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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商品房消费领域内因买受人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竞合衍生的社会纠纷日益凸显。通过对29份司法裁判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和对比分析后,发现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买受人针对裁判确认的抵押权申请排除执行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合理性之争、买受人物权期待权和抵押权优先受偿权保护顺位的质疑以及统一裁判尺度的缺失三大瓶颈。为破解司法认定困境,本文提出以确定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法律性质、审慎分析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规范构成要件及其事实证明、不同要件事实进行区别处理为核心的司法认定“三步法”,为此类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考和司法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2.
民事执行异议之诉是保障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中不受侵害的重要制度,可分为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其目的在于全部或部分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或排除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我国现有的异议之诉的立法缺陷在提出异议之诉的主体、异议之诉的审查程序、审理结果、对异议之诉的救济和监督等方面均有体现。在对执行救济制度的程序价值全面认识之后,应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的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给予全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立法存在一定的缺陷,不能全面公正地保护执行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强制即将单独立法的今天,面对这一不足,我们应对这一制度作以下完善:一是建立程序救济之执行异议制度.二是建立实体救济的第三人异议之诉,以期通过这两种制度的建立,能够达到保护权益、提高效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执行异议制度在保障执行当事人和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方面存在的不舍理性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凸现。其主要缺陷表现在:审查主体规定不清,审查程序无法可循,关于“中止执行”的规定不尽合理,在处理执行异议问题上引入的审判监督程序缺乏周密的制度体系考量,在保障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程序权利方面缺乏规定,被执行人缺乏相应的异议救济权利等。为完善执行异议制度,需从实体与程序双重角度进行设计,即为当事人创设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两种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5.
执行程序在价值取向上注重效率,故执行异议前置审查程序中判断执行标的实体权属遵循《物权法》的物权公示原则。与之相衔接,执行异议之诉则立足实质正义,力求探知真实的权利状态,按照《执行规定》第17条公正判断案外人是否具备“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共同共有、占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债权请求权等在一定条件下均可能成为“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物权法》与《执行规定》第17条是案外人执行异议机制不同阶段的实体法依据,两者并无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6.
执行异议制度是为保护执行案件案外人不受强制执行行为不当或违法侵害而设立的一项救济制度。我国现行执行异议制度存在着诸多欠缺。参考国外的成功经验,可从明确赋予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权、允许提出第三人异议之诉、允许提出债务人异议之诉等方面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法典》未规定不动产物权期待权,其性质及效力处于尚不明确的状态,因此司法实践中二者的权益对抗处于相持不下的境地。虽然《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和第29条中规定了不动产买受人对抗强制执行的效力,但仅凭借该程序法律规定无法彻底解决冲突问题。因此,应首先通过司法解释来明确不动产物权期待权之性质,将其确定为一种类似物权的权利;其次确定其效力应低于所有权却又高于抵押权等其他物权。实体法应赋予不动产物权期待权真正的力量,使其足以对抗抵押权人的强制执行,从而保障买受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8.
根据英美法等国家的理念,诉讼和解为私法行为,达成的和解协议亦为私法上的契约。因此,在英美法系国家,如果诉讼和解具有瑕疵,只能援用撤销合同的理由进行。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诉讼和解兼具私法行为与诉讼行为的性质。如果诉讼和解具有瑕疵,存有提起再审、继续审判、提起新诉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四种方法寻求救济。  相似文献   

9.
我国确立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时间尚短,在各方面对该制度的规定还不完善,尤其是在证明责任方面。但证明责任在执行异议之诉中的重要作用非比寻常,应当引起法学人士的高度重视。结合我国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中的证明责任及运行状态进行探讨,以期系统地整理相关的知识。  相似文献   

10.
针对2007年《民事诉讼法》"案外人异议"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明确规定案外人提出异议的事由,修正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申请审判监督程序保护方式,同时增设案外人异议之讼,以完善我国民事执行实体性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1.
在代持股权被名义股东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时,隐名股东为实现投资权益显名化将自己变更为登记股东,在诉讼选择上,不应在执行异议之诉中一并提起股权确认之诉,而应先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排除强制执行,再提起股权变更之诉。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应以区分说为标准,与外部关系无必然的联系。外部关系适用外观主义原则,名义股东的债权人属于《公司法》第32条第3款规定的"第三人"范畴,在隐名股东怠于消除股权登记不一致的权利外观且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为善意时,隐名股东不能排除名义股东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2.
诉权的宪法权利属性及其实现途径   总被引:7,自引:4,他引:3  
将诉权理解为一般的法律权利,已不足以对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以及现有公民基本权利的真正实现,要求确认诉权的宪法权利属性。作为宪法权利的诉权,主要包括诉讼程序发动权和诉讼裁判获得权两个方面的内容。解决我国公民诉权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关键是尽快通过宪法确认诉权的宪法基本权利地位,建构专门化宪法诉讼机构。  相似文献   

13.
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 ,当买受人不依约支付价款或对标的物擅自进行处分时 ,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出卖人应先通知买受人交回标的物 ,买受人拒不交回时可申请法院强制取回。出卖人行使取回权是实现契约的救济方法。但若第三人的权利存在于标的物上 ,将对出卖人取回权的行使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4.
物权与债权被认为是对私法上财产权进行的非常重要的划分,二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物权是债权发生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债权运动的目的和结果,在近现代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规定上,物权与债权作为反映不同财产关系的两类财产权,相伴而存、相离而立,这既是客观经济生活中不同的财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必然反映,也是法观念与法技术发展和完善的结果.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也越来越弱,出现了物权债权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潘霞 《商洛学院学报》2006,20(3):72-75,94
股东质询权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应以质询权之定性为前提。股东质询权源自于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每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都应享有质询权,而无论其有无表决权,也无论其持股数量与期限。股东质询权与股东查询复制权一样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股东行使质询权的目的并不仅限于知悉公司内部信息,还有直接监督公司经营之目的。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侦查程序不具有真正的诉讼形态,而属于一种典型的超职权主义的、行政化的单方面追诉活动.为了实现诉讼程序的正当化,保护涉讼公民的合法权利,应通过引入司法权保障机制和确保辩护方的诉讼主体地位来对我国现行侦查模式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7.
身份权上之贞操权常常为法律人所忽视,尤其是我国立法上仅仅用含糊不清的“忠实义务”来替代。无权利则势必难以救济损害,倘若忽视了对身份权法上的贞操权的保护,无疑会成为婚姻家庭关系乃至于社会秩序稳定的绊脚石。  相似文献   

18.
以最近发生的四川大学在读法律硕士杨世建因人事部不受理其报考中央国家公务员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为背景,通过分析宪法上的平等权、平等就业权的法律性质及侵害平等就业权的标准,探讨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原告的宪法权利实施救济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法律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一个奉行民主法治的国家,应保障对公务员权利侵害的救济。国家公务员无论是外部权益受到侵害,还是内部权益受到侵害,都应当得到及时合理的救济。遗憾的是我国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缺失:不仅外部救济缺乏严格的程序规定和相关标准,而且在内部救济途径申诉控告程序方面也只是作了笼统性规定,缺乏适用机制,更没有引入司法审查制度。在我国人权保护写入宪法的背景下,必须从制度上完善对我国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0.
会见交流权具有保障人权和便利诉讼的价值。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会见交流权制度进行了改进,但会见交流权的内容仍然比较狭窄,其保障机制不完善。为有效弥补会见交流权制度的不足,应当确保会见交流的人员范围尽量广泛、其实现方式尽量多样、秘密性有切实保障;实现看守所的中立化,完善辩护律师的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建立会见交流权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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