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5 毫秒
1.
服装产品的使用说明是生产者给出的包括产品号型、纤维成分含量和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必要信息,与消费者的利益有着直接关系。正确规范的产品使用说明,可以维护生产者,经销者及消费者各方利益。 在服装标识中洗涤方法是重要的一项,应正确选择GB/T8685-1988《纺织品和服装使用  相似文献   

2.
认证·预警     
《中国纤检》2011,(10):21-21
纺织品输美有新规纤维成分须注明 近日.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又出新规定,要求进口纺织品及服装必须附带标注纤维成分的标识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用英文标识。  相似文献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西服等服装产品的标识上应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服装号型、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使用和贮藏条件等内容。其中,产品的号型、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等内容应采用耐久性标签。  相似文献   

4.
行业资讯     
欧盟出台纺织品标签新规例近日,欧盟通过纺织品标签新规例,规例修订了关于纺织品纤维名称、标签、标记使用以及判断纺织纤维成分的现行规定,目的是规范欧盟市场纺织服装产品的纤维说明以及纺织品标签制度。  相似文献   

5.
日前,欧盟通过纺织品标签新规例,规例修订了关于纺织品纤维名称、标签、标记使用以及判断纺织纤维成分的现行规定.目的是规范欧盟市场纺织服装产品的纤维说明以及纺织品标签制度。  相似文献   

6.
会议简讯     
安徽省《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和《服装号型》等国家标准宣贯会于1999年5月27日在合肥市举行。来自全省各地、市纤检所的技术负责人和各大商场的部门经理共30人参加了会议。安徽省纤检所所长王道贤到会并发表了讲话,综合试验室主任柯娜主持会议,并对《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和《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进行了讲解。马鞍山市纤检所王平同志对《服装号型》进行了讲解。  相似文献   

7.
《中国纤检》2003,(10):48-48
一、注意服装产品上的各种标识1.商标和中文厂名厂址。2.服装号型标识。首先要了解服装号型上所表示的字及英文字母,才能选购合体的服装,如上衣号型75/94A,“175”指穿着者的身高,“94”指穿着者的紧围,“A”指穿着者的体型。其中“A”为正常体型,“B”偏胖型,“C”为肥胖型,“Y”为偏瘦型。3.成分标识。主要是指服装的面料、里料的成分标,各种纤维含量百分比应清晰、正确。有填充料的服装应标明其中填充料的成分和含量。4.洗涤标识的图形符号及说明。并了解洗涤和保养方法要求。5.产品的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及其他标识…  相似文献   

8.
为检查纺织品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情况,湖北省纤维检验局于2007年年初对省内部分商业企业销售的纺织品服装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测的项目为:标识、纤维成分含  相似文献   

9.
<正>近日,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又出新规定,要求进口纺织品及服装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用英文标识,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则。据了解,新规则规定:对纤维成分的标注必须采用非商标纤维名称,且应按重量的百分比由大至小顺序排列;纤维名称可使用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的纤维名称;商标名称可与非商标纤  相似文献   

10.
王淑玲 《中国纤检》2014,(22):34-35
每次工商局流通领域的质量监测、技术监督局的质量监督抽查中,服装产品不符合项目中纤维含量占了很大的比例。强制性国家标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第5.4条规定,产品应标明其纤维的成分及含量。第6.2条耐久性标签规定:纤维成分及含量,应采用耐久性标签。纤维含量在服装产品中是一项相当重要的指标。  相似文献   

11.
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或其特征,特性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纺织品和服装标识中,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产品质量合格证、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等级、纤维成份及含量、服装型号、洗涤说明等。一般来讲,产品标识应由生产厂家采用缝入标识、纸吊牌、外包装上说明或说明书的形式附带于产品上,不便采用上述方式的,则应在销售点以适当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以上信息。  相似文献   

