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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逃债是债务人否定债权的约束力或故意削弱自身偿债能力的行为。在交易市场里,逃债表现为信用约束极端失控后的规则背离,具有非交易性的特点;在法律评价上,逃债表现为对契约的严重违反和积极侵害债权,具有明显的违约性和应受惩罚性。一、改制逃债改制逃债是指企业在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回避债务或妨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行为,改制逃债以企业改革为借口,常常有政府背景作为支持,包容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进行。1.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以优良资产组建不承担债务的股份制企业,由资产既少又劣的原企业承担债务,或者企业整体股份…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的层层推进,逐步建立起了适应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伴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如有些企业改制不规范,借企业改制之际大肆逃债。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极大侵害了债权人的权益。目前,许多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已诉至人民法院,构成了司法审判、执行中一类独特案件类型。本文从企业改制应遵循的原则入手剖析了企业逃债行为,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和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六大重申:“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大对各类企业体制改造力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紧迫任务。但是企业改制行为的超前和如何确定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承担的立法滞后的矛盾,使某些企业千方百计假借改制企业之名,行逃废、悬空企业原负债务之实,导致企业改制前所负债务的债权受到侵害。  相似文献   

4.
何尧德 《法学杂志》2007,28(2):128-131
本文从企业改制及加强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理性认识出发,分析了企业改制中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及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和新<公司法>有关企业公司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基本规则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5.
恶意逃避或拖延履行债务在经济活动中时有发生,尽管这种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是不能将其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它毕竟与诈骗罪在侵犯法益、责任主体、行为方式、社会成本等方面都有本质区别。因此,根据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以及从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出发,在司法实践中不宜将恶意逃债等同于诈骗罪。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保理合同章规定了保理合同、担保合意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三部分的内容。无追索权的保理本质上是债权买卖合同结合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买卖合同是债权转让的原因行为。有追索权的保理本质上是借款合同结合担保合意和债权让与担保。担保合意构成债权让与担保的原因行为,并决定债权让与担保中的清算义务。《民法典》第768条规定了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的数个保理人之间的优先顺序,确立了登记优先、通知次优的规则。在未登记也未通知时,引入了按比例分割债权的规则。尽管我国学说对于债权分割规则批评较多,但是这一规则的价值基础在于债权人平等原则。在债务给付可分的情况下,多数债权受让人之间形成按份债权关系;在债务给付不可分的情况下,多数债权受让人之间形成债权准共有。  相似文献   

7.
刘秋岑 《法制与社会》2010,(16):102-103
企业改制是改革企业体制的简称,是以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为核心,以调整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为实质的企业变革。债务负担是企业改制中的关键问题。我国现行体制从司法、行政和立法的不同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规范,尤其是新《公司法》对公司变更改制中的债务问题作了重大修改,但目前国内并没有统一的企业改制中债务问题的划分规范和责任承担。本丈拟对现行状况进行分析归纳,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更合理的利益平衡方式。  相似文献   

8.
通过公司改制逃债已经是“天下皆知”的秘密,而在公司改制逃债的过程中,往往就会“裂变”或“催生”出很多的“休眠公司”“虽然我们手里都有应收货款的真凭实据,可一旦债务单位穿上合法的改制外衣,就很难查到他们如何转移资产和注销坏账的。对于不少债务,我们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一位债权人给其债务人公司的“改制行为”做了这样的解读。  相似文献   

9.
梅宏 《法治研究》2006,(4):74-75
《企业改制规定》制定的初衷和法理基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对外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企业改制规定》)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债务人借企业改制逃债的现象较为突出。债务人借企业改制将原企业优质财产移转到新组建的公司中,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用以对付债权人,其后果是非法减轻或者免除债务人的责任,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论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犯罪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事立法上,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谓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般而言是指行为人以不还或少还债务为目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欺诈手段来改变债的事实或法律状态,进而消灭债务悬空债权的行为。这一行为同时作用于既定的债权和债务,逃的是债务人自身的债务,废的是债权人的债权,逃避债务和废除债权是对立统一的。①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通常由民法来调整,是否应将其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将其规定为犯罪,追究债务人的刑事责任,这在理论上存在争议。肯定说认为,要降低入罪门槛,引入刑罚的方法,将其犯…  相似文献   

11.
袁娜 《天津律师》2005,(1):36-37
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潮的再次袭来,有关国企改制中一些相关事项的妥善处理,如职工安置、债务债权处理等问题.成为了每个拟改制企业(以下简称改制企业)都切实关心的焦点.其中改制企业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处理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部分。  相似文献   

