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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1 毫秒
1.
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成熟的证券市场,需要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非盈利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本文指出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法律制度可有效的保护中小投资者,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经过二十多年的飞速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已初具规模,同时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开始关注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逐步向世界接轨,但是不可否认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水平还是有不小差距。本文在对证券投资者保护水平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对我国在该方面的现状与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体系,可以说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明确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将会成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虚拟经济发展、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强大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4.
在证券市场上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是普遍存在且严重的问题,如何保护证券市场中的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法学界研究的热门课题。本文从投资者保护理论出发,分析了目前对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完善的现状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整体框架,总结了一些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5.
从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到“十四大”确定市场经济发展目标,我国股份制改造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证券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不可否认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规范证券市场的法律还未健全,出现了很多证券欺诈行为.这些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使投资者蒙受损失,严重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而证券市场要有效、有序运转,就必须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禁止证券欺诈行为,以维护证券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此,我国目前也陆续出台了一部分证券方面的法律,如国务院1993年4月22日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9月2日国家证券委员会发布的《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公司法等,但这些法律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不断发  相似文献   

6.
袁康 《中国法学》2023,(3):203-224
现有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制度中,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角色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基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公共性及其保护投资者的立场,由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作为先行赔付主体出资赔付投资者,有助于激活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功能和效用,同时实现先行赔付制度的可持续。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赔付机制的构建,需要兼顾基金规模维持和投资者公平受偿,在赔付程序、资金来源、赔付标准以及追偿机制上与责任主体先行赔付应有所区别。将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与先行赔付制度有效衔接,并通过对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赔付的适用条件、赔付资金管理机制、赔付标准和追偿保障机制进行系统性重构,可以实现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赔付制度的有机协调和稳健运行。  相似文献   

7.
最近几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些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证券欺诈行为频频曝光,证券欺诈的手段也多种多样,而当前法律(司法解释)仅约束虚假陈述,又伴随着2004年5月17日我国为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创业板在深交所的获准而可能带来的新问题,这使我们认识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还需要在司法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本文试图通过对几类证券欺诈行为的法律定性来探讨建立一种民事赔偿机制,并通过一种集团诉讼的形式来实现对证券市场上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一、概述20世纪60年代,美国证券市场陷入严重的系统性危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挽救投资者信心,美国应急创制了《1970年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规定当证券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本应属于其  相似文献   

9.
证券法是调整国家在证券市场管理、证券在平等主体间流通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有股作为国家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既受到国家行政权力的干预,也在证券市场中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因而,如何保护国有股的权利,规范国家行政权力,成为证券法律法规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普遍存在着以行政权力保护国有股,导致国有股特殊化的现象。既违背了我国法律的社会职能,也不利于社会主义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将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国有股在法律上的地位这一角度入手,分析说明在法律上确立国有股权一般性的重…  相似文献   

10.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是证券法的立法宗旨之一 ,而投资者自我保护法律机制的建立 ,是证券立法走向成热的重要表现。我国现行证券法 ,已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架构、运行原则和制度 ,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但是 ,现行证券法对于投资者的保护主要体现为间接性的外力保护措施 ,对于直接的投资者自我保护尚未建立起系统的框架 ,缺乏具体的制度安排。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对外开放 ,我国应尽快建立多层次的投资者合法权益自我保护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1.
论证券法规则理念和制度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宇润 《法律科学》2004,22(2):75-84
证券权利和市场机制离不开法律规则 ,其法律规则是对传统民商法规则的一次超越 ,具有自身的个性。证券法规则的理念有两种 :新古典规则理念和注重长期关系理念。我国证券法规则理念虽偏重于长期关系 ,但尚未真正形成。我国的证券法规则理念应当借鉴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的优势 ,走出一条中国式的证券法规则理念之路  相似文献   

