、法院主导模式和检察机关主导模式三种主要类型。三类实践模式存在着矛盾纠纷化解过度追求非诉讼化、矛盾纠纷调处协同联动不畅、矛盾纠纷预防系统性阙如等失范风险,以致难以实现修复利益关系、融合治理力量、塑造法治思维和预防矛盾纠纷的治理功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优化矛盾纠纷分流化解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持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5.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近些年,村(社区)征地、拆迁、分红、劳资、环保等问题目益凸显,基层社会的各种矛盾多发易发,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如何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广东省吸收惠州市“法制副主任”工作的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自2014年3月开始,向全省推广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相似文献   

6.
《浙江人大》2015,(Z1):54-55
2014年以来,嘉兴市以"三治"(法治、德治、自治)为内容,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初步形成具有嘉兴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成为浙江省社会治理"六大机制"之一,多次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注重发挥"法治"核心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硬实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加强社会治理,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根本保障。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提升依法行政。始终把依法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7.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2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执政党、政府、社会甚至是公民个体都有明确的要求。从公共治理的角度来看,它要求社会各治理主体,特别是组织化的主体,如政党组织、行政机构和社会组织要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的方式来整合社会、供给政策和反映诉求,唯其如此,才能降低执政成本、行政成本,社会矛盾才能有效化解,  相似文献   

8.
网络治理既要顺应网络社会开放性、平等性和互动性的特点,最大限度地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和网络社会的民主氛围,实现自由和民主价值,又要以网络社会的良性互动、健康发展为导向,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网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实现安全与秩序价值。在法治视域下,分别对政府的网络管理行为和网络社会主体的网络行为进行相应规制,能有效实现网络治理的自由、民主价值和安全、秩序价值的平衡和协调。  相似文献   

9.
“枫桥经验”既是我国政法综治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也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金名片。新时代“枫桥经验”蕴含了丰富的法治元素,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基层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样,诉讼需求增长与司法资源紧缺之间存在着现实矛盾,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呈现出现代化与法治化的实践需求,亟待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国传统社会中调解文化的传承、域外纠纷化解替代方案的借鉴以及国家的顶层设计为构建符合中国发展需求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资源优势。这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重视司法引领与立法推动,创新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群众遇事找法等路径。  相似文献   

10.
随着新时代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逐步显现,农村社会治理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系统分析浙江省浦江县花桥乡实行协商民主开展农村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发现,以协商民主为平台开展农村社会治理,可以充分保障普通村民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权利,能够夯实基层治理的群众基础,融洽干群关系以及增进干群对于基层治理的共识,成功化解各种误解和矛盾,凝心聚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从而有效促进农村社会精细化治理。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需要探索建立由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社会组织、普通村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商民主机制,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11.
侦查讯问教学应构建以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根本的,以理论知识与实验操作为一体的教学体系,突出技能培养,强化教学训练环节,使培养对象在掌握侦查讯问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能够根据不同的讯问对象,开展针对性侦查讯问工作,顺利地完成讯问任务。  相似文献   

12.
始终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党校教学的全过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贺先平 《桂海论丛》2011,27(3):120-124
党校作为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在党性教育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当前,在党校教学中党性教育存在着对党性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性教育规律研究不多以及教育方式陈旧等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把丰富知识、提高能力与增强党性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育的根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相似文献   

13.
西部开发中民族文化保护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黄泽 《思想战线》2002,28(1):11-15
西部开发作为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建设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基础工程。西部开发也为传统文化的更新、转型提供了机遇。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样性的关系则是西部开发中民族文化保护、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文化语境。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现状及近年来实施的保护措施 ,印证着这个文化变迁进程的复杂性与丰富性。  相似文献   

14.
曾志伟 《桂海论丛》2010,26(1):55-58
增强基层党组织发展力,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党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发展力包括发展民主的能力,统筹协调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维护稳定的能力和驾驭网络媒体的能力。"六种能力"构成了基层党组织发展力的基本要件。  相似文献   

15.
随着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备战奥运的各项准备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尤其令人欣喜的是,奥运比赛场馆建设、交通路桥改造、街乡环境整治等均已取得相当大的进展。与此同时,奥运安保、奥运宣传、素质教育等  相似文献   

16.
战场环境是警察执法战斗的依托和舞台,也是战术运用的客观依据。在警察执法战斗中,警察战斗力的使用是不能脱离战场环境的,因此战场环境对警察战斗力及其使用有着重要的影响。一是对警察战斗力构成的影响:即对参战人员的影响,对武器装备的影响,对人与武器结合的影响;二是对警察战斗力使用的影响:即对战法选择的影响,对战场情报信息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集体主义的核心内容是个体价值定位的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个体价值定位经历了一个从个体依赖到逐渐获得个体独立的演变过程。集体主义也随着个体价值地位的演变,呈现出新的时代内涵,开始由传统集体主义向新集体主义过渡。  相似文献   

18.
现场重建作为全面再现案件经过的科学方法,在揭露和查明犯罪,排除犯罪嫌疑,保证侦查准确性和保障人权方面具有优势。因此愈来愈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相比西方国家发达的犯罪现场重建理论和技术,我国犯罪现场重建仍属于起步阶段,有关概念问题仍存在争议。文中就犯罪现场概念问题以及犯罪现场重建的启动和结束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综观中国共产党执政50多年来的理论与实践,其执政观大致上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理论创新——永葆执政活力的理论之源;执政为民——永葆执政活力的阶级之源;发展兴国——永葆执政活力的动力之源;依法治国——永葆执政活力的制度保证;从严治党——永葆执政活力的本质要求。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终结的条件的规定过于简单,并且将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一并表述,没有完全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终结条件的规定要求,不利于侦查人员及其负责人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时,应单独规定侦查终结的条件。即“侦查机关或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案件全部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性质认定准确,法律手续完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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