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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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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公元前六世纪中国古代成文法诞生之日起 ,历朝历代就一直比较重视成文法的立法工作 ,推动了以律典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形成。然而 ,“律文之禁有限 ,奸宄之状无穷”[2 ] 。为了弥补成文法典的不足 ,各朝各代又创造了令、科、比 ,格、式、敕、例等法律形式 ,形成了中国古代内容丰富、多姿多彩的判例法体系。本文通过对中国封建社会最有影响力的三个时期秦汉、唐宋、明清判例内容、特征和地位的研究 ,试图揭示中国古代判例的发展轨迹 ,以完善古代判例法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2.
20世纪以来,世界两大法系不断融合,逐渐走向“混合法”时代。在这一趋势下,借鉴判例近年来在我国兴起,逐渐为我国司法机关所接受,在司法解释占主体地位的司法体制中产生影响并在实践中开始具有法律的效力。我国应根据具体国情对判例加以批判使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成文法与判例法两大法系逐渐融合,这是对两种法律形式利弊取舍的理性选择。目前在我国,判例仍不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我国判例法体系是目前形势所需;但鉴于目前行政法的发展状况,以行政法为先导确立我国的行政判例制度是现实选择。因此应重构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赋予行政判例的法源地位。目前,我国急需进行司法改革,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加强行政审判的组织建设,确立我国行政案件的采集和发布机制。  相似文献   

4.
在当今世界,最原始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概念已不复存在。在司法活动中,大陆法系国家在坚守成文法阵地的同时,已允许判例占有一定的地盘;英美法系国家虽然仍格守“遵循先例”的传统,但同时也越来越表露出对成文法的重视。既适用成文法又采纳判例,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制发展的共同趋势P我国作为具有悠久的成文法传统的国家,判例虽然在历史上曾经十分引人注目,但在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却销声匿迹了。于是,人们呼唤判例,期待着在我国建立判例制度,这不仅仅是对世界趋势的呼应,也是对历史的反思。因此,加强对判例问题的研究,为建…  相似文献   

5.
判例法制度虽然是普通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制度,然而在两大法系日益融合的今天,面对社会生活的变化和成文法自身的不足,我国建立自己富有特色的判例法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尽管我国自古以来就以成文法为本位,但亦存在着自己的判例法传统,这一历史事实无疑为我国建立判例法制度提供了丰富而有价值的养料。  相似文献   

6.
判例法制度虽然是普通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制度,然而在两大法系日益融合的今天,面对社会生活的变化和成文法自身的不足,我国建立自己富有特色的判例法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尽管我国自古以来就以成文法为本位,但亦存在着自己的判例法传统,这一历史事实无疑为我国建立判例法制度提供了丰富而有价值的养料。  相似文献   

7.
成文法以填充的方式实现对法制的完善,判例法以生长的方式实现对法律的完善,这两种方式都各有优缺点.实践中,西方两大法系采取将成文法与判例法有机混合的方式来实现对法制完善.由于起主导作用的法律传统的影响,成文法和判例法在两大法系国家法制完善的具体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与地位是有所不同的.两大法系的实践证明成文法与判例法的适当结合是完善法制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行政法秉承了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不承认行政判例的正式法源地位。但是随着现代行政领域的拓展,行政事务大量增加,行政法律关系日益复杂,单一的成文法制度已经难以应对这种局面,与此相对,判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灵活有效的方法,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承认和采纳。因此,我国应当适时建立行政判例制度,完善行政法律体系,从而推动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通过比较成文法和判例法各自固有的优劣长短,来针砭我国目前法律要么存在“不得不以规则委屈事实”、要么存在“事实往往根本得不到规则来委屈”而无所适从等等模糊性、滞后性、不周延性、法官能力丧失性弊病的症结,进而证明成文法和判例法嫁接运用的现实必然以及找出两者具体嫁接的内在规律和外在路径。  相似文献   

10.
元朝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之一,在法律制度上具有自己特殊结构,主要是其法律渊源构成上是以判例法为主,成文法为辅。这种法律结构对元朝司法运作机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元朝民事和刑事审判中在法律适用上体现出了自己特有的机制。从元朝具体的司法运作机制来看,元朝的法律体现出了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司法运作机制和元朝的时代特点。  相似文献   

