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
3.
4.
史艳利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1,(1):64-66
股东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是股东实现其股东权利的基础。现行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主体资格的规定过于窄狭,不利于股东权益的保护,尤其不利于对已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利益的保护。故此,本文旨在厘清股东知情权的基本理论问题,为已转让股权的原股东行使股东知情权提供理论支持和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5.
"创业辅导"是一个新的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项目,其工作职责内容、服务范围和方式还在摸索和探讨中,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创业辅导担负的应该是"有限责任",创业辅导的重点应是建立以创业辅导队伍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对中小企业的创业提供方法和引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把事情做好. 相似文献
6.
新《公司法》的股东中心主义模式的建立体现在:加强了股东权利保护的同时也加强了股东权利保护的程序性规定。但新《公司法》仍然是一部过渡性特点明显的法律,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尤其在公司治理方面,应从对公司转投资进行限制,强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进一步改进累积投票制,完善股东衍生诉讼制度,对公司压迫提供救济等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7.
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社会强调多元性和多样性,尊重社会自治,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的界限应该进一步明晰,政府的职能、权力和规模应该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明确限制,政府在高效地承担有限责任的同时应充分尊重公民在社会领域内的自治权。 相似文献
8.
刘艳平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5,(5):34-35
一、有限责任合伙的含义和本质特征1.含义。有限责任合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可以说是商行和公司的混合体,它让企业享有公司的地位和有限责任,又可按合伙企业的方式运作。实际上,它是一种适用一般合伙法的新的合伙形式。有限责任合伙是对传统合伙制度的重大变革 相似文献
9.
我国股东失权的法律属性应确定为法定性,股东失权的法定性来源于股东失权的资合功能定位,更符合股东出资义务的法定性要求。股东失权法定性有利于维护公司的资合性和人合性。在明确股东失权法定性基础上,应通过多种措施对我国股东失权制度予以完善,具体包括将抽逃出资归为法定股东失权事由、明确股东失权不以股东会决议为程序要件、设置被失权股东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相似文献
10.
建立我国公司人格否定制度意义是在充分地注重股东有限责任的价值基础上,尽量地避免股东有限责任的不利影响,要求股东与公司保持界限分明的分离状态,约束股东不去损害公司之独立人格、独立资产乃至独立之责任,尽可能限制股东凭借有限责任的保护而肆意妄为的损害社会。正是由于该制度把握了股东有限责任制度有利与不利的双重性,在鼓励积极投资的同时约束了消极的投资行为,真正做到了兴其利而避其害,从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1.
有关市场有限理性 (非理性 )的考察 ,旨在澄清市场制度的特征及其弱点 ,而不是为“市场神话”的完美性辩护。市场有限理性的确立 ,要以“经济人”的道德理性为出发点 ,以理性制约非理性 ,强化政府对市场秩序的规制。 相似文献
12.
13.
周海生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8,31(2):65-67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重要的行政法治理念和目标。法治政府通常体现为责任政府,其具体体现是政府及其成员行政执法的责任。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各种背离行政执法责任的现象,因而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法定职权和责任,把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制度轨道。 相似文献
14.
伴随着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法制的转型、变革的过程也就是法制现代化的过程.社会不断的现代化,法律制度也随之完成了其自身的现代性转型."情理法"既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惯性力量,在"乡土社会"与国家制定法一道规范、调整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理与亲情将在同一个场域之下,相互追求讨价还价式的利益分配. 相似文献
15.
孙力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5,28(6):31-32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理论,决定了现行法律法规将营业执照的颁发视为企业法人成立的标志,但现行司法实践的发展,同时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至其注销登记前视为企业法人主体未消灭,这一矛盾最终导致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冲突。这就要求重构企业法人主体产生的标志:在观念上将企业法人的登记与营业执照的颁发分别作为企业法人主体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获得的证明。 相似文献
16.
思想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义支持。思想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协调,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思想道德建设要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提供重要的思想来源。 相似文献
17.
“三个代表”的思想不仅对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而且也是我们在党的领导下,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遵循的正确方针。我国法制建设必须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相似文献
18.
赵亮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5,28(2):40-41
中国加入WTO已三年有余,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制度与WTO基本法律原则所体现的公正、公平、自由和公开的价值观念之间仍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公民、单位、财产的差别对待,垄断、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监督问题七个方面。因此,必须重塑我国的现行制度,以适应现代化、全球化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安晖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8,31(1):58-60
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在所有权类型的规定上与传统民法对所有权类型的梳理存在很大差异,延续依照所有权划分的模式难以真正体现国家所有权的市场定位。文章结合传统所有权理论对《物权法》种类进行了评价,比较分析国家所有权的制度缺陷,提出了应遵循传统理论建立国家法人身份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