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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汇总,并于近日发布了2010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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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粼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汇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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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公告。这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0990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84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668次。对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广告,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撤销3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331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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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2009年1月至6月,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7797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832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2684次。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苏、河南、四川和陕西等8个省共撤销22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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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7年第3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
在本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等方式向社会通报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共计1099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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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07年第1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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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
在本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计16378次;陕西、辽宁等省共撤销75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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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2005年12月21日,发布了食药监市[2005]627号《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通知。2005年9月至10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通报批评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1198次。在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为10345次,占违法发布广告总数的92.4%;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有790次,占总数的7.1%;禁止发布广告的63次,占总数的0.5%。《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违法发布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有23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305个品种。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大连水产制药厂生产的蛾苓丸违法发布广告463次、天津市石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石学敏牌丹芪偏瘫胶囊违法发布广告321次、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肢骨风寒牌天麻胶囊违法发布广告246次、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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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2014年12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08条次,涉及产品35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0.
2013年12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刊播2次及以上的广告共计168条,涉及产品48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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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272条,涉及产品66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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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我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8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79条,涉及产品54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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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1条,涉及产品129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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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广告的共计161条,涉及产品65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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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我局时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临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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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划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2条,涉及产品78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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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3条,涉及产品99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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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且刊播2次及以上的广告共计79条次,涉及产品25个品种,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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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252条,涉及产品116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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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27条,涉及产品73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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