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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73 毫秒
1.
由联合国制定并通过的、涉及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权益的国际文书有: 1、《联合国宪章》序言及有关章节 2、《妇女政治权利公约》(1952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954年7月7日生效),是第一个专门涉及妇女权利问题的法律文件。 3、《已婚妇女国籍公约》(1957年) 4、《关于婚姻的同意、结婚最低年龄及婚姻登记的公约》(1962年) 5、《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981年9月30日生效)。该《公约》是迄今妇女领域最重要的国际文书,被称为《妇女权利宪章》。我国于1980年签署并批准了该《公约》,是最早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的违约补救苏海宏《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于1988年1月1日生效。我国在1986年12月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了核准书,成为该公约的第一个缔约国。除了我国声明的两项保留以外,《公约》已对我国生效...  相似文献   

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我国的适用黄辉,万晓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80年4月11日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的。《公约》为了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对国际货物...  相似文献   

4.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Convention Establishing the 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在1985年世界银行年会上通过,并于同年10月在汉城开放签字(下简称<<汉城公约>>)。该公约规定,《汉城公约》的生效应经5个发达国家和15个发展中国家批准。并且批准国家的总认股数额不少于该机构法定资本1/3。至1988年9月止,42个国家先后批准了该公约。已经批准《汉城公约》国家的认股总数相当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法定资本的63%。  相似文献   

5.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通过将对全球海运业产生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介绍公约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从船员和航运业两方面分析批准和实施公约对我国航运业产生的影响,并从加强公约研究做好批准和实施公约的各项准备工作、履约文件体系的构建等方面提出履约构想。  相似文献   

6.
自从《联合国海洋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以来,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以及有识之士,都广泛认为21世纪是海洋开发的新世纪;《公约》(本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下同)的生效,对我国来说,既是良好的机遇,也包含着严峻的挑战,其中不少问题,会引起我们的思考,笔者就以下诸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生效,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建立,是国际投资的国际保护的重大发展。我国于1988年4月30日批准了公约,成为机构的创始会员国。我国也是机构第二类会员中认缴资本最多的国家。因此研究机构的担保范围,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8.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建立的海洋法律制度第一次对国家海洋权益进行了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标志着世界海洋新秩序的确立和国际海洋事务新时代的到来。然而,濒临半闭海的我国在主张《公约》所赋予的海洋权益时,与我国的海上邻国产生矛盾,尤其在海域划界、岛屿主权归属、海洋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等方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国应加强对《公约》的研究与应用,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提高公众的海洋意识,完善我国的海洋法律制度。同时,我国还需要加强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积极准备海洋勘测资料及相关论证材料,以期全面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9.
郭杰  刘国章 《南都学坛》2006,26(3):92-93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将以转化为国内法的形式在我国实施,《公约》在我国的适用将对国内反腐败立法、预防和惩治腐败犯罪、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腐败犯罪所得资金追回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公约》适用也将使我国面临诸多挑战。  相似文献   

10.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讨论的焦点问题,《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已经在全球90%的海域完成符合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海洋区域的描述工作,沿海国和国际组织也纷纷投入到符合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海洋区域的描述进程中。符合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海洋区域是海洋保护区选化,特别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保护区选划的备选方案。我国在此领域应深度参与,加强相关政策研究,以创造于我国拓展战略空间有利的国际海洋新秩序。  相似文献   

11.
中国海洋划界与国际接轨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目前我国海洋划界与国际接轨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自然延伸理论已经消亡 ,世界各沿海国确定领海基线应具有严格的统一标准。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 ,所有沿海国的立法和国家实践都必须要与《公约》精神一致起来 ,否则国际海洋边界的划定工作将难正常进行。  相似文献   

12.
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发展,我国航空运输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新近生效的《蒙特利尔公约》,在旅客的赔偿方面采用了双梯度责任制,同时增加了第五种司法管辖权。该公约无疑对我国民用航空运输业将带来程度不等的影响,因而在是否批准该公约问题上,我国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慎重决定,择机而行。  相似文献   

13.
《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建立了收养国与原住国合作的新机制。中国参加了公约的制定并在最后文件上签了字。为了使我国的涉外收养更加符合被收养儿童的最佳利益,我们应该考虑中国批准该公约,使我国跨国收养工作规范化,以便在公约的基础上与他国进行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14.
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建立不仅应具有相应的法律基础,还应该满足相应的条件。最近的几个提案由于相关国家的反对至今没有获得通过。UNCLOS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为CCAMLR建立南极海洋保护区提供了法律基础。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应满足捕捞种群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有最佳科学证据证明、考虑国家的“合理利用”以及制订完善的执行措施等条件。我国应在积极参与完善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同时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15.
南极冰架是南极条约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的界定不仅取决于冰架自身的科学属性,还应在南极条约体系下进行系统解读。冰架在物理结构上具备了陆地的基本特征和功能属性,在条约文本解释中也体现出区别于南极海域和类同于南极大陆的法律地位。随着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框架下南极海洋保护区制度的发展,分布在南极条约区域的大面积冰架是否应受《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的调整逐步成为一个显性问题。对南极冰架法律地位的廓清关乎南极条约体系下重要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其相互关系,进而将对南极国际治理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本文的研究表明,冰架不属于《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的适用范围和规制对象,也不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规划区域之内,南极海洋保护区不应包含南极冰架。  相似文献   

16.
UPOV91文本与78文本的区别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特有形式,各国都在探讨更为行之有效的保护方式。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英文简称UPOV)1978年文本,但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已逐渐成为发展潮流。从国际植物保护联盟(UPOV)出发,比较UPOV公约1991文本-91978文本的主要区别,分析1991文本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积极和消极影响,提出我国应对1991文本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创设了专属经济区,这是不同于领海或公海的特殊海域,说明海洋权益的多元化及其扩张成为国际海洋法的现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和性质的表述并不明确,沿海国和航行国对于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划分及法律解释,一直存有分歧。海洋自由是国际海洋法的支柱性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构建的国际海洋秩序,应认可航行自由的价值排序高于海洋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航行国可以完全不尊重沿海国的利益和主张,沿海国主张对专属经济区拥有主权,以及航行国主张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如公海一样的自由航行,都趋于片面。双方不应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列举规定以外扩大解释对于专属经济区的权利。现代国际海洋法理论的演化及更多的国家实践,会推动专属经济区问题的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18.
在世界银行倡导下制定的《解决各国和其他国家的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又名《华盛顿公约》,简称《公约》)于1966年生效。其后据之成立了“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简称“中心”),专门负责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较好地解决投资争端,对东道国、投资者均有益处,因此公约受到世界多数国家的欢迎。截至1987年12月,公约的签字国已达97个,其中89个已成为批准国。我国目前正考虑加入公约,因此对公约有必要认真予以研究。本文仅就其中的国际法适用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公约的常设机构是“中心”,而“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运用公约所规定适用的法律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本身不直接处理投资争端;它通过其调解人小组和仲裁员小组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美、日等国在我环台湾海域的非法测量活动日益猖獗,我国累计发现数十个海洋浮标漂移进入了我专属经济区海域,对我国海洋安全造成威胁,而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并不能直接规范和管理.鉴于此,为加强对我国管辖海域涉外海洋浮标活动的管理,为规范国内科研部门与涉外组织在我国管辖海域利用海洋浮标进行的科研活动,我国有必要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浮标管理规定”.本文仅就相关一般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一些立法探讨.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为支持我国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开采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在规定的免税进口额度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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