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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阻碍电力设施建设和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相似文献   

2.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他电力设施,下同)。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相似文献   

3.
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输送和供应的重要载体,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下称《条例》)顺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遵守上位法规定,针对电力设施保护中存在的现实难题,设定了科学、合理的制度。《条例》实施以来,有效保障了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了云南电力支柱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障电力安全。通知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的责任,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5.
董宁 《青海电力》2001,(2):55-57
提高保护电力设施重要性的认识,对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运行有重大意义,针对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此引起社会各方面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关注、支持,加大对《电力法》的执行力度,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走向正规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6.
<正>第八条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释义】本条是对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激励机制的规定。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的行政行为。其目的是表彰先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条规定,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相似文献   

7.
本刊讯为实现省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电力公司的目标,建立规范、高效的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机制,推进电力营销与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电力公司考核标准(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发展战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十五”总体发展计划》,经广泛征求意见,江苏省电力公司最近制定印发了“创建国际一流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供电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该实施细则包括:总则、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必备条件、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定、评价内容及评分规定、考评办法与程序、考评程序、有关指…  相似文献   

8.
用电顾问     
《大众用电》2005,21(1)
用电私拉乱接受到伤害供电公司是否赔偿问:王某系一经营服装生意的个体户,因顾客嫌其店铺的电压较低、灯光昏暗,用电又不正常而影响了生意。王某便与家人私自将服装店铺的电线拉至供电公司架设的高压电杆上接线,由于不慎触电,被电击致成伤残。事故发生后,其家人向电力设施的产权人,即向供电公司索赔。请问:供电公司有何责任?供电公司有赔偿的义务吗?(江苏:彭荣才)答:根据我国《电力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而该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电力运行事故是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  相似文献   

9.
《电力安全技术》2012,(7):39-39
日前,为了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国家电监会发布了《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的适用范围、事故调查组的组织、事故调查措施、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做出了规定。按照《规定》,电力监管机构调查事故,应当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  相似文献   

10.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电力体制加快了改革步伐,原电力主管部门(国家电力工业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到国家经贸委,初步形成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国家电力公司等电力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结构。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的职责,也就是说:电力设施保护负有的职责主体是当地政府的电力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11.
图片新闻     
5月11日,云南电网公司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10号文) 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保障电力安  相似文献   

12.
各地动态     
江苏多举措确保灾害天气下电网安全为确保雨雪等灾害天气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江苏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雨雪等灾害天气下负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向各单位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电力负荷管理运行值班工作,启动24h值班制度,营销部  相似文献   

13.
云南省作为我国的电力大省,电力设施保护的紧迫性、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云南省人大、云南省政府2005年就将《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提到  相似文献   

14.
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县级供电企业应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创新工作方法,系统构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5.
湘赣电讯     
《大众用电》2011,(4):54-55
江西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综治考评近日,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范围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综治考评范围,在全国尚属首次。  相似文献   

16.
《大众用电》2014,(11):8-10
<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危害电力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三)项规定危害电力设施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实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本级人民  相似文献   

17.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理顺电力体制改革后公司系统的安全管理关系,国家电力公司在原电力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制订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并于3月18日以国电办[2000]3号文颁发至系统各单位。该《规定》自2000年5月1日起在国电公司系统内贯彻执行。 该《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相似文献   

18.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15米范围内进行开挖、取土、打桩钻探等作业!”百色供电局输电管理所工作负责人对线路杆塔通道下方违章施工负责人严肃地宣贯《电力设施保护法》内容。这样的一幕发生在11月29日早上,110千伏沙百牵I线30号杆塔、110千伏沙百牵II线31号杆塔下。  相似文献   

19.
正长期以来,破坏电力设施现象屡禁不止,不仅使国家和集体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而且给电网企业安全供电带来一系列隐患,危害极大。由于电力线路点多、面广、线长,保护电力设施仅靠供电企业与公安等部门,难度很大。笔者通过梳理身边以及行业内的案例,发现查处的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群众举报的。因此笔者认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必须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要加大电力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电力法》《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认识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全国各地妨碍电力建设、破坏电力设施的事件频发,此类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供电安全,同时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也呈频发之势,甚至在某些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仅使国家和供电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扰乱正常的供用电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于电力设施和电能的执法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中虽有一些规定,但其远不能涵盖实践中所存在的各种妨碍电力建设、破坏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的行为,因此需要通过行政执法对此空白予以弥补。电力体制改革后,地方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取得电力行政执法权,但限于人力、物力、经验等方面的不足,不能做到及时、有效地行使行政执法权,无法形成与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安全保护相匹配的行政执法队伍。因为执法主体的无力使得行政执法主体事实上缺位,导致了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不力。本文对解决这一难题的具体操作模式,做以下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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