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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作用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作为"法律六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区域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前提。如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遵循法治、弘扬法治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2.
周文 《中国司法》2006,(4):74-75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和希望。旨在施法于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对着新的形势,在理念、形式和机制上都需要加以创新。与20年前的普法初期相比较,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其宗旨和特点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已不仅仅停留在“普法”、“学法”和“知法”、“懂  相似文献   

3.
《中国司法》2008,(1):107-107
宁波市司法局在推进“法律进农村”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使该项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一是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农村法治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等,部署全市“法律进农村”工作。二是开办《法系乡邻》电视法制专栏节目,每月播出两期,选取涉农涉法题材,采取以案说法、专家释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相似文献   

4.
《中国公证》2012,(4):4-4
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出通知,决定2012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相似文献   

5.
“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是在总结二十多年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在“五五”普法规划中提出的一项普法教育新举措。笔者认为,对“法律六进”除了应该在实践和政策层面进行探索以外,还应该在法治文化层面上进行充分的思考与研讨。一般  相似文献   

6.
吴军  丁琳芳 《中国司法》2009,(11):43-44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设,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过20多年的实践后,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营造社会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思维模式、工作机制、组织体系等方面还需要加强理论及实践的研究。为此,笔者在梳理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功经验及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建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的初步设想,旨在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7.
杨靖 《中国司法》2011,(10):84-86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和源头性工作。历经25年的发展变化后,北京市的普法工作目前已从单一、灌输型的传统化工作模式,发展为与热心公益事业的法制宣传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市场化工作模式,与社会大众互动进行的网络化宣传模式共存,为提高市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文北京”,奠定了思想基础。然而,当今社会城市化、高科技化、网络化急剧推进,各种新的事业和现象不断涌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随时可能出现,这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笔者认为,做好新时期的法制宣传需要实干、巧干和创新。  相似文献   

8.
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律六进”水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文化,是指与法治国家相适应的,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全面构建和完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新模式,是进一步深化发展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9.
《中国公证》2012,(8):4-4
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组织的全国“法律进社区”专场推进会2012年6月2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认真贯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2012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提出的要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交流和推广各地“法律进社区”经验,扩大“法律进社区”活动影响,提高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为和谐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10.
丁琳芳 《中国司法》2010,(12):85-87
长期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首都政治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了基础和保障作用。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阶段,在全国“六五”普法工作即将开局之际,在政法系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形势之下,如何高水平、创造性地实现“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人文北京”的总体目标,是首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一个重要要求。  相似文献   

1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3.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4.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5.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7.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修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柏平 《政法论丛》2011,(6):91-100
我国《海域法》实施九年多来成绩斐然,但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仍然存在冲突,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有必要在《物权法》的架构下,全面梳理与完善《海域法》中对海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的终止与收回,以及与海域使用有关的其他权利类型等。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犯罪对象要素之解析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遗忘物”要素,应当正视立法规定上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办法应当是尽快修订刑法的规定,将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以及其他所有“脱离占有物”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以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减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界限所带来的分歧与迷惑。关于“埋藏物”要素,应当坚持侵占罪中的埋藏物与民法上的埋藏物在概念和外延上的“区分论”立场,并注意针对埋藏物进行有效控制持有的“风险性判断”所具有的重要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20.
程玟玟 《法学家》2001,(5):78-85
一、前言 商标权的性质本来就带有浓厚的财产性,但在历史上世界各国的立法例,都并非先由于其财产性而加以保护,反而是以保护社会公益的目的,如:借对商标的监督管理,以保障产品的质量、消费者的权益、企业的公平竞争等公益的角度率先立法,如1266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一项面包师强制标志法。根据该法: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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