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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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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救济因司法终局原则的确立而成为权利救济中最全面、公平、有效的方式,然而这一救济方式的功能因涉诉信访而受到影响。以司法终结涉诉信访是合理之选,面对司法与涉诉信访的矛盾冲突,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以司法终结原则为核心的涉诉信访司法终结制度。为此,需要厘定司法与信访的合理关系,实现信访功能的正确定位,消除民众对司法的误解。  相似文献   

2.
田文利 《团结》2010,(5):37-38,57
就目前我国的信访制度而言.人们都在质疑信访定位问题.到底是一项什么性质的制度?不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有不同的声音。如果从公民权利救济角度来看信访.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等都是权利救济的必要程序.既然已经有了行政和司法的权利救济方式.还要信访做什么?  相似文献   

3.
网络信访:概念辨析、实践演进与治理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论坛》2016,(2):1-6
网络信访是中国社会治理创新的一种实践,可以推动传统信访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符合互联网大数据条件下政府治理变革的总体方向。"网络信访"这一概念缘起于政府信访工作的实践,涉及信访信息系统、网上信访、信访信息化和网络信访等四种表述方式。追溯网络信访的实践演进,大体分两个阶段:一是基于政府专网的信访信息系统阶段,二是基于互联网的信访信息系统阶段。以淮安"阳光信访"为案例研究发现,网络信访的治理创新主要体现在方式创新、流程创新、功能创新和制度创新等四个方面,在这四种创新中,方式创新和功能创新起核心作用。  相似文献   

4.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效的不当行政行为救济途径是否形成是检验这一目标的一个因素。在现有制度中,行政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是行政救济制度。行政诉讼制度无法为不当行政行为提供救济。信访、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投诉均属不当行政行为救济途径。但他们存在着法律依据位阶低,制度实施效果不理想;信访机构无调查处理权,救济效率低下;救济机构不独立,公正性存疑等缺陷。为促进法治政府目标的尽快实现,需要重构不当行政行为救济途径。可考虑将隶属于行政系统的信访与行政监察机构与职能合并,整体划转到各级人大常委会之下,成立人大常委会监察委员会,为不当行政行为提供救济。  相似文献   

5.
梁超 《理论参考》2010,(8):22-22
目前我国信访工作面临着诸多制度性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功能错位。我国信访制度主要具有沟通、监督、调节、救济等四种功能。笔者以为,沟通功能和监督功能符合信访制度建立时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本意,而调节功能和救济功能则大大偏离了信访制度的民主本质和民主功能的定位。  相似文献   

6.
《行政论坛》2016,(2):15-20
现代民主制度的基本设置和政府产生的内在逻辑蕴含信访的发生学原理。作为中国政治结构给民众所安排的一种诉求表达机制,信访在政府与民众的体制性沟通框架中占据重要地位。它表达的既是民众对政府能解决利益诉求或权利救济的期待和信赖,也是政府对民众通过体制性渠道反映个体或群体利益诉求的信任。然而,囿于非公开化的处理过程、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用、目标的确定性与结果的不确定性之间的悖论等因素,大多数信访行动会失效。失效的信访行动会通过影响政治体系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秩序的失序而导致政府信任流失。政府信任的无限度流失会影响执政党的政权巩固,因此,在无法完全革除信访制度的当前,急需从重新审视信访的功能定位、革除压力型信访考评机制、整合信访机构并形成合力等角度提高信访效度,进而增强政府信任。  相似文献   

7.
信访在中国成为问题与信访的功能定位有密切关系。国家把信访的功能定位在政治参与和权力监督方面,而公民更愿意定位在权利救济方面。由于公民对信访功能的定位和国家原初的定位产生了一定偏差,这使得国家在应对以权利救济为目的的信访问题时,难免带有功利主义的目的。从比较法的角度,信访权更接近于国外宪法所普遍确认的"请愿权"。就请愿权发展轨迹来看,早期的请愿权兼具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的双重功能,之后随着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大量的私人纠纷主要诉诸司法程序解决,请愿权的权利救济功能逐渐式微甚至消失,今天请愿主要作为一种直接政治参与的方式而存在。请愿权在现代成熟宪政国家中的发展变迁图景为我们思考信访在我国如何进行功能转换提供了思路。我国应通过完善司法救济制度逐步把权利救济功能从信访中剥离出来,使信访回到原初的政治参与和权力监督的功能上来。  相似文献   

8.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性缺失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预警机制不完善、工作流程阻滞、特有文化与法律权威的矛盾冲突。其原因在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着人治色彩、救济功能大于法律救济功能、与群众工作的互联互通程度较弱。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性程度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健全群众工作制度,以群众工作统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合理配置和科学设计纪检信访举报权力以及流程;健全法律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体制之内"变为"法治之内"。  相似文献   

9.
"信访不信法"其实是一个伪命题,访民并不是完全不相信法律,只是想要穷尽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手段而已。信访制度被确定为权利救济途径后,访民由于对信访制度的误解将其作为凌驾于司法救济之上的最终救济加以利用。无论是对访民个人还是对国家而言,信访制度带来的净收益都是负值。当下迫切需要将权利救济功能从信访制度中剥离出来,重新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0.
信访制度是公民权益救济和政府治理的手段之一。信访工作法治化,应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是信访工作的形式法治化,信访制度运行的秩序必须依法维护;二是信访工作的实质法治化,信访制度的目标是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实质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不仅要从形式上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更要注重实现信访工作实质法治化。  相似文献   

