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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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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鼎 《文史哲》2002,(4):120-124
《仪礼·丧服》经、传的基本内容虽然大多在其他先秦文献中有所反映 ,但其他先秦文献中也记载了不少与《仪礼·丧服》经、传相歧异的内容。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歧异 ,一方面是由于《仪礼·丧服》所记述的丧服制度已经过儒家学者的加工整理 ,其中已加入了加工整理者的一些主张和理想 ,而其他先秦文献所载则往往是当时实际实行中的丧服礼俗 ,因而二者出现一些歧异是不足为怪的。另一方面 ,可能还与丧服制度的发展演变有关 ,由于《仪礼·丧服》是春秋战国之际儒家学者对宗周时代流传下来的丧服礼俗加以编订整理的结果 ,其内容相对于其他先秦文献所载春秋战国时代实际实行的丧服礼俗肯定有滞后性 ,这也势必决定了二者会存在某些歧异。  相似文献   

2.
《仪礼·丧服》与《丧服传》对我国古代礼制中非常重要的“丧服制度”作出了系统而严密的规定。然而由于“古制茫昧”、“古文简奥”等种种原因,现代一些学者却对《仪礼·丧服》经传关于“丧服绖带”的规定作出了错误的理解与诠释。他们误认为《丧服传》所谓“苴绖大”与“去五分一以为带”均是指丧服绖带长度而言。考诸文献,揆诸事理,便知这是对《仪礼·丧服》经传的误解。实际上所谓“苴绖大”与“去五分一以为带”均是指丧服绖带的围径周长而言,而绝非指丧服绖带的长度而言。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古代的礼书中,《仪礼》一书历来号称难读。而《仪礼》中的《丧服》篇则因其内容深奥和蕴涵丰富而备受历代礼学大师们的重视,然而一般学者则把《仪礼·丧服》研究视为畏途。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的师兄于永玉曾把《仪礼·丧服》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论文答辩时,以博闻强记蜚声学界的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陈连庆教授被聘为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委员。陈连庆先生在答辩会上乃至答辩会后不止一次地说:“把《仪礼·丧服》作为研究对象很不简单,只有金老的学生敢写这样的题目。因为这需要有足够的勇气和深厚的功底,一般人这样的题目…  相似文献   

4.
高萍 《东南学术》2011,(6):219-226
"丧服制度"是我国古代丧葬礼俗的主要内容之一。它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符号与客观存在,不仅真实的反映了我国古代社会的伦理道德与法制特征,而且,其本身也成了直接的体现者。本文从我国古代丧服制度及其所蕴含的礼学思想、法制思想以及古代丧服制度改革对礼法思想挑战的反思几个方面来谈了笔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西晋《新礼》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第一部完整的制定化礼典,其中的丧服制度以晋武帝“三年之丧”为顶层设计,废除了汉文帝“短丧诏”,并对礼经中“三年之丧”和“谅闇”进行重新诠释,调整了汉魏以来不规范的丧服服叙制度。一方面,它规定天子(诸侯)“旁亲绝期”、卿大夫“绝缌”,确立了跟晋代五等爵制和官制相匹配的服丧原则和具体细节,使汉魏以来随意性较大的丧服服叙制度归拢到君统的原则之下;另一方面确定“弟子为师”及“寄公为所寓”之服,使私人关系不能干扰官僚等级制度。通过这些调整重新建立起丧服服叙所体现的政治秩序和伦理秩序。此外,《新礼》对“汉魏故事”中丧葬用物和仪制的调整,反映了西晋政治上的实用主义和理性主义。这种理性主义跟大幅度调整丧服服叙制度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6.
本文再次讨论郭店楚简《六德》篇的“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指出这段话的确是在讲丧服之礼,但它所表达的父丧重于君丧,与传世儒家文献强调的君丧重于亲丧,恰恰相反。“古礼最重丧服”,因为丧服之礼详尽地规定了“亲疏贵贱之节”。“服莫重于斩衰,时莫久于三年”,《六德》篇与《礼记·曾子问》恰恰在“斩衰”“三年”这个丧服的最高等级上发生了矛盾。《曾子问》的思想更适合了战国中期以后君权的地位日益提升的趋势,而《六德》篇则与《唐虞之道》等篇一样成为被历史埋没的绝响。  相似文献   

7.
在古代典籍中,“方”与“策”常相对而言。如《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於策,不及百名书於方。”郑注:“策,简也。方,板也。”《仪礼·既夕礼》:“书赗於方,若九若七若五。书遣於策。”郑注:“方,板也。书赗、奠、赙、赠之人名与其物於板,每板若九行、若七行、若五行。策,简也。”《礼记·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策。”郑注:“方,版也。策,简也。”那么,“方”与“策”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相似文献   

