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既判力主观范围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一个判决作出之后,将对多大范围内的纠纷当事人产生“定纷止争”的效果。英美法系国家一般将判决区分为“对人判决”与“对物判决”,基于这两类判决的不同特征,判决既判力的主观范围也是有所不同的。而对于外国判决而言,则还涉及到内国法院对其既判力效力的承认问题。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要从根本上解决法院的判决、裁定反反复复,一个案件多个判决、裁定的状况,就行政诉讼而言,必须真正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树立法院的权威。从比较法的视角看,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有必要解决以下问题: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和效力;行政诉讼判决既判力的效力范围、制度根据以及与其他相关原理的关系;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的标准时间;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与判决的不当取得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3.
香港百年教育有正反两方面的教训:一方面,香港教育有为英国的殖民利益服务的特色,表现为早期殖民当局忽视教育的发展,而当不得不发展教育时.又长期推行“重英轻中”的政策;另一方面.香港教育具有为香港社会的发展服务的一面.表现为香港教育在不同时期不断调整自己以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刑事法律的变更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甚至刑罚已经开始执行的案件的既判力是否会产生影响呢?通过对刑事既判力理论的研究,对既判力的不同原则进行法理分析,并参考国外和其他地区的相关问题的立法。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说,我国刑事立法应当抛弃分离主义原则,采用相关主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鉴于我国的法制现状,主张在刑事立法上采取折衷主义原则,兼顾行为人的利益保护和判决效力的连续稳定,促进刑法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二元机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法院判决改变起诉罪名”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可以或不可以所能够概括的。应当区别情况加以判断。一、人民法院不能擅自改变起诉罪名为被告人作出罪重的有罪判决。二、人民法院自己可以直接改变起诉罪名为被告人作出罪轻的有罪判决。三、刑事诉讼的职能决定了人民法院可以采纳被害人、被告人或辩护人符合事实和法律的意见,从而改变公诉机关的起诉罪名。  相似文献   

6.
在征地拆迁领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被拆迁人之间相互勾结、共同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所涉及的是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定性问题。从共同犯罪的本质在于“行为的共同”而非“犯罪的共同”的妥当性立场出发,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存在适用不同罪名的可能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拆迁人相互勾结、伙同贪污的,应认定成立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7.
强调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对“情、理、法”重新认识,应该挖掘其合理因素;分析了“情、理、法”三者的结合在实现法律体系本土化,保障司法公正以及增强判决执行力中的价值;建议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该合理地运用“情、理、法”。  相似文献   

8.
陆纪 《金陵瞭望》2007,(6):46-47
当前,“村官腐败”已成为影响一些地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妨碍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伤”。针对这一情况,六合区纪委把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作为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下大力气严查村官腐败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法对被告人死亡案件采取“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的规定,不仅混淆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功能,变相剥夺了被告人的上诉权,而且还易侵害死者及其近亲属的名誉。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确立已亡被告人近亲属之上诉权,并允许其委托辩护人,对此类案件应公开开庭审理,判决涉及主刑,但只处以附加刑。  相似文献   

10.
现代民事再审原理论——兼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再审作为既判力原则的法定例外,是对法院既判案件的再次审判,以纠正在诉讼程序上有重大违法或裁判基础资料有严重缺陷的确定判决和生效裁定,为当事人提供最后的诉讼救济机会。民事再审原理包括民事再审的本质和目的、民事再审之诉的标的、与既判力原则的关系、再审之诉的要件和再审程序的基本构造等。  相似文献   

11.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过当.也就是说,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处理防卫过当案件,首先要正确确定罪名.确定罪名,就要弄清行为人实施防卫过当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这就牵涉到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问题.因此,研究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才能帮助我们正确确认防卫过当的罪名,解决防卫过当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相似文献   

12.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九名离退休干部于1993年成立了“山西松涛法律服务所”。至今已受理案件50多起,代书41件,咨询159件。由于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结案率达67.9%。事实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变  相似文献   

13.
“许霆案”是一个由民事行为转化为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件,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比之于法院判决“盗窃罪”的定性,其定性为“侵占罪”更为合适。“许霆案”的启示是,刑法既不能冤枉一个无辜者,也不能放纵一个犯罪人;而且,应罪刑相适,罪轻则刑轻,罪重则刑重。这是现代社会刑法理念下普通公民、立法者、司法者应该追求的法律公正。  相似文献   

14.
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我国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不容乐观:社会公众对法院与法官普遍缺乏信任,法院判决难以顺利执行,缠诉缠访事件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一些暴力袭法事件。此种现状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与司法权威的生成。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与政治语境下,应当从法院、法官与社会公众三个层面,以促进司法独立、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为核心,通过观念培养、制度改革以及规则构建等途径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5.
香港青年商会总会成立於1950年,隶属於国际青年商会,由年龄刀至40岁的青年人组成。为了提供更多训练机会及方便管理,其1300多名会员分别隶属於香港18个分会。香港青年商会鉴会以“服务社会、训练秘书”为宗旨,推出过不同类型的工作计划,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选举”等。多年来,香港育年商会总会始终围绕“五大机会”开展工作,即,个人发展培训、行政管理、社会服务、国际事务和商务管理。希望能够以青年人的热诚,为社会缔造更美好的将来。香港青年商会总会  相似文献   

16.
性别与法律研究网络2013年年会以“司法公正与性别平等”为主题。与会的专家学者认为.对司法人员进行社会性别意识的培训,使司法人员树立社会性别平等理念,依法进行公正审判,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与性别平等。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关注受虐妇女案件的公正处理,矫正对两性平等问题的错误认知。为推进防治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加快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相似文献   

17.
司法判决的任务是向整个社会解释,说明该判决是根据原则作出的好的判决,并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英美法系裁判文书制作的风格呈现出论证性、对话性及选择性特点;大陆法系经过多年司法改革,判决释理已成为裁判文书不可或缺的部分,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以此为鉴,加强我国裁判文书改革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8.
司法公正需要审判独立和对审判权实施监督两方面的共同支撑。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和司法现状,检察权对审判权的监督必不可少,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之间既相互冲突又相互统一。在改造抗诉监督制度时,必须坚持“不损害独立审判权”的底线,把抗诉理由的标准由“确有错误”修改为“认为有错误”,把抗诉范围限定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案件和“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并对抗诉期间和抗诉次数作出严格限制以维护审判结果的终局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9.
赵喆 《社区》2010,(13):54-54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办事处启动“散居式、机构化”为老服务模式,引入社会力量,采用的多项先进手段属国内首次亮相,部分措施在国际领先水平。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办事处2007年推出“12345”为老服务模式和为老服务“五金工程”以来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赞赏,到目前为止,全街道开通24小时守候式服务时间已达43800个小时,有1982户加入了“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相似文献   

20.
魏支琴 《金陵瞭望》2011,(25):95-96
近年来。廉政文化建设备受社会关注.其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和内容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从交通运输部门来讲.主要职责有两项,一是行政执法一为社会、为群众提供“软件服务”:二是道路工程建设一为社会、为群众提供“硬件服务”。“软件服务”涉及执法权利.“硬件服务”涉及大额资金,都与廉政建设密不可分。如何探索建立反腐倡廉教育新路子.发挥廉政文化在交通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已成为迫切需要认真研究、探索和实践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