11.
判例法奉行“同样情形同样对待”的形式正义能充分实现个别正义。从哲学基础上讲,以理性为基础的制定法和以经验为基础的判例法并非水火不容。关注判例法,通过发展判例制度来推动一个高效的司法体系,是现代法学的必然要求。判例法亦是一种可以充分利用的立法资源。我国法律史上,制定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的混合模式为我国在法律现代化的道路上借鉴判例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积淀。在以制定法为基本法源的前提下,我国引进判例法制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2.
论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判例法可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 ,适应社会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需要 ,它在西方的法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要进行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 ,消除传统制定法模式下的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固有弊端 ,适应我国不断发展的司法工作的现实需要 ,有必要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我国目前在实行判例法制度时存在的问题是 :一是判例形式不够统一 ,制作技术尚欠成熟 ;二是发布主体层次较乱 ,效力性质不很明确 ;三是编发程序尚欠规范。因此 ,要使我国的判例制度真正规范、有效 ,必须研究解决好判例的创制、效力、整理汇编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我国建立判例制度的必要性:一是成文法存在固有的缺陷,二是司法解释不足以弥补成文法的缺陷。判例制度的建立能够极大提高法官的素质,可以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判例制度的引入有助于法律的普及。在我国建立判例制度的可行性:从世界范围看两大法系正在走向融合,从我国历史上看存在判例制度的传统,判例制度与我国立法体制并不矛盾。我国判例制度的建立必须从判例的效力、判例的发布、判例的制作与筛选、判例的运用、判例的清理与废止等方面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4.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单一的成文法体制,法律以成文法的形式体现出来。成文法体制有其优点,其法律规范系统、集中,便于学习、掌握和运用,但其弊端也不容忽视,无论立法如何成熟和发达。成文法都无法将所需要调整的问题完全囊括其中,而相对于不断发展的社会,其滞后性的问题更是难以克服。笔者认为,我国适当引进判例法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我国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相似文献   

15.
中国古代有着悠久的判例传统,其成因有经验哲学、贵族精神以及实用性。中国古代判例传统对我国当今案例指导制度建设的启示有二:一是确立成文法为主判例为辅的二元法源形式;二是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制,具体包括加强法官裁判过程的程序控制和提高法官的人文素养。  相似文献   

16.
中国、美国分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但在教育执法依据方面有很多相同点,都制定了许多关于教育的成文法.我国教育立法规定非常明确,易于掌握,但是有的法律条文空泛,缺乏可操作性;而美国在教育方面有联邦法律、州法律和众多的判例法,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也没有明确的界限,很难掌握,但易于解决实际教育行政问题.我国应尽快制定<教育平等法>、<教育经费法>等重要教育法律,也应加快修改现有教育法律法规中过时、空洞的内容.  相似文献   

17.
发展与完善我国的判例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判例法的精髓在于创制法律规则,而不仅仅是“遵循先例”,从这一视角认识判例法,我国存在判例法制度。判例法是中华法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新中国诞生后,并未改变判例法存在的社会基础,判例法存在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判例法的发展与完善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中国是世界最早制定成文法的国家,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强调以法治国,君臣共操,刑无等级,以刑去刑,构成了我国传统法治思想的精华。但中国古代又是一个典型的“非法治” 国家,传统法治思想的主要局限是缺少“民主的法制化”理论,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的治民工具。  相似文献   

19.
中国有悠久的判例传统,但中国古代的判例制度存在严重的缺失。然而,我们可以从中国古代判例制度的缺失中得出历史性的启示:一是改革法律教育,培养具有法律思维的职业法律人才;二是改革司法体制,实现司法真正独立;三是明确判例的创立主体和规范判例确立的程序以保证判例制度正常运行;四是规范判例的适用以保证法律的稳定性与确定性。  相似文献   

20.
判例与案例教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判例无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都具有重要地位。它是法的实现形式,表现了法的个性,并可补充成文法的缺陷。我国虽无判例制度,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选中的案例,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以培养实务型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法律本科和法律硕士教学中,贯彻案例教学,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知识的传授和运用知识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法学思维和法治观念的养成,有利于课堂讨论、课后作业等教学环节的开展,有利于司法考试的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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