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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6月1日起《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但是,根据近年来农机产品“三包”服务的现实,  相似文献   

2.
6 农机产品修理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 :修理者是指与销售者、生产者订立修理合同 ,承担产品修理业务的修理者。《农机三包规定》明确维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 ,承担有关收费修理业务 ;(2 )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 ,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不符的零配件 ,认真作好维修记录 ,记录修理前故障和修理后的产品质量状况 ;(3)向农民当面交验修理后的产品及维修记录 ,并试机 (车 ) ;(4)按修理合同的约定 ,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用于三包修理 ;(5 )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检查 ;(6 )保持常用维…  相似文献   

3.
1998年4月20日省农机局以湘农机办发[1998]27号文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经贸委、农业部等六部委颁发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使全省农机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都知晓新"三包"规定内客,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严格履行新"三包"责任。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结合农机产品新"三包"规定的宣贯实施,指导、督促农机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建立和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健全质量投诉监督网络。省农机局设立"湖南…  相似文献   

4.
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  相似文献   

5.
1 国家对农机产品三包有专门规定吗 ?答 :对农机产品三包 ,国家经贸委、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部等六个部门联合专门制定发布了部门规章《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农机三包规定》) ,已于 1998年 9月l日实施。它明确了农机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承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并对农机产品三包的条件、程序、免责以及三包有效期限、三包纠纷处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2 《农机三包规定》适用于哪些农机产品 ?答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给农民 (包括农民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相似文献   

6.
第二十五条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六条农民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浦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农机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需要进行技术检验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第二十七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农民可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农民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  相似文献   

7.
1.农业机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即: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均应执行农机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故障,农民可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手续。  相似文献   

8.
消息动态     
消息动态农机“三包”规定发布由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机械部、农业部等六部委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近日发布,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农机“三包”规定明确了农机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实行“谁销...  相似文献   

9.
第二十六条 农民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农机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需要进行技术  相似文献   

10.
2010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  相似文献   

11.
陈新环  温建刚 《农业机械》2013,(19):106-107
当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政府和农机户都希望有好的"三包"政策与服务。目前农机生产者的"三包"规定基本按2010年公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细化实施,在"三包"处理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相似文献   

12.
<正>1.农业机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即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均应承担农机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故障,农民可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手续。2.购买农业机械产品时,可开箱检验或者试车(机),向销售者索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货票、"三包"凭证、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验清随车(机)工具、附件、备件。3.对转手购买且在"三包"  相似文献   

13.
第一条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 ,制定本规定。释义1本条是关于制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宗旨和依据的规定。2制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目的 :一是 ,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 ,为了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完善产品质量民事责任制度 ;三是 ,为了加强国家对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履行三包…  相似文献   

14.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9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 新出台的“三包”规定明确了农机产品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并从保护用户利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害用户的角度出发,规定了不能保证实施“三包”的,不得销售农机产品;明确提出了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义务和责任,既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又保护了销售和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5.
第一条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给农民的农业机械产品(见附件1)适用本规定。未列人附件一的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产品三包责任。第三条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修理者…  相似文献   

16.
第一条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给农民的农业机械产品(见附件1)适用本规定。未列入附件1的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产品三包责任。第三条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修理者之间订…  相似文献   

17.
第一条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给农民的农业机械产品(见附件1)适用本规定。未列入附件1的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产品三包责任。第三条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修理者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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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给农民的农业机械产品(见附件1)适用本规定。 未列入附件一的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产品三包责任。 第三条 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实行谁销  相似文献   

19.
<正>农机维修服务与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农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加强基层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农机化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迫在眉睫。如何解决农业机械"三包"期内和"三包"维修期后维修保养中存在着的各种问题,如何加强基层农机维修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是摆在各级农机管理  相似文献   

20.
第一条 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给农民的农业机械产品(见附件一)适用本规定。 未列入附件一的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依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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