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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正>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第66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中所做的"两改一删除"条款,对提升粮食管理部门职能,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降低经营者审批成本。粮食收购资格前置许可审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大大简化了粮  相似文献   

2.
地方粮食     
<正>即墨市主动对接粮食收购许可后置审批2014年10月,国务院明确由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对此,山东省即墨市粮食办公室驻市民大厅窗口主动对接,积极探索,完善运作机制,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明确权力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实行网上审批和预约服务。对粮食收购许可申请、变更、延续、年审、暂停或取消等审批、监督、处罚事项集中清理,明确权力清单,首先将审批事项纳入网  相似文献   

3.
<正>江苏省宝应县粮食局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近几年来,国家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上出台了多项措施,针对部分粮食经营主体征询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还要进行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和《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审(检)制度是什么关系等问题,笔者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准确把握和规范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进行了分析。一、国家"简政放权"  相似文献   

4.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国各地正加快组建专门机构实行行政许可相对集中审批。结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职能业务划转实际,笔者认为推行粮食收购资格认定集中审批与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需重点明确审批职能调整划转集中审批与业务流程再造对审批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商事登记主体信息共享平台认领及审批办证、监管执法的新要求;妥善处理审批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与撤销(撤回)、注销、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5.
1.严格执行粮食经纪人资格准入制度。为了维护粮食收购秩序、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凡是不具备粮食收购资金筹措能力、必要的仓储设施、质量检验设备以及粮食保管能力的人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审批粮食收购许可证。  相似文献   

6.
1.加强立法,尽快修改"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申办粮食收购资格"的规定。加快粮食法立法进度,建立完善粮食收购许可审批法律体系,指导工作开展。当前,要摆脱年收购量50吨以下不办理粮食收购许可带来的困扰。  相似文献   

7.
要闻     
<正>国家粮食局出台办法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杜绝在粮食收购活动中因资金筹集不到位、兑付不及时等给农民"打白条"现象,国家粮食局近日出台了《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在政策性粮食收购活动中,承租企业必  相似文献   

8.
<正>根据云南省保山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保山市粮食局联合发改、财政、农业、农发行五部门组成专门调研组,对全市五个县区的粮食收购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一、保山市粮食生产及收购情况保山市是云南省产粮大市,有"滇西粮仓"之称。全市政策性粮食指导性收购任务常年保持在3.5万吨以上,其中为稳定粮价宏观调  相似文献   

9.
在过去的一年中,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家出台了"三项政策"。现在,"敞开收购"并不尽如人意,"顺价销售"仍需假以时日,倒是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已经基本实现。忘不了,去春乍暖还寒,朱总理语重心长,发聋振聩:"粮食流通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的时候了。"为什么呢?说到底,还是"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问题非常严重,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亏损挂帐使得财政和银行不堪负担"。后来国家审计署等8部门对粮食系统新增财务挂帐和  相似文献   

10.
<正>为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持敞开收购不"打白条",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企业服务水平。江苏省从2013年起陆续推广使用粮食收购"一卡通"业务服务管理系统,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粮食收购、销售方式,使粮食收储企业员工从粗放型管理向流程化管理、机械化操作、信息化传输、可视化监管方向转变,有效缓解了粮食进出库的繁重业务,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工作的效率、效果和效益。一、推广运用粮食收购  相似文献   

11.
动态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3月13日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动粮食生产迈上新的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也有了一定的进展,主要是建立国家专项储备制度,实施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这些政策措施,对于促进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稳定粮食价格,保证粮食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现在粮食流通体制仍然没有摆脱"大锅饭"的模式,国有粮食企业管理落后,政企不分,人员膨胀,成本上升;同时又严重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导致经营亏损和财务挂帐剧增,超出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这些都说明,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已经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的时候了。不改革,中央和地方的责权  相似文献   

