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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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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2006年4月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632号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强五种高毒农药管理,确保禁令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公告,现将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进出口管理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3.
2006年农业部第322号公告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为全面落实公告精神,1月15日,山东省农业厅发出《关于加强高毒农药管理的通知》(鲁农函字[2007]1号,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4.
《广东化工》2007,34(10):2-2
国家海关总署数据表明,2006年我国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出口量为28262t,仅占我国农药总出口量的3.89%。其出口量和出口金额2005、2006年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出口量在2005年下降18.4%的基础上,2006年又下降了21%;出口金额为4929万美元,在2005年下降18.5%的基础上,又下降了24%。其中久效磷的下降幅度最大,  相似文献   

5.
按照农业部等四部委发布的632号公告要求,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全匾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近日,重庆、河北、广西、江苏、陕西、浙江、湖南等省先后开展集中销毁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活动。  相似文献   

6.
根据《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公告2008年第1号》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号》规定,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  相似文献   

7.
《河南化工》2007,24(1):54-55
农业部办公厅2006年12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登记工作。从2007年1月1日起。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已经在国内全面禁销禁用,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都已撤销,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这对农产品安全、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农药》2004,43(4):189-189
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1月7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会议确定2004年6月30日为全面禁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制剂禁售的时间。会议总结交流了2003年全国农药管理工作经验;探讨当前农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2004年农药管理工作重点是完善农药管理的法规、  相似文献   

9.
《化工技术与开发》2006,35(2):28-28
从在北京召开的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总结暨应用技术培训会获悉,经专家及各省植保站、农药检定所等单位评议,首批推荐替代品种和施用技术已确定,并向社会发布。到2007年1月1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个高毒有机磷农药将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全面禁止施用  相似文献   

10.
11.
《农化新世纪》2007,(6):25-25
今年是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实施禁用的第一年。在高毒农药禁用后,及时筛选一批可替代的农药品种,并研发、集成一批配套的使用技术,是保证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农化新世纪》2006,(3):29-29
2005年农业部下达的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一年来,参加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的专家和各省植保站、农药检定所单位代表,对替代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  相似文献   

13.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督总局2008年1月9日发布公告,决定停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  相似文献   

14.
《山东农药信息》2007,(12):16-16
清缴及回收自苏中、苏北地区的20吨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南通市清源废物综合处理厂销毁。其中,甲胺磷等6吨高毒农药是南通市政府部门拨出专款从农民手中回购的。江苏省农林厅副厅长张坚勇称,此举开全省先河。  相似文献   

15.
《天津化工》2006,20(4):61
据悉:从2007年1月1日起,有5种高毒剧毒农药将在天津市全面禁止喷洒农作物。这5种农药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安。按照新通过的《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在蔬菜、瓜类、果树、中草药材等作物上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情节严重的,处5千万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16.
17.
ZP 《农药》2007,46(6):392-392
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从今年1月1日开始禁用后,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公布了氟虫腈等17个经室内筛选、田间试验、大面积示范的农药品种作为第一批替代的品种。  相似文献   

18.
《农药》2007,46(10):687-687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农业部决定于8月至12月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清查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成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相似文献   

19.
《农药》2004,43(4):170-170
从2004年6月1日起,广西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和在各类作物上使用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混配制剂。 按规定,广西将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上使用甲胺磷、磷胺等19种农药及其混配制剂;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等农药及其混配制剂;禁止在甘蔗上使用特丁硫磷等农药。此外,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生产、销售和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高毒农药。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者,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相似文献   

20.
《农药研究与应用》2006,10(2):31-32
按照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时间表。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禁止在农业施用,只保留部分产能用于出口。3月13日.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组织召开的全国高毒农药销减工作座谈会上,国内27家“三证”齐全,可合法生产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原药的企业建议,对保留产能用于出口的企业。国家应严格量化标准优化选择,而对转产企业应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因替代农药的药效和安全性还需要时间验证,建议相关部门在应对未来几年病虫害时建立应急预案和战略储备。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理事长罗海章日前说,5种高毒农药能否按时全面禁用,今年是关键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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