12.
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之检讨与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黎四奇 《现代法学》2008,30(1):157-165
尽管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的确立在很大程度上彰显了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化的进一步深入及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进一步加强,然而该制度组成规则的不明确及某些内容的缺失也同时产生出一种不和谐的声音,如制度功能定位之不周及因制度缺失而体现的行业自律性差等,因此,以市场约束为导向,以该制度应有的效应为基柚,以制度引进的精神与形式之契合来匡正目前所存在的缺憾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3.
‘Crowdfunding’ is a burgeoning phenomenon. Its still‐evolving status is reflected in diversity of contracting practices: for example, ‘equity’ crowdfunders invest in shares, whereas ‘reward’ crowdfunders get advance units of product. These practices occupy a hinterland between existing regimes of securities law and consumer contract law.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in the UK (but not the US) imposes mandatory terms that impede risk‐sharing in reward crowdfunding, whereas US (but not UK) securities law mandates expensive disclosures that hinder equity crowdfunding. This article suggests that while crowdfunding poses real risks for funders, the classical regulatory techniques of securities and consumer law provide an ineffective response. Yet, a review of rapidly‐developing market mechanisms suggests they may provide meaningful protection for funders. An initially permissive regulatory approach, open to learning from market developments yet with a credible threat of intervention should markets fail to protect consumers, is justified.  相似文献   

14.
袁锦秀 《时代法学》2004,2(4):45-52
近几年来,由于证券市场的风起云涌,人们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日益凸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市场监督机构也加大了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但对于市场中介机构,尤其是与证券市场发展息息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应该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第三者,主要是证券投资者的民事法律责任却缺乏明确的规范,尽管其行政责任已经很明确[1].本文拟从股票发行上市及交易的角度,对律师对第三者(主要是指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以下简称"律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作出初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5.
傅穹  曹理 《法律科学》2013,(6):71-81
基于反欺诈理念和市场诚信理念所建构的禁止内幕交易法律制度存在根本区别,前者注重保护投资者个人利益,后者则着眼于证券市场诚信的维护,进而导致二者在行为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设置等核心规则方面的重大差异。随着证券市场实践的深入发展,反欺诈立法难以克服的功能障碍和结构缺陷日益凸显,造成禁止内幕交易执法和司法实践面临诸多困境,故此逐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所抛弃。顺应国际趋势,以市场诚信维护作为禁止内幕交易制度的立法理念并依此重构制度体系,或能实现逻辑自洽与体系完整,似为提升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江高峰 《河北法学》2004,22(10):97-101
从类型分析法入手,全面阐述了证券欺诈的各种类型:证券发行、交易欺诈,证券收购欺诈,第三人证券欺诈,代理人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并深刻分析了上述证券欺诈应由合同法予以规制的必要性。其次,运用目的分析法,立足于证券法的立法目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欺诈导致了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产生,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赋予受损害的投资者选择权,而非单一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
关于美国证券仲裁发展的几个重要判例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震  方菲 《河北法学》2003,21(6):115-123
美国证券仲裁发展伴随着一系列针对对事前约定仲裁证券争议的协议的法律效力的司法判例。最初的判例否定了事前约定仲裁有关证券法的争议的协议的法律效力。随后,判例的思想被延伸至有关证券交易法的争议。随着美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一系列案例最终确定了事前约定仲裁证券争议的协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8.
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建伟 《政法学刊》2005,22(5):55-58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公司法》立法之初就明确规 定了其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我国公司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很多问题还处于探索阶段,对于小股东的保护 更是存在较大的空白,上市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成为所有公司形式小股东保护问题中迫切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的一个问题。就 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立法,以强化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优化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法律结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19.
杨峰  涂永前 《法律科学》2009,27(2):153-160
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必然导致跨境证券侵权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生赔偿纠纷,适用法律是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美国涉外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比较完善,首先在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规定了直接适用的情形;其次,通过美国《冲突法》中的冲突规范,来指引适用具体的法律。我国《证券法》没有规定跨境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问题,因此,目前该类问题只能适用《民法通则》中的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及相关规定。我国跨境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规则存在重大缺陷,必须借鉴国外经验进行完善,在未来的《国际私法法典》或《民法典》中规定一般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定;在《证券法》中具体规定跨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20.
闾梓睿 《北方法学》2012,6(3):151-158
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无疑是必要的。而民事责任作为对投资者保护的最终环节,其完善对整个做市商法律制度的建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市商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双边报价、融资融券与信用交易。这些与传统民法中的要约、承诺和消费借贷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做市商是一种特殊的券商,因此其民事责任制度也需要在现行证券民事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融合与扩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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