13.
粮食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成因1998年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各地对粮食市场管理虽花费了大量精力,但未取得理想效果,粮食市场仍较混乱。主要表现在:一粮食市场管理法律依据不足。1998年国务院虽出台了《粮食收购条例》,但操作起来比较困难,而且《条例》的主要内容在粮改推进过程中发生了重要变化。国家对成品粮市场管理没有统一要求,特别是1999年以后,粮食收购主体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独家收购变为多家收购,收购许可证的审批宽严不一,一些用粮大户或企业甚至不经批准自行收购。以上问题的存在,使有关部门对粮食市…  相似文献   

14.
动态     
农发行连云港市分行积极做好秋粮收购信贷工作为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该行坚持"早调查、早审批、早投放"的原则,提前备足7.63亿元资金确保秋收信贷工作顺利开展。通过组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支持社会多元化主体积极扩大粮食购销,鼓励多收粮、收好粮,确保农民粮食顺畅销售、丰产丰收。截至11月20日,已累计投放秋收贷款3.1亿元,收购  相似文献   

15.
<正>从2010年开始,江苏省分行与地方政府、粮食局、国有粮食企业共同探索创新推行"粮食共同担保基金制度",更加有效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市场化粮食收购,更好地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近年来,我国粮食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为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认真处理好保收购与防风险的关系,农发行江苏省分行及时转变思路,在做好最低收购价、储备等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同时,强化粮食购销企业市场化收购贷款风险管理。  相似文献   

16.
1998年以来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粮改精神和总行、省分行关于加强收购资金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的基础上,狠抓管理基础工作,实行严格管理,收购资金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几项主要指标达到了上级行确定的目标,我们的做法是:一、制定关键环节的管理办法,严格把住"三关"。按照上级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行在收购资金管理中,紧紧抓住封闭运行的关键环节,细化管理办法,防止收购资金流失。在贷款投放上,坚持按"收一斤粮,给一斤粮的钱"的原则,在发放铺底资金的基础上,严格实行"一日一供,两日一核,三日一清"的资金供应和管理办法。在企业收购开始后,驻库信贷员每两天深入企业根据其上报的收购进度与收购单证进行核对,检查已借资金、收购粮食的数量,以及结算、库存现金和帐户资金情况,并在核对的收购单上加盖"农发行资金已供"的印章,从而既保证了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又确保了新发放贷款与新的收购值相一致。在企业销售环节上,建立了粮食销售审批制度,对  相似文献   

17.
一、狠抓制度建设,制定考核指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要建立六项制度,三个管理办法和一个规定。六项制度是:安全保卫制度;日常办公和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财务开支制度;营业室会计、出纳操作制度。三个管理办法是:粮食收购贷款管理办法;扶贫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审批办法;上述三个办法要明确贷款审批组织、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以及贷款的评估论证、发放、监督管理、收回本息等操作程序,达到规范运作,强化管理。一个规定是:清正廉洁规定。根据行领导、部室主任、信贷员及其它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做出明确规定,使全体员工强化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还要注意各项指标的考核,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  相似文献   

18.
<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依法行政大趋势下的一项"朝阳"业务,还是各级"粮官"手中的一根"小鞭子"。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粮食安全的重视程度可谓空前,但粮食流通的现状,仍需要引起大家的思考。一、当前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收购环节1.粮食收购市场无序竞争。个体摊点有"把关松,人头熟,经营活"等"优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点)相对处于"坐门待客"  相似文献   

19.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职能业务统一划转区行政审批局。完成行政审批职能、事项业务划转交接,撤离原粮食办驻大厅窗口,到职能整合的发展和改革局接手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暂别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忆往昔,从懵懂孩提接触农村耕种、到年轻时粮食院校求学、长大后一直从事粮食流通管理和法治建设,见证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展重大历史进程,感悟了粮食工作巨大变化,记录了几代粮食人携手同心铸就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无私奉献、争创一流、共保粮安的粮食之魂。话未来,热情期待难了的粮食情缘,诚挚向往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美好展望。  相似文献   

20.
《中国粮食经济》2016,(1):10-12
<正>国粮财〔2015〕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杜绝在粮食收购活动中因资金筹集不到位、兑付不及时等给农民"打白条"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售粮农民利益,着力促进种粮农民增产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特制定实施《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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