12.
企业改制中的银行债权保护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中洪  魏洋 《现代法学》2000,22(5):26-30
企业借改制来逃废银行债务是目前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针对这一问题 ,就其现象以及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政策调整 ,以及立法、司法等多重角度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设想。  相似文献   

13.
破产法实施的主要障碍和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破产法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理论及实务界反映出的各种问题较多,有立法本身的问题。比如将破产法作为促进改革的一项措施加以利用,使破产法的功能复杂化;政府行政参与破产程序和解色彩过于浓厚;立法技术和立法结构过于简单;术语使用不规范;应当确立的制度没有规定,致使运用破产程序存在不少障碍。也有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比如有的企业为破产逃债与银行一起作假抵押,并在担保合同上作假,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对企业采取“先分后破”,破产财产的确认和债务的分担工作有一定困难;地方保护主义作怪下的地方行政干扰对司法…  相似文献   

14.
逃债案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刑事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结合刑事司法实践,对逃债案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司法认定作一初步探讨。一、逃债案件情况简要分析本文研究的"逃债",是指在市场经济领域中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履行按照债权合同及行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形成的义务,[1]该债限指债权合同和具有经济交付内容行政合同之债,不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形成的债。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制度存在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现状、未对夫妻共同债务给予规范的定位、不符合司法实践经验的缺陷,并对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包括:完善立法结构;修改现行《婚姻法》的相关条款;废除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增补日常家事代理权;建立夫妻债务认可制度;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万国华  原俊婧 《河北法学》2007,25(4):120-125
公司僵局是公司尤其是封闭型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固有矛盾与公司法上的制度安排结合作用的产物.公司僵局破坏了股东将资本投入公司时所持有的"合理预期",法律救济有助于僵局的尽快打破,也有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但同时又会对公司治理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如何平衡的确是一个难题.新《公司法》虽改变了原有对公司僵局的解决无法可依的状况,使公司治理机制富有较大弹性,但有关公司僵局破解之制度设计仍有过于简单或僵化之嫌,不能满足我国公司治理实践日益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彭军 《法学》2021,480(11):20-37
法律冲突是司法实践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法院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是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的重要参与主体.通过考察相关司法实践可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在时间上经历了动态转变过程,在对象上呈现出不同的评述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在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过程中,借助制度规则、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司法案例等基本方式,通过激活选择适用权明确权力基础、创制裁判规则强化供给、多元化司法技术应对审判压力和风险等策略选择,总体上维护了法制统一原则.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的具体实践在权力基础、制度规范和程序运作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在能动主义与自我克制、原则性与灵活性、立法监督与司法审查等理论逻辑之间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  相似文献   

18.
彭冰 《法律科学》2008,26(6):147-158
最高人民法院在《改制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债随物走原则”,但由于错误解释了其理论基础,该原则在适用中存在诸多缺陷。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对该原则有所发展,但仍不尽如人意。《改制司法解释》第6条的理论基础为对优惠性清偿的遏制,随着《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生效,该条在中国实践中已无存在必要。虽然《改制司法解释》第7条的适用范围被明确为针对恶意逃债的欺诈行为,却缺乏对欺诈的具体认定标准。借鉴美国法中继受人责任制度的经验,可确立第7条适用中界定欺诈的客观标准,并改进救济手段;并可发现中国法律中缺乏在企业资产并购中对未来债权人的保护制度。扩大第7条的适用范围,可以打击所有企业资产并购中对债权人的欺诈行为。中国还需要通过建立继受人责任制度,以保护在资产并购中可能受损的未来债权人。  相似文献   

19.
美国与德国从宪法或者基本法保障人权的立场出发,不仅对监听实行司法令状,而且对监听令状外获得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在立法上也作了严格限制.尽管立法与司法实践对监听措施保持审慎的态度,其例外在美国法院判例上仅限于“一览无余”原则和德国法院仅存“关联性”衡量标准,但因涉及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在理论和立法上仍颇有争议,从中折射出公民隐私权保障与监听技术有效性在侦查上的紧张关系.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技术侦查作为侦查措施仅采用了行政性内部审批制度,这种内控模式还需要从美、德监听令状外获得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观点分歧与立法争议中获得启示,继而建立起相应的限制使用规则并对其规定作出合理解释,以免实施之时成为滥用之日.  相似文献   

20.
企业法人分立在市场机制中是一种常见的形态。然而,在当前深化改革,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企业逐步走向市场,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有相当一部分负债经营、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为摆脱困境.利用法律制度之不完善,采取分立方式逃避本应承担的债务。其中一些企业的这种逃债行为还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企业通过分立而逃债,不仅阻却了债权人合法债权的实现,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而且有碍于改革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给审判实践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加强对企业分立的法律特征、基本原则,企业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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