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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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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妍丽  许浩 《法制与社会》2011,(4):257+261-257,261
修订前的《物业管理条例》在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的表决中对如何平衡业主之间的投票表决权比例束手无策,致使拥有专有面积比较大的业主垄断投票表决权,而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的普通利益事项投票表决虽然采用普通多数同意的投票表决方式,但对业主重大利益事项的表决创设“双三分之二”原则的投票表决方式,能够有效地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修订前的<物业管理条例>在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的表决中对如何平衡业主之间的投票表决权比例束手无策,致使拥有专有面积比较大的业主垄断投票表决权,而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的普通利益事项投票表决虽然采用普通多数同意的投票表决方式,但对业主重大利益事项的表决创设"双三分之二"原则的投票表决方式,能够有效地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业主表决权确定规则的设计应同时考虑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法性因素和人法性因素.就物法性因素,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起着决定作用,其中,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是指专有部分的套内建筑面积,建筑物总建筑面积是指各专有部分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就人法性因素,小区内各专有部分的业主均享有平等的表决权,数人共有一专有部分者,视为一个业主;一人拥有数专有部分者,视为数个业主;建设单位未售出的专有部分,由建设单位行使相应数量的表决权.  相似文献   

4.
黄萍 《行政与法》2008,(1):74-77
《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业管理的法律基础。已经施行4年的《物业管理条例》存在诸多不足。应在《物权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专门的物业管理法。明确界定物业、物业管理和业主的范围以及物业管理中的各方关系,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明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辛星 《法制与社会》2011,(7):252-25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持分权、成员权等三种权利构成的复合型权利。表决权是业主成员权的重要内容,是业主有效管理公共性物业财产权益的核心内容。但立法及理论上,对表决权未予以足够重视,有关表决权问题的处理不统一。本文通过对业主表决权的确定标准和行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对业主的表决权提出一些参考性建议,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裁判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有部分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对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管理的,可以享有一定比例的收益。  相似文献   

7.
业主撤销权是我国撤销权制度的重要内容。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在第十二条第五款作出了相同的规定。随着我国房地  相似文献   

8.
殷华 《法庭内外》2007,(12):4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第二编第六章是规定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共有14个条文。其中,对近几年在物业纠纷中出现较多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在2007年8月26日,《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物权法的规定比较原则,对于业主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物权法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进行调整;而对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纷争,多通过《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调整;对于其中的相邻关系通过物权法及民法通则的规定进行调整。下面,笔者举例对物权法中几个新规定予以简要阐释。  相似文献   

9.
尽管《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予以了诸多补充,但其仍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而且存在一些与《物权法》不相一致之处。通过对浙江物管条例具体内容的详细梳理,可知该条例在“总则”、“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及条文设计等不同方面均存在一些不足,有必要依《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法理对其予以逐一修正完善。  相似文献   

10.
区分建筑物是指物理上可以区分为不同业主的专有部分和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的建筑物。业主对这样的建筑物享有的所有权就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我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  相似文献   

11.
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条例》分为7章70条,主要对业主及业主大会的权利义务、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以及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等四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条例》的出台,必将极大地改善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冤家”关系,同时,对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合理规范物业公司的行为也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定位,是物业管理相关法规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海南省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样本,在探讨该《条例》立法得失的基础上,对海南特区、乃至全国的物业管理法规中对上述三者的法律定位提出笔者的见解,即:赋予业主大会以独立的法人地位,厘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互间的关系,在合理的法律定位中,设定三者各自的权利义务范围。  相似文献   

13.
物权原理与物业管理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物业管理制度的法理依据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基于物业管理的性质是两个以上的业主共同对区分所有物的管理,物业管理制度调整的对象,不应限于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物业管理活动.基于物业管理为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依据只能是业主间的共有关系.基于区分所有关系,业主团体为物业管理的主体;业主大会,是业主团体的权力机关;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机关.业主大会表决权的发生,既取决于业主人头因素,又取决于物业面积因素,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基于物的性质,以及房地相连的属性,房屋底下停车库除当事人有明确约定外,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共有的车库,可以约定一人专用.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制度完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陈雯 《政法学刊》2003,20(5):39-41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物业管理在法制化进程上又迈向新的一步,但该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定尚未明确。业主委员会既非法人,也非社会团体等经济组织,其权利来源于全体业主的授权,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实施业主对物业的自治管理,应确立业主团体的概念以理顺物业管理外部关系,参考现代企业制度中董事薪酬制保障业主委员会对内责任能力。  相似文献   

15.
《物业管理条例》在立法层面上正式创立了我国的业主委员会制度。《物权法》也进一步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制度,但是对业主委员会制度的规定都很不具体,存在着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没有统一规定、主体资格不明确的缺陷。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专业化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的基础,也是规范物业管理的前提和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6.
业主投票权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慧宇  宋育欣 《行政与法》2004,(12):120-12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私有住房越来越多,业主们的权利意识也在逐渐增强,旧有的物业管理方式的弊端日益显现,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但是,对于决定业主权利行使的业主投票权问题仍未具体明确,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7.
王升 《江淮法治》2009,(23):26-27
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18.
自1994年4月1日施行《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以来,物业管理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国内的许多城市都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办法制定了本地区的物业管理规定。由于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发展,律师在处理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时,迫切需要更多具备操作性的规定。本文拟对召集业主大会的条件、业主的表决权以及业主委员会登记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一、关于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条件 在房屋建成交付使用后的一段时期,通常由开发商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进行物业管理。但是,实现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根本保护业主的利益,离不…  相似文献   

19.
(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504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相似文献   

20.
包蕾 《法制与社会》2010,(24):187-187
物业管理与广大居民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但生活中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仍然屡屡发生,业主的合法权益一再遭到侵害。在西方发达国家,无物业管理的理论早已是一种成熟的法律制度,物业管理的重要作用已为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肯定。而在我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起步较晚。2007年《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维护业主的全力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文从民商法的角度对如何保护业主权利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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