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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阻碍电力设施建设和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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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障电力安全。通知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的责任,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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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保护电力设施重要性的认识,对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运行有重大意义,针对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此引起社会各方面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关注、支持,加大对《电力法》的执行力度,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走向正规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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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实现省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电力公司的目标,建立规范、高效的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机制,推进电力营销与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电力公司考核标准(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发展战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十五”总体发展计划》,经广泛征求意见,江苏省电力公司最近制定印发了“创建国际一流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供电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该实施细则包括:总则、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必备条件、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定、评价内容及评分规定、考评办法与程序、考评程序、有关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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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电力体制加快了改革步伐,原电力主管部门(国家电力工业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到国家经贸委,初步形成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国家电力公司等电力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结构。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的职责,也就是说:电力设施保护负有的职责主体是当地政府的电力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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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作为我国的电力大省,电力设施保护的紧迫性、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云南省人大、云南省政府2005年就将《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提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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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县级供电企业应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创新工作方法,系统构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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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15米范围内进行开挖、取土、打桩钻探等作业!”百色供电局输电管理所工作负责人对线路杆塔通道下方违章施工负责人严肃地宣贯《电力设施保护法》内容。这样的一幕发生在11月29日早上,110千伏沙百牵I线30号杆塔、110千伏沙百牵II线31号杆塔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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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妨碍电力建设、破坏电力设施的事件频发,此类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供电安全,同时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也呈频发之势,甚至在某些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仅使国家和供电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扰乱正常的供用电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于电力设施和电能的执法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中虽有一些规定,但其远不能涵盖实践中所存在的各种妨碍电力建设、破坏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的行为,因此需要通过行政执法对此空白予以弥补。电力体制改革后,地方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取得电力行政执法权,但限于人力、物力、经验等方面的不足,不能做到及时、有效地行使行政执法权,无法形成与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安全保护相匹配的行政执法队伍。因为执法主体的无力使得行政执法主体事实上缺位,导致了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不力。本文对解决这一难题的具体操作模式,做以下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