8.
《仪礼·丧服》本于家庭内部父尊于母的尊卑差异,规定父服重于母服,即子女为父始终服斩衰三年,父卒为母服齐衰三年,父在为母仅服齐衰杖期。然至上元元年(674),武则天以“报母之慈”为据上表主张将父在为母服的丧期由期年升到三年。武则天的这一提议挑战和背离了儒家丧服制度背后尊祖敬宗的“尊尊”精神和信仰,开元年间众位朝臣从家庭伦序、禽兽知母不知父、丧服制服原理、现实政治几个层面对武则天抬升母服的做法进行了反驳。但在社会层面,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已成为新的风气。为适应这种社会变化,唐玄宗于开元二十年(732)下令修订《开元礼》,父在为母服最终以齐衰三年为定。  相似文献   

9.
<正>《仪礼》是《十三经》之一,是我们今天了解和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礼制和儒家礼学的一部最重要的典籍。但此书极为难读难懂,就连唐朝的韩愈都曾慨叹“余尝苦《仪礼》难读”(《韩昌黎集》卷十一:《读仪礼》)。清人凌廷堪也曾说过,读《仪礼》若“不得其经纬途径,虽上哲亦苦其难”(《礼经释例·序》)。正因为如此,不少人明知此书之重要,却对之望而却步,因此甚渴望有一部好的白话注译本,以帮助一般人都能读懂它。然而建国以来,还从未有人做过这项工作。前不久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杨天宇同  相似文献   

10.
风诗新解(十五)晏方素冠此诗的素冠、素衣、素,不论照《毛传》还是《郑笺》讲,均觉格碍难通。《毛传》以“素冠”为练冠,那么“素”呢?翻遍《仪礼》及《礼记》中有关丧服的篇章,从不见丧服有的。《郑笺》以为“素衣”即除成丧之祭的朝服缟冠,而朝服是缁衣素裳,所...  相似文献   

11.
“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传》曰:“妥,安坐也;侑,劝也”。案享、祀、妥、侑四字并列,俱应为祭名,妥字不应别为安坐之义。妥当读如堕,为堕之借字。《仪礼·有司徹》注“不绥祭”,释文曰“绥本作隋”。《仪礼·士虞礼》“不绥祭”,注曰“绥当为堕”。绥从妥得声,堕从隋得声,其字俱得通用。堕为祭名。《仪礼·士虞礼》“祝命佐食堕祭”,注曰:“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齐鲁之间谓祭为堕。”《仪礼·少牢馈食礼》:“兼与黍以授尸,尸受同祭”,注曰:“黍稷之祭为堕祭”。《周礼·小祝》:“大祭祀,逆(齐皿)盛,送逆尸,沃尸盥,赞隋,赞徹,赞奠”,注曰“隋,尸之祭也也”。《周礼·守祧》:“既祭,则藏其隋”,注曰:“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据上所述,则助祭者以肺、脊、黍、稷等祭品授神尸,神尸以之祭,祭毕则藏其祭品以依神,如此祭祀仪式总名曰堕。  相似文献   

12.
<正> 在先秦时代的伦理道德中,“男女有别”是一条重要原则,而对嫂叔关系防范尤严。在丧服制度中就规定有“嫂叔之无服”(《礼记·檀弓》)。“嫂叔无服”就是“嫂”对丈夫的兄弟们不服丧服,“叔”对兄弟们的妻子也不服丧服。《礼记·檀弓》疏引何平叔云:“夫男女相为服,不有骨肉之亲,则有尊卑之异也;嫂叔亲非骨肉,不异尊卑,恐有混交之失,推使无服也。”顾炎武在《日知录》中也说:“夫外亲之爨犹服,而独兄弟之不为制服者,以其分亲而年相亚,故圣人嫌之,嫌之故远之,而大为之坊。”他说尚多,恕不备举。  相似文献   

13.
恩格斯在《家庭、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里谈到群婚制度残余的时候,提及“匈奴人的故事”。这显然指我国古代北方少数族、即戎狄集群盛行的所谓“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子”(见《史记·匈奴列传》)的习俗。这种习俗在《楚辞·天问》里也有所反映: “昏微遵迹,有狄不宁;  相似文献   