11.
论信访的行政救济功能及其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访兼具有监督和行政救济两大功能,但在实践中更多地承载着救济个人权利、维护群众权益的作用,是我国行政救济机制中重要的一元.信访在行政救济程序方面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征,其权益救济的范围大于其他行政救济程序,但信访工作机构缺乏实体处理权.信访与行政复议之间既存在着分工又呈现出重叠关系,为了体现法定途径的优先性和提高行政救济程序的效率,两者之间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2.
“信访综合症”背后的潜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民往往把信访看成了优于其它行政救济甚至国家司法救济的一种特殊权利。信访就会不可避免地将问题向更高层集中。  相似文献   

13.
王俊华 《学理论》2013,(24):12-13
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信访制度适应中国社会转型期化解社会矛盾的现实要求,在公民权利救济和政治参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分析当下信访制度功能错位的影响,探讨信访功能的回归途径。通过民主法治的全面推进、人大制度的健全完善、司法救济机制的改革等,使信访制度的功能回归到本位上来。  相似文献   

14.
新中国信访制度的由来与现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海鸿 《团结》2005,(1):11-15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颁布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该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历经三个月广泛讨论的信访改革最终以“稳妥改革”的方式定下。由来信访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创造的一种特殊的权利救济方式,作为一种社会活动,信访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和维护人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具体形式。信访在行政领域为公民提供的补救措施,公民通过获得司法行政中的补救,以保护其利益。1951年6月7日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是信访制度正式确立的起点,由此这一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一…  相似文献   

15.
《行政论坛》2019,(4):36-44
信访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协调国家和社会关系的重要形式,并在国家治理模式变迁中演变。在计划经济时期信访治理主要扮演动员民众参与运动式治理以及通过权益救济疗治其创伤的矛盾性角色,无法始终将监督和优化国家治理落实为核心功能。改革开放后,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和部分公共治理行为产生诸多利益矛盾,并成为信访的重要诱因,而科层体系由于角色、目标和监督问责的局限不能对其进行有效治理,导致信访治理超载并陷入维护群众信访权利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矛盾中。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国家政治性治理、法律治理和行政性治理不断完善和加强,加之信访治理自身改革创新,从而在源头控制公共权力以减少权益救济型信访的发生,在末端使权益救济方式多元化和信访治理能力提升,这些为信访治理发展及其矛盾解决提供了基础与保障。  相似文献   

16.
李升元 《理论探索》2005,(1):105-106
特别权力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 ,其法律救济主要是以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为原则 ,有限适用司法审查。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行政申诉、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谈判、调解及仲裁等 ;有限适用司法审查主要指根据“重要性理论”和正当程序原则对特别权力关系进行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7.
对信访制度民主属性的确认是理解信访制度性质的重要方面。依照直接民主的多重含义,信访制度具有直接民主特征,但这一特征主要指涉信访活动形式要件。同时,信访制度还具有非直接民主特征:一方面,在权利救济案件尤其涉法涉诉案件中,信访处理原则并非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信访处理结果也很少直接受制于访民意愿,这些均与直接民主特征不符;另一方面,伴随科层化和法治化发展,强调权责法定、形式理性、规则之治、诉访分离等要求将使信访制度与直接民主更加疏离。以信访形式、信访结果、政治功能和权利救济功能为维度,可以发现信访制度具有直接民主特征和非直接民主特征,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复合民主属性的政治制度。  相似文献   

18.
中国社会转型期非制度化信访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当前,信访制度和司法制度在利益表达、纠纷化解和权利救济上出现了重叠,信访制度面临法律上和现实上的困境。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进一步改革信访制度,积极探索转型期信访与法治契合的可能路径,以实现信访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9.
颜如春 《行政论坛》2011,18(2):15-20
信访制度在中国政治环境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目前信访制度已经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表现出对解决问题的不力和不适应。完善信访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该整体设计,从改革信访体制、健全信访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方法、推进信访法治等方面探讨完善信访制度的路径。改革信访体制,可供参考的模式有:"机构整合"模式、"功能整合"模式和"专门委员会"模式;健全信访机制,重点是:健全信访问题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信访问题监测预警机制,权益保障、疏导教育、稳定控制相统一的问题处理机制,司法、行政、社会相配套的权利救济机制,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面齐抓共管的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即创新"预防"工作方法、"受理"工作方法和办理工作方法等;推进信访法治:即明确信访机构的法律地位、信访法律关系、规范信访程序、规定信访机构的权限、明确国家机关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等。  相似文献   

20.
本文在对深圳信访工作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侧重于研究如何将信访制度的运行纳入法治机制中。提出要清醒认识信访是正常司法救济程序的补充程序,不要以访压法;确保司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解决信"访"不信"法"困境;信访工作创新要法治化;加大法律救济援助;立法规范当事人的信访行为等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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