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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河流域水质现状 1、省界河段水质状况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的规定,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跨省河流省界断面水质监测。1994年6月以来的监测结果表明,淮河流域31条跨省河流中大部分省界断面水质有不同程度改善,有的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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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这是《条例》区别于现行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特点,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治理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战略决心,反映了全流域1.5亿人的心声。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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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规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的防治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 自1994年5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蚌埠召开第一次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以来,在国务院领导下,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组织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淮河流域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治水污染和保护水资源工作。在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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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8月8日经李鹏总理签署发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淮河流域1.5亿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治理淮河水污染的战略决心,标志着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条例》明确规定了两个阶段的防治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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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所赋于的职责和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现场会精神,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从1994年6月起对淮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河流省界河段进行每月一次的常规监测。共在淮河干流设置监测断面8个,在30条主要跨省河流设置省界监测断面32个。至1997年6月,共施测37次,采样行程22万公里,取得监测数据2万余个,发布省界河段水质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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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重介绍在淮河流域省界河段开展水质监测的目的、意义及对省界河段监测断面的布设、水,质指标的确定等。通过一年来的水质监测、评价和回顾性评价,进一步掌握了省界河段的水资源污染情况,并就去年六月以来淮河水系和沂沐泗水系及全流域的污染原因做了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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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界水体监测情况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反映流域各省出入境断面水质状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界缓冲区水质监测断面复核和监测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0〕83号)的要求,2010年淮委会同流域四省水利、环保部门完成淮河流域近50条主要跨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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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松辽流域省界河流水质监测断面的资料 ,依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88)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 6 3- 94)对省界河段进行水质评价 ,结果表明 ,全流域多数界河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达 类以上水质的河段占 77.8% ,并有加重污染的趋势。因此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界河水环境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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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省界河段水质例行监测,既是落实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关于加强流域机构监督、监测作用的精神,又是淮河流域的首创。本文强调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介绍了监测项目和监测断面布设情况,并依据1994年6~11月的6次监测资料,对流域省界河段的水质进行了综合回顾性评价.评价结果指出,淮河流域的省界河段污染相当严重,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进行污染治理,才能保证2000年淮河水变清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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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0]58号)精神,淮河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 随着淮河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增多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而水资源匮乏和水污染的加剧,在许多地区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既是全面贯彻《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促进流域经济的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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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5月国务院环委会在蚌埠市主持召开了“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后,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于1994年6月开始,对淮河流域主要跨省河流省界河段开展了每月一次水质监测,迄今已有四个年头,积累了丰富的系列水质资料,对当前淮河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和决策、监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97年是实现淮河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关键年,为检验治理成果,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加大了监测力度和密度,本文就1997年“达标”年省界河段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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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水利部《人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22号令)的有关规定,对人河排污口实施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之一,人河排污口登记是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目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根据人河排污口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全面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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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是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的牵头单位与技术中心,具体负责流域内水环境监测站网的管理、组织省界水体的监测、开展重点地区的水质监控、负责流域水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等工作。中心开展的水环境监测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流域内水污染事故凋查监测等监督监测工作:二是开展和组织开展流域省界水体水质监测:三是按合同要求开展长江三峡工程施工区生态环境监测、武汉市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水水质同步监测、三峡库区支流富营养化调查等工作;另外根据一些流域重大水质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如底质、放射性、生物监测等。流域中心的工作除具体承担监测任务外.更重要的是通过质量管理等手段。保证流域水质监测网各成员单位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从而保障流域水资源质量信息发布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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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概况 从1994年6月开始,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实施省界监测,监测的河段有25条主要跨省河流共28个省界断面。其中豫皖河段14个,鲁苏河段10个,苏皖河段1个,皖苏河段3个,监测项目有COD_(mn)、NH_3-N、NO_2-N、挥发酚、氰化物、Cu、Pb、Zn、Cr、DO、PH、水温,监测频率为每月一次。1997年对部分省界河段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调整后的省界河段有30条跨省河流共32个省界断面。其中豫皖河段1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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