14.
戴德字延君,梁人,号大戴,曾任信都太傅,是西汉著名礼学家.他的主要礼学成就是:撰有丧服方面的著作《丧服记》和《丧服变除》;删《古礼》204篇为85篇,称为《大截礼记》,宣帝时该《记》立于学官,成为今文经学14博士之一.另外,曾定《仪礼》17篇次第,与当时著名和学家戴圣、刘向所定次第不同,具有相当的见解,而影响最大的是有关丧服的著作与他所辑的《大戴礼记》.该《记》将从前遗留下来的《古礼》和礼学家们议论礼义制度的《古记》,根据他的要求.进行删削、取舍、整理、编辑而成,保存了古代礼学文献,也是他礼学思想的重要方面.但是,关于戴德的丧服著作,保存到现在的汉代文献,如《汉书》、《汉纪》及当时一些个人的著作中,都找不到这方面的记载.所以,当前有关研究汉礼的著作与论文,几乎都没有提及.而唐朝人的著作中却有所引述,故根据唐人著作的引述,对戴德的丧服思想进行分析探讨,既是填补空白,又是完善汉礼研究的重要学术工作.现根据唐人引述的《丧服记》和《丧服变除》有关记载,以及《大戴礼记》的主要篇章、作初步的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15.
明代赎刑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赎刑或赎罪,是我国古代法制史上统治阶级规定犯人可用财物折抵刑罚的制度。它由来已久,《尚书·尧典》有“金作赎刑”的记载。《吕刑》中规定,墨刑“其罚百锾”,劓刑“其罚惟倍”,大辟“其罚千锾”。《国语·齐语》载管仲“制重罪赎以犀甲,轻罪赎以(?)盾”。秦时广泛适用赎耐、赎黥、赎迁等规定。汉承秦制,亦允许以钱赎罪。魏、晋、南北朝至隋,赎刑逐渐形成制度。唐初实行“明德慎刑”政策,赎罪进一步法律化,经宋、元至明代,赎罪的规定更为详尽。《明史·刑法志》称明代“赎法比历代特详”。本文拟就明代的赎刑制度作一初步的探讨。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巩固新王朝的统治,重视立法工作。洪武三十  相似文献   

16.
(一)文身·黥面·漆齿 “文身”是古代百越和弥生时代倭人的共同习俗。 “文身”,即纹身,广义是指在人的身体躯干和四肢部分刻刺花纹,作为永久性装饰。狭义是指在躯干和上肢纹刺。在下肢,尤其是小腿部分纹刺花纹,在史籍中称“绣脚”、“花脚” 《墨子·公孟》记载:“越王勾践,剪发文身。”《史记·吴世家》记载:“太伯、仲雍,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汉书·地理志》记载:“其君禹后,帝少康庶子云。封于会稽,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这三条史料都是说我国江浙地带的越人有文身习俗。我国云南古代民族也有文身习俗,最早见于史籍记载的是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古代官吏致仕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致仕制度是文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起源于我国古代,由来已久。《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记载:“退而致仕”。何休注云:“致仕,还禄位于君”。可见,这里的“致仕”亦即退休。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凡是存在较长久的朝代统治者,无不把官吏致仕做为巩固统治、促进国家机构新陈代谢、提高国家机关行政效率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加强致仕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古代统治者如何调整国家机器,使之正常运转,进而达到治国平天下之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一、官吏致仕制度产生和发展  相似文献   

18.
怎样正确认识和看待马可·波罗与他的故事《马可·波罗游记》 ,特别是找到一条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这对“马可·波罗学”来说已是当务之急了。解决马可·波罗问题的关键 ,是不能只躺在《马可·波罗游记》上去研究所谓的“马可·波罗学”。其实“马可·波罗”这个名字不一定是指某个特定的人 ,而是指当时的一批东西交通的开拓者。“马可·波罗”就是他们的代名词 ,《马可·波罗游记》就是他们当时历险经历的总结  相似文献   

19.
中国古代文化现象考察三则王新华一、古代神的观念及神话的发展汉民族神的观念产生非常早。《周礼·春官·大司乐》:“以祀天神。”注:“谓五帝及日月星辰也。”《易·系辞》:“阴阳不测之谓神。”古代神的观念,最早是以自然界的事物及现象为神。这一点从古代语言文字...  相似文献   

20.
《左传》、《仪礼》等先秦典籍记载孝子为父母服斩衰丧期间“寝苫枕土凵”,以表达悲哀的心情。注疏家说“苫”是“编藁”,即草垫;“土凵”是“块”字,乃土块。本文结合考古与古文字实际,别作新解,以为古人常在死者身下铺草席;而“土凵”应为“坎”字,训墓穴。孝子寝草枕坎,是一种象征性行为,以示不忘父母,居处与之相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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