12.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是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该商品,多以吊牌、外包装、耐久性标签等形式表达。目前,国内依据的标准主要是GB/T 5296.4-2012。鉴于纺织品市场参差不齐,使用说明即标识也出现各种不规范。总结了多年检测遇到的标识问题及判定经验,汇总了部分产品标准中对标识的特殊要求,以期为检测实验室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13.
<正>标签印刷产业随市场需求而高速增长,进而带动了标签印刷设备企业、标签印刷材料企业等也都有了相应的发展,一个较为完整的标签印刷产业链在我国已经形成。从服装、日用品再到食品等领域,市场是都存在着假冒伪劣产品,损坏了企业形象,也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利用防伪标签可以将这种仿冒现象降到最低。防伪标签又名防伪商标,是能粘贴、印刷、转移在标的物表面,或标的物包装上,或标的物附属物上,具有防伪作用的标识。给产品提供防  相似文献   

14.
《中国纤检》2010,(18):87-88
大多数消费者注重的只是价格与款式,而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部分——使用说明。使用说明通常包含吊牌、主唛、水洗唛等。根据我国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规定,纺织品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  相似文献   

15.
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以下简称”新标准”)是继1998年版本进行的一次修订,于2007年11月1日实施。从内容上看,新标准保留了原标准中的少部分内容,贯彻并借鉴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原则和形式,  相似文献   

16.
<正>2014年5月1日起,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新国标实施,新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签要求等,如天丝、人造棉等很多纺织品的成分俗称将不能使用。"天丝"即为一种俗称,其真正成分是莱赛尔纤维,莱赛尔纤维由针叶树木浆制成,如在面料成分上标识"木浆",也是不正确的,木浆是以木材为原料制成的浆,只是制作纤维的原料,并不能代表纤维名  相似文献   

17.
为了有助于国内企业知晓中国与欧盟纺织品纤维标签的差异,制作符合欧盟市场规范的纺织品纤维吊牌,比较了中国纺织产品纤维标识标准和2009年生效的欧盟纺织品纤维标签指令内容,分析了中国与欧盟纺织品纤维标签的差异,并就输欧纺织品纤维标签制作注意事项作了说明。  相似文献   

18.
根据闽技监监(1998)010号文要求,1998年下半年,福建省纤维检验所先后到三明、福安、漳州、龙岩、福州等地市,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对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面料所含纤维成分及其产品标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如下: 一、本次共抽查44家经销企业销售的商品57批次,依据《1998年福建省纺织品、服装市场监督抽查检验细则》,我们对所抽样品的纤维成分含量进行了分析测定,共有8个批次的商品成分含量的实测值与商品的明示值相符,合格率为14%。 《1998年福建省纺织品、服装市场监督抽查检验细则》中规定号型标志、厂名厂址、洗涤说明三项内容在产品标识上的标注情况仅作符合性判定,不作检验结果合格与否的判定。详细情况如下:  相似文献   

19.
为了规范服装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所近几年来对多种服装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我们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不同的服装产品标准对号型标准的判定不一样。如GB/T2664~2666-93、FZ81006-92、FZ81003-91对服装五号型标志的判定为重缺陷,而FZ/T81007~81008-94,FZ81004-91对服装无号型标志的判定为严重缺陷。 2.对服装使用说明的判别有差异。服装产品标准大都认为无成分标志,无洗涤说明是轻缺陷,也就是认为没有这些标注无关紧要,但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中规定:“应标明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名称  相似文献   

20.
中国人注重穿衣,自古至今,服装作为一种文化,已融合于人们的生活之中。服装质量历来为人们所重视,而实际生活中,人们对服装质量的理解,却存在着诸多误区。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服装质量存在的问题依然严重。 无标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及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规定,服装出厂时应含有以下标识内容:厂名、厂址、合格证、采用原料的成份和含量、号型、洗涤要求、生产执行标准、特殊使用说明及贮藏、运输等。在市场检查中无上述标识的服装仍存有一定的比例。在处理中发现,生产此类服装的厂家多为无规模、无条件、不知道标准的个体私营业主(也有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