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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 毫秒
1.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高强二○○七年二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  相似文献   

2.
<正>轻薄、窄小的一张处方单上有很多信息。对于患者而言,准确了解处方单上的相关信息,仔细核对处方单内容是否正确,根据处方单医嘱服药是保证治疗效果,促进机体康复的必要条件。什么是医院药品处方?药品处方是指:具有处方权的人员,在诊断或治疗疾病的过程中,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即药师)审核、  相似文献   

3.
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处方是一份独立的医学文书,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镇、村(社区)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后,作为管理者的镇卫生院对下属机构如何真正履责,做好医学文书管理是一个新课题。现就我县卫生行政部门查处的2起执业助理医师伪造医学文书的问题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4.
目的增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及风险意识,提高防范执业风险能力。方法通过分析《处方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文,提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调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结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的医药专业知识,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来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防范执业风险。  相似文献   

5.
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这一法律的颁布对规范我国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执业医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维护执业医师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也标志着我国大陆地区医师制度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1-2]。但是在《执业医师法》的施行过程中,由于对中西医师的执业类别、权限,尤其是处方权限的相关  相似文献   

6.
《处方管理办法》自2007年5月1日实施至今已1年余,为进一步掌握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情况,我们对本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药剂人员)执业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对调剂的处方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分析。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有210多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03年颁布的《执业医师法》明确提出建立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加强了医师准入,对于防止非专业、低素质人员进入医师队伍有一定的保障作用。2011年7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表明,  相似文献   

8.
<正>《江苏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2015年8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明确,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新增执业地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放宽到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但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医师提出多点执业申请的,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应予支持,并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薪酬、保险等内  相似文献   

9.
吴文杰 《现代医院》2008,8(3):117-118
目的了解门诊处方的质量情况,根据不合理处方的调查分析,来提高药师辅助医师和指导患者用药的能力。方法随机抽取门诊处方5230张,从中挑选出不合理处方,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统计并加以分析。结果不合理处方129张,不合格率为2.47%。结论不合理处方是由医师的专业漏洞引起的。药师应具备药学综合性知识,才能辅助医师和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有210多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03年颁布的《执业医师法》明确提出建立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加强了医师准入,对于防止非专业、低素质人员进入医师队伍有一定的保障作用。2011年7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表明,中国已着手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水平,已经开始的规范化培训制度对于每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已取得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 已取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1995年、1996年大学专科毕业生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相似文献   

12.
目前,在中国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医生可按照执业证书、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资格进行分类。具体又可细分为:医疗机构正式聘用的拥有卫生部颁发医师执业证书的本机构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进修的医师;短期行医的境外医师;军队专业医师;实习医师。细分后的各种医师情况各异,有的情况尚不在《执业医师法》调整的范围之内。文章回顾了我国执业医师队伍建设的历史和现状,提倡引进医师培养国际标准的同时体现本国特色,提出了完善医师管理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医师是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于1999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相对于医师的权利而言,医师的义务更直接关系到...  相似文献   

14.
医疗机构在《执业医师法》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实施,给医院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医疗机构作为医师执业的地点,具有在集体办理医师资格认定和医师执业注册方面、注销医师执业注册的报告方面、保障医师实现权利义务和履行执业规则方面、对医师的考核和培训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如不履行法定的权利义务,医疗机构可能将承担法律责任。文中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实施后医师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医疗机构、医师与患者之间的医患法律关系的变化,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可能在医师的管理体制、医师的人才流动和医师队伍的优胜劣汰等方面促进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了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我部印发了《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经研究,对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修订如下:(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1·口腔专业2·口腔麻醉专业3·口腔病理专业4·口腔影像专业5·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二○○六年一月二十日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  相似文献   

16.
肖华凤 《现代保健》2010,(31):134-135
目的 了解药学服务是药师直接提供与药物治疗有关的服务,以提高患者生命质量为目的 ,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法 药师审核医师处方,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解决问题;提供面对面的用药指导;发药时给患者提供最佳服药时间、方法及配伍禁忌.结果 药学服务的实施,表明药学正逐步成为具有浓重临床特点的成熟专业.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性提高,满意度上升.结论 实施药学服务是现代医院药学工作的核心,在校医院实施药学服务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7.
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一般公众购买后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自行使用即可。很多人以为非处方药无需处方,可放心大胆服用,其实非处方药对特殊人群来说,也应慎用。如孕妇使用非处方药就应注意下面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一)临床医学医师类(中级)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  相似文献   

19.
建立向社会药店开放的处方管理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0年1月1日施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该办法明确提出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原则。目前,医院药房  相似文献   

20.
2022年3月1日起新施行的《医师法》明确规定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为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不容忽视的客观现实是,《医师法》对医师多点执业的具体要求和风险分担未予以规定。有鉴于此,通过介绍我国《医师法》关于多点执业内容的规定与现今医师多点执业的形式,借助司法实践成果,分析多点执业医师与多个医疗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在多点执业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进一步得出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完善措施及对策,进而保障医师多点执业的有序发展,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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