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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8 毫秒
1.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交通法规的尊严和道路交通秩序,也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增加了难度。为了迅速侦破案件,查明肇事真相,打击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对肇事逃逸案件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从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车辆检验、轮胎痕迹认定等方面谈谈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勘验的几个技术问题。  相似文献   

2.
渝府发[2008]85号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主城区实行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和理赔处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机动车辆的剧增,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也呈递增趋势。文章针对一起道路交通肇事逃逸的伪造现场,利用现场的划痕、血迹与金属扣等物证关系、现场变动情况和非机动车被撞时的受力方向,对肇事逃逸车辆的行驶方向进行了判断,并从三个方向指出了侦破肇事逃逸车辆的基本方法,以供相关人员借鉴。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事故中车速的分析与鉴定存整个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和处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根据车辆制动印迹长度、撒落物体抛物蹲和车辆抛距以及车辆侧滑倾翻危陟状怠的临界条件等车速计算方法对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行驶速发进行分析,并通过实际的案例分忻阐述车速计算方法存处理交通事故中判定肇事车辆行驶速度和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仔中的具体胁用。  相似文献   

5.
交通肇事逃逸有其特定的法律内涵,应具备认知、行为、目的三个构成要件.交通肇事逃逸不应限于从交通事故现场逃离,在交通事故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控制之前,无论当事人是否从交通事故现场逃离,均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驶离等疑难情形,应依据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和主客观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析认定.  相似文献   

6.
传统的现场访问、摸底排队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查模式,在当前车辆急剧膨胀、交通事故高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依然增多的情况下,其工作量大、效率低,成本高,已不能适应当前办案的实际需要。交通事故动态分析法是运用逻辑学、运动学、力学、情报学、交通心理学、痕迹学以及物证检验技术等知识,充分挖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信息,动态分析交通事故现场痕迹、车辆行驶轨迹、道路交通环境、电子监控信息、驾驶人逃逸行为和心理,以及受害者损伤特征,从而掌握肇事逃逸车辆类型、局部特征、逃逸方向,排查、确定嫌疑车辆,为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提供精确指导,全面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效率,节约办案成本。  相似文献   

7.
李家林 《民主与法制》2010,(24):55-55,61
这是一起曲折离奇又充满争论的交通事故。摩托车手醉驾被撞倒在地,肇事车辆逃逸;群众报警时亲眼目睹了事故受害人再次遭撞的场景,这辆肇事车也同样选择了逃逸;警方次日将第二辆肇事逃逸车查获。  相似文献   

8.
在道路交通处理过程中,参与不同阶段的人员并不相同。在实务中,基于解决具体问题的需要,普遍存在对当事人的内涵与外延理解上的差异,从而导致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和交通事故各利益相关人员在相关法律适用上的矛盾和困惑。基于此,应在明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当事人的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引入第三人的概念,明确第三人的适用范围,以明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同阶段各利益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为事故处理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9.
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肇事车辆,除了侦查访问和路面监控的证据之外,最直接有力的就是刑事技术的检验、鉴定结论。文章结合实例,通过对"整体分离"、"物质转移"和"软性接触"痕迹物证的分析,从而准确认定肇事车辆。特别是"软性接触"痕迹物证方法的应用,拓宽了物证检验技术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检验范围,为公平公正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0.
加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预防和侦破近几年来,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增多和破案率下降的问题日渐突出。为了加强对此类案件的预防和侦破工作,公安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引起重视,因为逃逸案件的预防和侦破工作,不仅关系到事故受害者的切身...  相似文献   

11.
农村交通秩序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机动车数量的增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据调查显示:在临汾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者90%以上是农民驾驶员,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伤人员90%以上是农民。临汾地区交警支队维护农村交通秩序、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初步经验是:把交通安全委员会建在农村;把交警中队建在乡镇和公路沿线;把安全教育的重点放在学校。同时,在交通事故处理时实行“四公开”:公开法律,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听证和调解,公开监督。公安部纪检书记罗锋同志称赞这种办案方式为“阳光作业”。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出现的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特别是肇事汽车在撞人(死、伤)后逃逸的案件时有发生。从可疑的肇事汽车上提取到的法医物证检材常是微量及被污染的、条件不佳的血迹或人体组织碎块。这些检材的阳性检出起到认证肇事汽车的重要作用。现把我们对此类物证的检验方法介绍如下。一、血痕检验(一)预试验:联苯胺试验。(二)种属鉴识:1,絮状反应,2.环状沉淀试验,3.琼脂糖免疫扩散试验。絮状反应:1.聚乙二醇(PEG)一沉淀素血清的制备:将聚乙二醇加入0.1molTris—HCI缓冲液中(pH8.5)…  相似文献   

13.
受害人须知1.遭遇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要尽可能记住肇事车辆的种类、型号、车牌号等特征,以防止肇事车辆逃逸进而引起索赔困难。同时要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因为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2.如有目击人和围观者,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注意收集目击者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以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处理事故。目击者须知1.遇到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而肇事司机逃逸的,应先报警,并请其他人一起协助把伤者送至医院救治,或请旁人留下姓名、电话等以便证明。2.若是发生在偏僻的道路上,没有其他…  相似文献   

14.
<正>年逾花甲的她被"黄牛"打过,也被更多的老百姓感谢过。两年,她凭着双脚和公交车走访当事人亲属2100余次,赢得2800起纠纷双方当事人100%的满意率。她曾经是名法官。退休后年近花甲的她担任了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员,在熟悉的领域,没日没夜地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苦口婆心传递着法律的温暖。两年多来,她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2800余起,其中调处重特大交通事故51起,规劝27名肇事逃逸者投案,挽救寻死当事人49人次,为受害人调解赔偿8164万元。  相似文献   

15.
朱江 《前沿》2013,(10):83-8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损失的事件。学理上,道路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参与人之间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因意外情况发生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是指道路交通参与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中存在几个主要问题,如超载问题与醉酒驾驶问题。  相似文献   

16.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亟待完善(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吕建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992年三月五日实施以来,在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其存在的弊端亦日渐暴露,主要表现在:一、事故带任认定的内部封闭循环,缺少必要的外部监督,使“官官相护”成为可能,易滋生腐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看成是对交通事故的技术鉴定。佃、法)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只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并…  相似文献   

17.
交通事故,使无数无辜者或死于非命,或造成终身残废,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据资料显示,全世界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甚至超过同一时期死于战争的人数。清远市地处粤北山区,是广东省的北大门之一,贯串清远市的106、107国道是广东省与北方各省经济往来的交通要道之一。因此,清远市的交通运输形势和交通事故也独具特色。在清远市道路上行驶的主要是外地车辆,交通事故也主要是由外地车辆肇事造成的,因此,研究清远市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抑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把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危害限制在最低限度…  相似文献   

18.
法博士信箱     
如何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博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事故等级类别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但具体如何将责任认定书送达,却无明确的时限。请予解答。山东王强王强同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中规定的时限是指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限,不包括送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限。根据上述《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面公布交通事故责任,出具有…  相似文献   

19.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往往在短时间内很难破案,其损害赔偿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第14条作了如下规定,即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事件的,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但是,在现实中,该规定如同虚设并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但肇事者未归案的,笔者认为,应打破教条主义、打破所有刑事案件的经济赔偿问题必须沿袭刑事附…  相似文献   

20.
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公安部的部门规章随即取消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认定程序,人民法院也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使得关系当事人重大权利义务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丧失了有效的救济途径。交通事故认定一旦错误。便将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有必要正确把握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属性,将交通事故认定纳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其引入制约与监督机制,以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建立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正、高效地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提供一条便捷的法律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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