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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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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工作推行以来存在的问题和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6年来,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矫正工作者的努力实践,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成效明显,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突显。本文拟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思考和探讨改革的方向及推进措施,以期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需要充分调动社区各类资源对罪犯加以教育改造,为罪犯提供正常途径接触社会,逐步规范地参与社会活动,成为守法公民。罪犯能否在社区执行刑罚不宜由法院、公安机关或监狱等公权力机关单方面决定,而应当通过召集相关各方进行入矫听证。入矫听证是廓清国家与社会关系、动员社会矫正力量、整合社会矫正资源的需要;是规范试点实践、实现社会控制路径转换、达至通过社区矫正的社会控制的需要;也是准确裁判、实现刑罚效果最优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对服刑人员适用累进处遇制,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一项重要方式,值得提倡。一、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一)未能针对不同矫正对象给予差别处遇。社区矫正是对符合条件的特定罪犯在社区内进行的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按照《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5种罪犯。这5种罪犯的共同之处在于:由于本身罪行较轻或是在监狱内改造较好,或是由于生理上的原因,使得他们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在社会内服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通过社区矫正,既能使他们更快更好地…  相似文献   

4.
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监狱行刑符合行刑社会化思想;符合人性发展的需求;有利于监狱行刑效能的发挥。我国在社会力量参与监狱行刑方面还有许多有待完善之处。主要有:监狱、社会与罪犯三者关系的发展滞后于时代进步;对犯罪被害人的忽视,表明了行刑结构的失衡,影响了行刑效益实现;监狱行刑的信息意识不够强,在利用外界信息促进监狱行刑方面做得不够。应加强监狱与社会的联系,建立一种有力高效机制,形成行刑的"合力",促进行刑机能的增强。应健全行刑社会参与机制。包括:建立地方刑罚执行协调委员会,完善"罪犯就业保障体系",建立监狱行刑与社区矫正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行刑社会参与评价机制,增强信息意识,加强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制度与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基本政策相一致,并有利于减轻国家的负担,有利于挽救罪犯,有利于消除公众的"仇视心理",应该克服目前的制约,从完善刑种和刑罚执行方式的设置、建立人格调查制度、完善执行机制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6.
董丽 《法制与社会》2012,(17):45+53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我国在法律上已正式确立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作为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但是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对社区矫正具体工作机制问题涉及较少。探究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对于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运行该项制度,实现刑罚执行方式跨越性发展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司皓洁 《法制与社会》2013,(34):289-290
社区矫正,顾名思义就是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依法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监管、教育和帮扶的一种非监禁刑执行制度.作为与监狱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具有开放性、社会参与性等特点,因此,如何多渠道、多层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实现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我们应当深入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探索与实践,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大兴区作为北京市第二批试点区县,自2003年12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  相似文献   

9.
许冷 《中国监狱学刊》2005,20(1):130-132
目前,北京、上海、江苏等六个省市正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如何在非监禁条件下提高罪犯的教育矫正质量,将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心理健康的守法公民,是试点工作必须要面对和试图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在教育矫正工作中,运用和完善矫正个案制度是提高矫正质量的基本工作方法,是矫正组织执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它贯穿干矫正工作的全过程。因此,可以说,矫正个案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项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在本文中,笔者对矫正个案的内涵、特点、原则及制定程序等问题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见解,以期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其根本价值具有双重性,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在于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社会化的教育,使其在不与社会相脱离的情况下矫正其行为恶习,以达到重新回归社会的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前期刑罚改造功能和后期社会预防的不成功,严重影响社区矫正价值的实现,笔者对山东省成武县近三年社区矫正重新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对其特点和原因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舶来品,我国从2003年试点,2009年开始全面推行,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其理念源于20世纪50年代以安塞尔为代表的新社会防卫学派提出的对罪犯实行人道和再社会化观点,使社区矫正思想逐步走向成熟,并逐渐由学说渗透到立法,再转化为各国的行刑实践。由于受到法律、制度、经济、观念等方面的约束和限制,我国的社区矫正措施在实施的过程出现了许多问题和不足,本文通过阐述和分析社区矫正所遭遇的瓶颈,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对完善我国社区矫正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2.
耿红 《中国检察官》2010,(17):30-31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3.
杜章  肖向荣 《中国司法》2014,(12):68-71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制定社区矫正法"。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社区矫正是学习借鉴西方行刑社会化理念经验的产物,经过十多年运行,已结出丰硕成果。进入新时期,加快社区矫正立法,对于改革完善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相关立法调研已比较全面深入。笔者认为,在立法过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的历史、现状与重大理论价值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康树华 《法学杂志》2003,24(5):21-23
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义是十分巨大的,它不仅能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而且有利于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的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国外社区矫正的历史与现状 在国外,社区矫正(CommunityCorrection),亦称之为“社区矫治”,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  相似文献   

15.
英国社区矫正制度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英国是近代世界监狱改良运动和刑罚执行社会化的发源地。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社区矫正制度在英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已经确立,各种非监禁刑进入了司法实践领域。这一制度根据社会生活的改变和犯罪情况的变化,逐渐发展、成熟,成为目前一项有法律明确规定、适用刑种多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有关社会组织参与、矫正措施规范、行刑效果理想的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英国在社区矫正制度中确立的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矫正和适当惩罚相结合、注重犯罪对受害者的伤害和影响、使罪犯重新回归社会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等矫正原则,在英…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我国试点和推广已近十年。受虐女性以暴抗暴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对此类罪犯适用社区矫正,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而言,具有正当性。它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对女犯的再社会化也是有益的。建议从专业性、规范性上完善现有制度,消除适用条件的制度壁垒,建构具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制度,从而保障女性的权益。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对人民法院裁决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开展矫正工作的法律手段。一、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1.社区矫正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矫正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实践过程中,对罪犯执行社区矫正时,司法行政机关仅起  相似文献   

18.
《中国司法》2014,(12):60-62
正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解决好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作出整体部署。一、《意见》出台的背景社区矫正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将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  相似文献   

19.
肖燕  杜霞 《法制与社会》2012,(31):79-80
社区矫正是一种利用社会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通过对济南某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证调查发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一系列困境和问题:司法所执法权缺失与自身资源匮乏;社会参与力量发育不成熟;监管手段陈旧,效率不高,教育矫正工作力度不足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应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创新矫正模式,完善矫正功能。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假释适用率整体较低。社区矫正工作中,假释罪犯调查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难以保证、监管矫正不到位等因素会对假释的适用造成影响。当前形势下推进假释制度适用,需要进一步完善及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改进调查评估工作,完善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对假释案件办理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应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假释罪犯社区调查评估的监督,通过将日常监督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加强部门间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假释制度推进适用带来更多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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